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深入開展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后,全省各級人民法院、發展改革部門、司法行政部門深入開展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促進價格爭議糾紛及時有效化解。為進一步推動價格爭議糾紛在線訴調對接,強化人民法院價格爭議糾紛特邀調解員隊伍建設,完善價格爭議糾紛多元化解聯動機制,近日,廣東省高院、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司法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優先運用廣東法院在線調解平臺積極開展價格爭議糾紛訴前調解、特邀調解和在線司法確認工作,并為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所屬的價格認定機構、相關人民調解組織、依法設立的其他調解組織等開展價格爭議糾紛在線訴調對接工作提供業務指導和平臺支持。
通知強調,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要支持和推動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積極組織價格爭議糾紛調解機構或價格認定機構、從事價格爭議糾紛調解的人民調解員、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員等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組織或特邀調解員名冊。要建立健全價格爭議糾紛訴調對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和典型案例,層報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