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
二、執法權限
1、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按轄區管理由行為發生地的執法隊管轄。
2、各執法隊發現違法行為不屬于自己職能范圍的,應當將案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處理。
三、救濟途徑
1、享有權利:聽證權利、陳述申辯權利、行政復議權利、行政訴訟權利、國家賠償權利。
2、救濟途徑: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執法大隊申請進行聽證、陳述申辯;向遂溪縣城綜局或縣司法局提出行政復議;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
四、投訴舉報
1、投訴舉報的方式及途徑:舉報電話:0759-7772766
2、投訴舉報的受理條件:對投訴舉報調查核實后,如情況基本屬實,我局予以受理。
3、反饋程序:對情況屬實的,做出受理決定,書面或電話告知投訴舉報人,對查無實據的,做出不予受理決定,書面或電話告知投訴舉報人。
五、辦公地址
遂溪縣遂城街道中山路189號遂溪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六、辦公電話
辦公室0759-776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