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廣東省公安廳關于機動車駕駛人考場管理的規定》和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于推進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系統評判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遂溪縣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建設使用規劃(2024年-2028年)》,經向社會征求意見和湛江市公安局批復,現予以發布。
特此通告。
遂溪縣公安局
2024年8月15日
遂溪縣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建設使用規劃
(2024年-2028年)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廣東省公安廳關于機動車駕駛人考場管理的規定》和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于推進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系統評判工作的要求,全面規范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建設,進一步推進便民利民工作,優化服務水平,有效解決市民就近參加摩托車考試問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擬定了2024年—2028年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建設使用規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建設目標
持續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合理布局考場,方便考生就近便捷參加考試。通過建設先進的考試設施和提供完善的服務來提高考試效率,利用規范化管理和科學化考試流程來提高考試質量,最大限度滿足摩托車駕駛人的考試需求。
二、考能分析評估
隨著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的不斷增強,我縣摩托車駕駛證報考人數不斷增加。2021年至今,全縣受理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為18986宗,領取摩托車駕駛證為18487本,尤其今年遂溪縣開展“減量控大”和道路交通重點違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以來,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的群眾劇增,今年來已受理申領摩托車駕駛證4574宗,領取摩托車駕駛證3822本。據系統顯示,我縣登記上牌的摩托車(含電動摩托車)保有量已達到18萬多,駕考需求必然也隨之增大。因此,建設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系統評判考場是遂溪縣公安局持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之一。由人工評判改為系統評判,可以有效減少人為因素影響,進一步增強考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考試流程也更加規范、有序、標準、嚴格,提高了摩托車駕駛人的駕駛技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摩托類交通事故的發生,所以建設一座現代化、規范化的摩托車考場具有很強的必要性。
三、考場建設規劃
根據廣東省公安廳關于推進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系統評判的工作要求,2024年9月底前,所有縣(區)至少正式啟用1個全科目系統評判摩托車考場。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初步規劃在遂溪城區范圍內以及偏遠鄉鎮地區共建設2個摩托車駕駛人考試評判系統考場,原則上2個考場之間距離應不得少于25公里。與傳統人工評判摩托車考場相比,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系統評判更多融入了科技含量,所有考試車輛采用衛星定位、人臉識別,考場全方位無死角設置有電子監控以及智能感應設備,對考生的考試情況進行實時監控、評判,考試期間會對考生考試過程信息全程記錄。
四、考場建設要求
考場以及其設施應當符合《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及其設施設置規范》《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系統通用技術條件》《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監管通用技術條件》等行業標準,應當設立停車區、候考區、待考區、監控室等功能性場所,配備餐飲、公共衛生等設施,配備應急電源,設置緊急出口或應急通道,具有安防設備和人員設備等必備條件。
附件:遂溪縣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建設使用規劃(2024年-2028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