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試點推行包干制、允許試點單位設置獎勵經費……廣東日前出臺《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投入與支持方式等方面推出26條措施,多個改革舉措直擊目前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中的痛點。
廣東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措施旨在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鼓勵多出高質量科技成果,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出更大貢獻,支撐更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強省建設。
相比復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經費報銷流程,科學研究有著自身獨特規律,但常常受困于龐雜的名目和繁瑣的流程。科研經費怎么用、如何用得好,一直是困擾各方的難題。《意見》從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入手,探索為科研人員減負、放權。
例如,在預算編制階段,《意見》進一步精簡了預算科目,科研項目直接費用預算科目統一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直接人力資源成本費三大類。直接費用中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可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需提供明細。
同時,在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進一步下放項目預算調劑權。設備費和間接費用均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實際需要自主調劑,間接費用可在核定比例范圍內調增、調減。
推進科研經費包干制試點同樣列入此次改革。《意見》明確,在人才類、基礎研究類、軟科學研究類等定額資助的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干制試點,實行經費使用“負面清單”管理,國內差旅費中的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難以取得發票的住宿費等也可納入包干;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員參加由其主辦的會議等,對確需負擔的城市間交通費、國際旅費,允許在業務費中列支。
如何將科研人員從“掙錢”的壓力中解放出來?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很關鍵。《意見》著力提高科研項目經費中用于科研人員的激勵空間。
以包含績效支出在內的間接費用為例,《意見》明確,提高間接費用比例,不再分級設定比例,按照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費后的30%核定,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到不超過60%。
廣東還將實施穩定支持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在省屬科研機構中,允許試點單位從財政安排用于穩定支持科研項目的經費中提取不超過20%作為獎勵經費,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
此外,為加大科技成果應用轉化激勵力度,推動成果從實驗室走向企業,《意見》提出,科技成果轉化所獲收益可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
復雜繁瑣的報銷流程讓人頭疼,如何在報銷方面為科研人員減負,簡化財務管理?《意見》以“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為指導原則,明確全面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意見》要求,項目承擔單位要確保每個科研項目配有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鼓勵通過購買專業服務的方式充實科研財務助理隊伍。
在改進科研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上,《意見》明確,有關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減少過程檢查,從重過程向重結果轉變;健全差異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推進監督檢查數據匯交共享和結果互認。對各類主體在科研經費管理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失信情況,納入信用記錄管理,對盡職無過錯科研人員免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