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湛江支隊和廣西北海市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支隊《海洋與漁業綜合執監管協作協議》簽訂儀式在廣西北海市海洋局舉行。在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直屬三支隊政委母銀海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海監總隊四級調研員張勇等領導的見證下,兩支隊共同簽訂了協議,從而率先開啟了粵桂海洋漁業執法監管協作新模式。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廉江大隊、遂溪大隊和北海市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支隊有關大隊參加。
湛江市和北海市陸地毗鄰,水域相通。自5月14日在廣東廉江市召開的粵桂瓊三省(區)海洋與漁業執法研討會之后,湛江支隊與北海支隊積極對接,主動作為,多次深入探討交流,積極推進框架協議落實落地。《海洋與漁業綜合執監管協作協議》明確了共同執法水域并建立了九項協作機制。該協議的簽訂,進一步加強了兩市海洋綜合執法機構間的協調合作,為有力打擊粵桂交界水域海洋與漁業各類違法行為奠定了良好基礎。
(圖文:遂溪漁政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