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教研隊伍建設的要求,充分發揮教研工作在指導教育教學實踐、引領教師專業提升、促進學生學業成長和服務教育決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我縣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現面向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24名學科教研員。為做好公開選調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公開、平等、擇優”原則,通過公開選調,選拔優秀一線教師轉任學科教研員,發揮教學引領和教研支撐的作用,促進我縣基礎教育和學前教育教學質量提升。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縣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熟悉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政治素質過硬、職業道德良好、教育理念先進、專業水平較高、教研能力較強的優秀教師。
2.有6年以上本專業教育教學工作經歷,現仍從事一線學科教學工作。
3.年齡要求:48周歲及以下(即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學科專業水平和教學教研業績特別突出優先考慮。
(二)崗位條件
具有相應學段及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取得中級以上職稱;曾獲得縣級以上教學教研獎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接受調查的;失信被執行人。
四、選調教研員崗位及人數
1.高中學段12人:數學1人,英語1人,物理1人,生物1人,化學1人,道法1人,歷史1人,體育1人,地理1人,音樂1人,美術1人,心理1人。
2.初中學段4人:英語1人,物理1人,生物1人,地理1人。
3.小學學段4人:數學1人,道法1人,音樂1人,科學1人。
4.學前教育1人:幼教1人。
五、選調程序
選調教研員工作按照發布選調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遂溪縣教育局教研室2室
3.提交資料
報名選調的教師按照要求上交以下材料:
(1)《遂溪縣教育局選調教研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1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含正反面,一式1份);
(3)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一式1份);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張;
(5)近5年內在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等方面獲得縣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的表彰、獎勵證書復印件(一式1份)。
(二)資格審查
縣教育局將組織專家組對報名人員遞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查看報名者的學歷、資歷、業績等是否達到條件要求。報名者要如實提供材料,凡是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其選調資格,并全縣通報。
(三)面試辦法
縣教育局將組織專家對參加選調人員進行面試,根據德才兼備原則確定推薦人選,并呈報縣教育局黨組討論決定。
(四)組織考察
縣教育局人事股根據推薦人選組織考察工作,重點對推薦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
(五)公示要求
根據考察結果,由縣教育局黨組集體討論決定選調人員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在接到調令后按規定時間到教育局報到,無正當理由或未能如期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選調資格。
六、管理與使用
縣教育局每年對教研員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考核結果與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年度綜合考核優秀的,在評先評優、職稱評聘、崗位晉升、選拔任用時予以優先考慮,可安排掛任學校中層或副職領導,對特別優秀者還可進一步推薦使用。年度綜合考核不合格的,調離崗位或退回原單位。
附件:《遂溪縣教育局選調教研員報名登記表》(此表不需學校加蓋章)
遂溪縣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遂溪縣教育局選調教研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