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運輸部《2024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和我省交通運輸工作實際,2024年廣東交通運輸法制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和對交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持續深化交通法治建設,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提升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質量和效能,扎實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為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務保障。
一、持續深化交通法治建設
(一)推動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落到實處。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全過程各方面。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及《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意見》,推進《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推動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實施意見》任務落實。按規定向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報告2024年度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情況,并向社會公開。
(二)推進地方立法工作。積極做好《廣東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條例》的出臺和宣貫。根據上位法的修訂情況,及時開展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修訂。結合行業需要開展立法起草工作,及時申報2025年度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立法建議項目。
(三)加強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繼續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請示事項的合法性審核,確保政策和決策合法有效。落實涉及交通運輸市場主體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營造行業良好公平競爭環境。完善民事合同審查流程,提升審查質量和效率。繼續發揮公職律師和外聘法律顧問的作用,提升行業治理水平。
(四)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及時進行政策解讀和輿情收集,主動回應群眾關切。及時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修訂或廢止,確保依法依規履職。
(五)認真履行行政復議和應訴職責。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做好行政復議制度改革,及時轉送復議申請。嚴格按照行政訴訟法等規定辦理應訴案件,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依法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進一步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
(一)持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在交通運輸領域賦予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合作區更大發展改革自主權,更好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貫徹落實《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進一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
(二)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完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實施規范,提升行政許可標準化水平。落實交通運輸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相關工作。
(三)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按照省的要求統籌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推進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規范操作規程、細化監管措施、明確監管責任,形成抽查臺賬,及時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示。
三、提升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質量和效能
(一)全面提升執法業務能力。堅持分級分類原則,開展執法培訓工作,落實新進人員崗位培訓,加強執法業務骨干培訓。充分應用部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組織開展線上培訓考試。
(二)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按照國務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要求,動態完善交通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合法合理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建立健全行政檢查制度,規范非現場執法程序,完善綜合執法運行機制。深化跨區域執法協作,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推行輕微免罰和首違不罰告知承諾制,開展柔性執法傳遞法治溫度。
(三)強化執法督查力度。配齊配強行政執法監督力量,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制定并落實年度執法監督計劃(方案)。聚焦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及輿論多發高發地區,組織開展專項督察行動;組織開展案件評查和典型案例指導工作,實施行政處罰案件回訪制度,每月抽取月度辦結案件進行跟蹤回訪,加強對辦案全過程監督;常態化對一線執法開展明查暗訪,形成問題清單并督促整改落實。暢通信訪投訴渠道,定期對信訪舉報、電話投訴、公眾留言等渠道收集的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建立投訴舉報閉環辦理工作機制。
(四)推進行政執法數據共享及應用。推進廳行政執法業務協同平臺建設,進一步推進與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信息等系統的互聯互通,動態更新行政執法數據信息,實現執法數據的歸集和共享。加強智能化監管執法終端配備,提升執法數據質量,完善治理超限超載、道路非法營運等重點場景的數字化應用,實現行政執法全過程電子化記錄和電子化辦案,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提供科技支撐。
(五)加強執法服務保障。依托廳行政執法業務協同平臺,制定相關主題報表、專題報表,為制定執法工作計劃、完善相關政策制度提供支撐;圍繞重要部署安排、重要時間節點、地區重大活動,加強行政執法力量協調統籌,保障執法人員、執法裝備等方面的投入;堅持寓服務于執法,依托公路超限檢測點、違章處理中心等場所,為交通運輸企業和從業人員提供合規指導和法律咨詢服務。
四、扎實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一)豐富普法載體和形式。繼續貫徹實施《廣東省交通運輸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以“民法典宣傳月”、“憲法宣傳周”、“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廣東省法治文化活動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為抓手,大力開展交通運輸普法宣傳,培育交通運輸普法品牌。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營造學法守法用法的行業氛圍。
(二)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貫徹落實《廣東省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按要求編制并動態調整我省交通運輸系統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組織開展2024年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和年度學法考試,舉辦領導干部法治專題講座、法制干部培訓班,不斷提升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