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的通知》(粵教策〔2018〕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縣教育局組織人員對申請舉辦的遂溪縣優越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和遂溪縣遂城鎮香江幼兒園進行了現場察看和材料審核。經2021年6月11日縣教育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同意按照行政許可程序,對遂溪縣優越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和遂溪縣遂城鎮香江幼兒園辦學進行審批,現予以公示(名單見下)。公示時間為6月15日至6月21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將有關意見以書面、電話形式向縣教育局教育股反映。電話:0759-7761685。
擬審批民辦教育機構名單:
遂溪縣優越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
遂溪縣遂城鎮香江幼兒園
遂溪縣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