茲有遂溪縣公安局向我局申請遷移位于遂溪縣325國道黃略鎮顏村村委會北村路段(高速公路交警大隊旁)的綠化樹。遷移原因是該地段建設遂溪縣公安局智能執法辦案中心,這些樹生長過于茂盛,完全遮擋了出口視線,而且國道路段,大車來往頻繁,造成的安全隱患較大。經我局現場核實,申請人反映的情況屬實,所申請遷移綠化樹4棵樹為榕樹,胸徑是30-50CM,1棵為小葉欖仁,胸徑是8CM,均不屬于古樹名木(附圖片)。我局根據《城市綠化條例》《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等有關規定,擬同意該申請事項,并要求申請人將4棵榕樹移植至源水加油站對面高速路橋底綠化地,小葉欖仁移植至325國道綠化帶。
現就該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公示,征求社會群眾意見。公示時間為: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公示時間為5天。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與遂溪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園林綠化管理股聯系。逾期未反饋的,視為無意見。聯系電話:0759-7762075。
特此公示。
遂溪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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