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縣縣城城區,存在流動攤販利用機動車輛或電動車擺賣貨物進行銷售的情況。這些流動攤販的占道經營、亂擺賣的行為,既阻塞道路交通,帶來安全隱患;又影響市容秩序,留下一片垃圾,成為我縣創建廣東省文明城市的一大“攔路虎”。一直以來,遂溪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將該行為作為重點對象、予以整治,但往往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整治時,轉移到其他地點,待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到下一路段整治時又轉移回該路段,不利于整治后的鞏固和管理,導致“六亂”頑疾尚未根治,反彈情況再三發生。
1月7日上午,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進一步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合行動,通過與縣交警大隊縣城中隊、城東派出所的聯合執法,重點整治了縣城文明街、建設路(全豐橋頭周邊路段)、新中心市場周邊路段的利用機動車輛或電動車進行占道經營、亂擺賣的違章行為。當天,執法隊伍依法暫扣電動三輪車9輛、人力三輪車1輛,起到了威懾的作用。
下午,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繼續組織人員,加強對縣城城區文明街、學增中學周邊路段、大成中學周邊路段等處的室外占道經營、亂擺賣行為的整治,勸導入室經營30多宗,依法取締室外占道經營、亂擺賣行為40多宗。
在文明街,執法隊伍整治利用機動車輛或電動車進行占道經營、亂擺賣的違章行為。
在新中心市場周邊,執法隊伍整治利用機動車輛或電動車進行占道經營、亂擺賣的違章行為。
在學增中學周邊路段,依法取締占道經營、亂擺賣行為。
在文明街,依法暫扣亂擺賣業主的經營工具。
在大成中學周邊,勸導入室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