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政部關于印發〈收養評估辦法(試行)〉的通知》(民發〔2020〕144號)、《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收養評估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民規字〔2023〕3號)等文件有關要求,我局于2024年8月6日上午09時至2024年8月13日上午09時將遂溪縣社會福利院3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向社會公告征集收養意愿人,公告期內編號為SY2024-04-01接收到收養申請材料及要求補充的《收養兒童福利機構棄嬰(童)意愿表》10份,SY2024-04-02接收到收養申請材料及要求補充的《收養兒童福利機構棄嬰(童)意愿表》3份,SY2024-04-03接收到收養申請材料及要求補充的《收養兒童福利機構棄嬰(童)意愿表》3份,現將每組前三名收養意愿申請家庭的初審初評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8月15日-8月21日。同時每組評分最高的確定為收養申請人進入收養能力評估程序,評分最高的收養意愿人需在三個工作日向兒童福利機構提交《參加待送養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和收養評估申請書》(附件2 ),逾期不提交所要的相關資料,則視為放棄,并啟動下一名作為收養申請人進入收養能力評估。被確定為進入收養能力評估,按要求在遂溪縣民政局指定的接待室開展現場評估。若評估不合格,啟動得分下一名的收養意愿人申請人評估。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我局,所提意見或建議應包括意見內容、具體理由或依據、意見人(單位)、聯系方式等。提交途徑如下:
1.郵寄地址:遂溪縣民政局遂城街道建設路69號
2.電子郵箱:sxmz7775779@163.com
遂溪縣民政局
2024年8月15日
附:2024年遂溪縣社會福利院兒童收養申請人初審初評結果
2024年遂溪縣社會福利院兒童收養申請人初審初評結果
可送養未成年人兒童代號SY2024-04-01
備注:可送養未成年人兒童代號SY2024-04-01收養意愿人按總分高低排序。
可送養未成年人兒童代號SY2024-04-02
備注:可送養未成年人兒童代號SY2024-04-02收養意愿人按總分高低排序。
可送養未成年人兒童代號SY2024-04-03
備注:可送養未成年人兒童代號SY2024-04-03收養意愿人按總分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