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縣至少有1家普通門診費用跨省聯網醫療機構,各統籌地區基本實現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在2022年底前,每個縣至少有1家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提供包括門診費用在內的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通知明確,2021年底前,對于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等5個群眾需求大、各地普遍開展的門診慢特病,每個省份至少有1個統籌地區實現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在2022年底前,基本實現上述5個主要門診慢特病的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統籌地區全覆蓋,推進其他門診慢特病的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或線上零星報銷。
目前,全國29個省份的219個統籌地區啟動了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通知提出要擴大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覆蓋范圍,確保2021年底前所有省份、所有統籌地區作為參保地和就醫地雙向開通,符合條件的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能夠在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實現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
通知要求,持續優化異地就醫備案線上服務。已上線國家異地就醫快速備案和已自助開通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的省份,力爭在2021年6月底前實現統籌地區全覆蓋。未上線省份統籌推進系統改造和聯調測試,盡快開通相關服務。2021年9月底前,全國所有統籌地區依托國家醫保服務平臺提供統一的線上備案服務。
下一步,將加強異地就醫費用跨省直接結算預付金和清算資金管理。為提高跨省異地就醫資金撥付辦理效率,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跨省異地就醫費用申報、結算和清算的時限要求,并對省級醫保部門、財政部門按期完成年度預付金額度調整、預付金緊急調增和月度清算資金撥付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原則上,當月跨省異地就醫結算費用應于次月20日前完成申報并納入清算,清算時間延期最長不超過2個月;當年度跨省異地就醫結算費用,最晚應于次年第一季度清算完畢;如確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報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