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群眾就近辦理婚姻登記,根據民政部、省民政廳統一部署,我縣將在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實行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屆時,持本縣有效居住證的非遂溪籍市民,可以在遂溪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離婚登記。
什么是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自2021年6月1日起,廣東啟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包括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試點在全省范圍實施,并于5月31日正式開放婚姻登記“跨省通辦”預約功能!
什么是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就是將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即戶籍地)的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經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離開戶籍地最后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當事人是否持有當地公安機關頒發的居住證是婚姻登記機關認定經常居住地的主要依據。
關于廣東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法律知識問答
1、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涉及哪些法規的暫時調整實施?
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復》,在試點地區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的第四條第一款和第十條第一款有關規定。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或離婚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但在試點地區的具體執行中,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2、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復》《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陜西省西安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因此,廣東省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內容為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內地居民離婚登記兩個事項。內地居民補領婚姻登記證、婚姻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以及涉外國人、涉華僑、涉港澳臺居民婚姻登記暫不實施“跨省通辦”。
3、在婚姻登記“跨省通辦”過程中,婚姻當事人應當注意什么?
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的戶籍人口,辦理方式與試點前完全一致。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的非戶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外,還需要提交一方當事人在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而且必須是雙方當事人親自到現場辦理。
此外,為提高“跨省通辦”的效率,避免人員聚集及當事人來回奔走,建議當事人提前預約。辦理婚姻登記時,如實填寫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狀況,以免因信息不實被納入婚姻登記領域失信人員名單。
4、為什么將婚姻登記“跨省通辦”限定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
按照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婚姻登記作為一項基本公共服務,應當逐步向常住人口覆蓋。“跨省通辦”試點主要解決長期外出工作、學習、生活的群眾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不便的問題。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將婚姻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這樣的規定和設計,既能滿足常住人口的登記需求,又能保證婚姻登記秩序平穩有序。
5、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當事人需提供什么材料?
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戶口簿和身份證。按照試點工作要求,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其他應當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現行內地居民結婚、離婚登記規定辦理。
6、在當事人一方經常居住地辦理婚姻登記時為什么要提交一方的有效居住證?
居住證是證明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證明,也是婚姻登記機關確定管轄權的重要憑證,持居住證辦理跨省婚姻登記符合我國居住證制度的立法目的。《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第十四條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持居住證辦理跨省婚姻登記也符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有關要求。
7、當事人一方為現役軍人、一方為非軍人,是否可以選擇在一方的經常居住地辦理婚姻登記?
可以。當事人可以選擇在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
8、當事人可以在廣東省哪些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跨省通辦”?
廣東省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辦理機關是各市、縣(市、區)級婚姻登記機關。《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復》明確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比如,男方的戶籍在甘肅、女方的戶籍在青海,他們中的一方或雙方長期在湛江市遂溪縣工作生活,居住證發放地為湛江市遂溪縣。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他們只能回甘肅或青海辦理婚姻登記。但因廣東省是試點省份之一,他們既可以選擇回到甘肅或青海辦理婚姻登記,也可以選擇在湛江市遂溪縣辦理婚姻登記。
9、廣東省戶籍居民可以在省內的經常居住地辦理婚姻登記嗎?
可以。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內容已包含“省內通辦”。當事人一方經常居住地在廣東省內的廣東省戶籍居民,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
10、廣東省辦理婚姻登記在哪預約?
廣東省婚姻登記“跨省通辦”預約功能將于5月31日正式上線運行,可通過廣東民政微信公眾號、廣東省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網址:https://www.gdhy.gov.cn/)、粵省事APP提前預約(如掃描下面的葵花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