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意見》),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果,規范校外培訓行為,有效減輕學生過重校外培訓負擔,近日,教育部辦公廳等十二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就《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問:《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校外培訓治理工作?!半p減”工作開展以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并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隨著“雙減”工作的深入推進,一些地方“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等隱形變異培訓花樣翻新、不斷變種,加之治理工作機制需進一步健全,協同監管合力需進一步形成,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盲區死角,一定程度上對沖了“雙減”工作成效。因此,必須把隱形變異培訓問題整治作為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果的重要方面、當前重點,堅持人民至上,發揚斗爭精神,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和治理舉措,推動治理工作往深里走、往實里走。
2.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實踐基礎?
答:2021年9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堅決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問題的通知》,為各地查處隱形變異提供了政策指導。在此基礎上,針對一年多來隱形變異培訓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地結合實際,聚焦預防、發現和查處等環節的防治難題,不斷探索和積累了一些有效治理經驗和做法。例如,北京、遼寧等地發揮網格化治理優勢,加大檢查巡查力度;上海、天津、內蒙古等地引導支持學科類培訓機構轉型發展,將培訓機構裁減人員納入就業扶持政策范圍,防范有關機構和人員開展違規培訓;廣東、江蘇、浙江等地加強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隊伍建設;廣西、湖南、山東等地利用信息技術手段,上線“雙減”舉報“隨手拍”,拓展監督舉報渠道。
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在《意見》起草過程中,廣泛開展調研,深入總結各地經驗做法,充分吸納各地探索的有效工作機制和治理舉措,并結合全國“兩會”代表委員、有關專家、學校、合規培訓機構、家長代表等社會各方面意見建議,完善充實政策舉措,使《意見》具有比較堅實的實踐基礎。
3.問: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治理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答:在指導思想上,重在敢于斗爭,攻堅克難?!兑庖姟穲猿忠粤暯叫聲r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健全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預防、發現工作機制,依法依規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不斷鞏固學科類培訓治理成果,為“雙減”工作取得最終勝利不斷夯實基礎。
在工作原則上,重在部門協同,精準發力。《意見》堅持依法治理、疏堵結合,既加大違規培訓預防和查處力度,又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校內校外同向發力;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著力破解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預防難”“發現難”“查處難”等問題;堅持協同聯動、形成合力,健全部門和地區聯動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在主要目標上,《意見》提出分“兩步走”:一是到2023年6月,各地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問題預防機制、發現機制、查處機制基本建立,部門和地區協同聯動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隱形變異違規培訓態勢得到較好控制;二是到2024年6月,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的長效機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態勢持續向好,隱形變異培訓問題得以基本解決,有力確?!半p減”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4.問:如何健全隱形變異培訓預防機制?
答:“雙減”工作開展以來,各地堅持源頭治理,但總體上對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前端預防”認識上不夠到位、治理思路不夠清晰、措施不夠有力?!兑庖姟穼⒎婪秾W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置于治理前端,著力破解“預防難”問題,切實減少違規行為發生。
一是著眼違規培訓行為的發生場所,加強對重點場所和重點網站的防控。培訓場所作為開展校外培訓的必要物質條件,是防范減少違規行為發生的重要基礎。要充分發揮社區(村)的綜合管理功能,將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納入社區街道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嚴防隱匿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商務樓宇和出租房屋等場所的違規培訓;加強對招聘網站、家教網等的監管,嚴格執行校外培訓廣告管控有關要求。
二是著眼違規培訓的提供主體,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防范。管好培訓的提供方是防范減少違規行為發生的關鍵所在。培訓的提供方主要包括機構和人員兩方面。在機構方面,要對轉型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加強跟進指導,緊盯托管服務、違規組織競賽、中高考志愿填報咨詢等相關機構,禁止家政服務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在人員方面,要加大對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和參與違規培訓的查處力度,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裁減人員的就業幫扶。
三是著眼違規培訓的接受方,深化對學生家長的教育引導。防治違規培訓行為,離不開學生及家長的充分理解、支持,必須做好常態化引導、教育。要積極引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好家庭教育責任,引導和鼓勵學生及家長不參與、不組織、不支持違規培訓;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提高作業設計質量、提升課后服務水平,更好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
5.問:如何破解隱形變異培訓“發現難”問題?
答:針對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違規形式越來越隱蔽,發現問題線索的難度不斷加大的問題,《意見》將違規行為發現作為監管重點環節,確保治理不留盲區。
一是強化重點排查檢查。聚焦重點是我們推進改革、攻堅克難的重要工作方法。準確把握隱形變異培訓的時空形態特點,做實做好重點排查檢查,是破解隱形變異培訓“發現難”問題的有效機制。具體而言是“三個重點”,即抓住寒暑假、節假日、休息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盯住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聚焦“一對一”“高端家政”“眾籌私教”等重點問題,強化排查整治。
二是持續開展線上巡查。線上違規培訓是隱形變異的重要表現形態,是整治隱形變異培訓的重要陣地。不斷更新迭代技術手段,提升線上巡查檢查效能,是破解隱形變異培訓“發現難”問題的重要方式。要通過制定巡查標準,開展全國和地方巡查,探索建立有關機構、網站平臺賬戶的計分管理制度,運用智能巡查手段,確保各類違規問題隨時發現、同步處理。
三是暢通監督舉報渠道。監督舉報是發現隱形變異違規問題線索的重要渠道。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是破解隱形變異培訓“發現難”問題,共同打擊隱形變異培訓,形成校外培訓治理群防群治良好局面的重要策略。各地要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工作制度,充實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隊伍,鼓勵中小學教師利用課余時間自愿參加社會監督,探索開發“隨手拍”功能程序,拓展問題線索來源,力爭不留治理死角。
6.問:《意見》是如何強化隱形變異培訓的取證、查處及通報曝光工作的?
答:《意見》將查處作為全鏈條治理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的重要環節,強化警示震懾,著力鞏固從嚴治理態勢。
一是加強聯合取證查處。調查取證作為認定違法培訓事實的關鍵環節,是隱形變異培訓執法查處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當前執法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各地要強化校外培訓違規行為的監管執法職責,加強調查取證,做好違規培訓證據收集與固定,建立完善校外培訓綜合執法聯動機制。
二是依法嚴處違規培訓。對各種隱形變異違規培訓行為,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查處。對于反復違規的,要依據有關規定的上限從重處罰。對于影響惡劣的,要對主管部門和人員嚴肅問責。各地要定期梳理學科類隱形變異問題清單,部署專項整治,對違法違規培訓“發現一起、嚴處一起”。
三是強化違規行為通報曝光。加大對隱形變異違規行為的通報曝光,是對違法違規者的負面評價,也是對違規行為的警示震懾,有利于構筑不敢違規培訓的堅強防線。各地要緊盯隱形變異重點問題,對違規培訓至少每季度公開曝光一次,探索推進“互聯網+執法”模式,利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提升執法水平,探索對違規培訓的機構實施信用懲戒。
7.問:如何確保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治理取得實效?
答: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進十二部門聯防聯治是《意見》最大的特點和優勢。“雙減”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治理涉及眾多利益群體,涉及多個部門職責,必須由各地黨委和政府加強統籌、各部門通力合作,才能確保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意見》要求各地把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治理作為落實中央“雙減”工作決策部署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作用,加強統籌部署和分工合作。全國“雙減”工作試點城市要當好“排頭兵”和“先鋒隊”,探索形成有益經驗。
二是明確部門分工。結合《意見》提出的主要舉措和工作任務,明確了各地教育、黨委政法委、網信、發展改革、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住房和城鄉建設、體育、文化和旅游、科技、婦聯等12個部門的主要職責,并進一步強化協作機制。
三是推動督導問責。明確將學科類隱形變異問題治理納入教育督導范圍,對各地隱形變異培訓治理情況開展深入指導,強化對工作不力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問責追責。
四是營造良好氛圍。指導各地圍繞校外培訓對學生的影響、是否一定要參加校外培訓、校外培訓與努力學習的關系等問題開展政策解讀與宣傳引導,大力宣傳科學的教育理念,健全家校社協同育人良好機制,營造“雙減”改革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