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湛江市推廣使用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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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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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推廣使用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
建筑垃圾運輸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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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止揚塵污染,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湛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湛辦發〔2018〕22號)和《湛江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達標工作方案(2018-2020年)》(湛府辦〔2018〕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通過推廣使用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積極推進建筑垃圾運輸管理智能化、標準化、規范化,從源頭上防控和治理揚塵污染,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現湛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實施范圍和步驟
(一)2019年7月1日前,赤坎區、霞山區、麻章區、坡頭區(含海東新區)、湛江開發區(不含東海島)推廣使用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所有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等工程的建筑垃圾運輸一律使用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不符合功能規范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一律不得在上述區域運營。
(二)2020年7月1日前,各縣(市)城區(含東海島、南三島濱海旅游示范區、湛江奮勇高新區)全部推廣使用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不符合功能規范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不得在上述區域運營。
(三)2020年12月1日前,全市鄉鎮全部推廣使用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不符合功能規范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不得在湛江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運營。
三、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準入要求
(一)禁止掛靠。個人名義購置和掛靠的車輛一律不予辦理建筑垃圾運輸核準手續。
(二)嚴格管理。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要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財務系統;嚴格選拔駕駛員,加強教育培訓。
(三)風險自擔。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根據自身實際理性購置車輛,自負盈虧,并提交規范管理和維護社會穩定承諾書。
(四)申請運輸建筑垃圾的,除了符合本工作方案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湛江市區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四、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主要功能規范
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應當符合車輛密閉技術標準,頂蓋為搖臂式的全密閉金屬蓋,并與車廂有效密閉(不飄灑、不滲水),車輛供能系統優先使用天然氣等環保發動機,車輛要安裝智能車載系統,后臺終端要與監管平臺實時對接,并有效對車輛進行監督和控制。準運車輛核發電子標識卡,在工地源頭和消納場所安裝讀卡設備,確保運輸車輛按照指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裝載物不得超過核定質量。
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具體功能規范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的湛江市推廣使用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工作協調小組,各區政府(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市公路局、市代建局、市交通投資集團公司、市基建投資集團公司、市水務投資集團公司、市旅游投資集團公司為成員單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職責分工。
1.各區政府(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赤坎區、霞山區、麻章區、坡頭區(含海東新區)、湛江開發區、南三島濱海旅游示范區、湛江奮勇高新區政府(管委會)率先做好在轄區報建的項目使用新車,負責本區域范圍內推廣使用新車的維穩工作,確保新車平穩入市推進;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2.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新車推廣使用工作的日常組織協調;牽頭制定全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的準入、管理、考核等規范性文件以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功能規范;負責市區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的準入審批;牽頭組織市區建筑垃圾運輸聯合整治執法行動;負責市區智慧渣土服務監管信息平臺的建設;做好新車運輸時間、線路安排等相關服務工作;開展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的日常督查和考核;督促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建筑垃圾運輸過程中使用新車。
3.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督促本單位建設管理的項目使用新車;查處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沿途泄露、遺撒造成道路污染的違章行為;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建筑垃圾運輸聯合整治執法行動。
4.市公安局:對不使用符合功能規范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不得辦理運輸線路審批等相關手續;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建筑垃圾運輸聯合整治執法行動。
5.市交通運輸局:查處違規違章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負責辦理相關道路運輸審批手續;負責審核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負責督促本單位報建管理的項目使用新車;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規定查驗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在線情況和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建筑垃圾運輸聯合整治執法行動。
6.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建筑垃圾運輸車排放標準的核定和尾氣排放的監管;配合交警部門杜絕黃標車上路。
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機動車檢測機構按照全密閉新型智能環保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功能規范對新車進行檢測。
8.市水務局:負責督促在水務部門報建管理的項目使用新車。
9.市公路局、市代建局、市交通投資集團公司、市基建投資集團公司、市水務投資集團公司、市旅游投資集團公司等單位負責本單位所屬的建設項目帶頭推廣使用新車。
10.市信訪局:負責新車入市社情民意的收集與處置,并及時轉交辦。
11.各縣(市)政府:參照本辦法制訂轄區新車推廣使用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新車推廣使用期間的維穩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相關責任單位要緊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工作推進。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定區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加強全市建筑垃圾運輸市場的聯合整治工作力度。
(二)科學決策,穩妥推進。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準入時,要遵循市場規律,摸清市場需求,科學計算運力,嚴控車輛準入,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防止市場惡性競爭,確保社會穩定。
(三)強化宣傳,形成氛圍。各相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加大宣傳力度,落實屬地宣傳職責,制訂宣傳工作方案,廣泛宣傳相關規定,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新車推廣使用的緊迫性,認識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確保新車推廣使用工作順利推進。
(四)加強監管,完善配套。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用信息化、智能化等高科技手段做好對建筑工地、運輸車輛、消納場的管理,抓緊建立配套的智能化信息監管平臺,達到建筑工地出入口的污染可控、車輛運輸過程可控、消納場堆放可控的目的。
七、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二)本工作方案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