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遂溪縣農業農村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如有調整,及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遂溪縣農業農村局主動公開湛江市遂溪縣農業農村局制發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遂溪縣農業農村局領導分工、職能設置及內設機構信息;
2.遂溪縣農業農村局制發的普發性非涉密文件;
3.其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1.本機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信息公開網站為遂溪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tzchery.com)。
2.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遂溪縣人民政府網站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遂溪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場所設有宣傳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遂溪縣農業農村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遂溪縣農業農村局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系地址:遂溪縣遂城鎮建設路127號
郵政編碼:524300
聯系電話/傳真:0759-7762547
互聯網申請地址:
http://ysq.zhanjiang.gov.cn/step1.php?u=196
(二)提出申請
向遂溪縣農業農村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遂溪縣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遂溪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tzchery.com)下載,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湛江市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專欄中選擇申請項目,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3.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遂溪縣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二十三條之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屬于非本機關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系方式。
5.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屬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8.同一申請人向受理機構就同一申請事項重復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答復。
(五)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依照國家物價與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向本機關提出減免相關費用的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相關欄目。
(六)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