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遂溪縣教育局的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的信息
(一)公開方式
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通過市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 zhanjiang.gov.cn)、縣政府網站(網址:http://tzchery.com),新聞發布會及報刊、廣播、電視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二)公開時限
以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名義發布及以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作為主辦單位與其他單位聯合發布的主動公開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信息
除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還需要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提供的信息,向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
(一)申請受理機構
遂溪縣教育局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受理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申請。
受理機構:遂溪縣教育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遂溪縣遂城街道湛川路19號A棟一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
聯系電話: 0759-7763439 傳真號碼:0759-7755468
郵政編碼:524300
電子郵箱地址:jygz2021@126.com
網上依申請公開網址:http://ysq.zhanjiang.gov.cn/step1.php?u=481
(二)申請形式
申請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向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受理機構申請領取,可在遂溪縣教育局網站(政府、部門或單位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申請人可通過前述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1.書面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
申請人在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網站上填寫電子版《遂溪縣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申請表》后直接提交,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電子郵箱。
(2)通過信函或傳真的形式提交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提出申請
申請人到遂溪縣教育局受理機構當面提出申請,并填寫《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申請表》。
2.口頭提出申請
原則上申請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申請表》,經申請人認可后生效。
(三)申請的要求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如提供該信息的名稱(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申請人向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申請人、代理人有效證件,以及授權委托書。
申請人應當保證將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申請的處理
1.受理的程序
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收到《湛江市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述期限內。
2.申請的結果
(1)申請的答復
對申請公開的信息,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將根據情況分別作出下列答復:
①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③依法不屬于本單位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單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對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單位的,將告知申請人向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咨詢;
④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前述四種情形,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收到申請人書面申請的,將書面答復申請人。
(2)特殊情況的處理
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認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將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將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將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五)所需信息的形式和反饋信息的方式
按照申請人填寫《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申請表》的要求,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可以提供紙質文本、電子郵件等形式的信息,并可以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信息。
(六)收費標準
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依申請提供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信息。
三、監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請人有證據證明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供的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予以更正。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無權更正的,將轉送有權更正的部門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遂溪縣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湛江市人民政府
舉報電話: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