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局收到群眾投訴反映,本局于今年4月30日發布的《關于遂溪縣社會福利院可送養兒童的公告》和7月12日發布的《關于2024年遂溪縣社會福利院兒童收養申請人初步評分結果公告》中,出現送養兒童程序前后不一致的問題。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本局高度重視,經研究認為,由于收養程序相關制度不夠完善,缺乏明確的操作規范和標準,造成兩份公告的送養兒童程序出現前后不一致的情況。經慎重考慮,本局作出如下決定:
1.撤銷本局今年4月30日發布的《關于遂溪縣社會福利院可送養兒童的公告》和7月12日發布的《關于2024年遂溪縣社會福利院兒童收養申請人初步評分結果公告》。
2.妥善保存已提交意向收養家庭的收養申請材料,完善明晰相關收養細則及制度規范后,將重新發布可送養兒童信息公告,同時提請已提交申請材料的意向家庭留意本局的相關公告。
因撤銷上述公告給相關家庭及人員造成的不便,本局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遂溪縣民政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