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鹽類商品經營者:
日前,我市范圍內出現“新冠患者跳海自殺污染海水,海鹽即將停產”的謠言,造成部分群眾搶購食鹽,我局已調集執法人員組成價格專項巡查組,全天候監管相應市場價格波動,根據巡查結果顯示,我縣轄區內部分商家已出現趁機漲價行為。
為及時規范疫情防控期間食鹽商品市場的價格行為,維護正常價格秩序,確保消費者權益,特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者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及《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不信謠,不傳謠,積極向不明真相的群眾主動辟謠,規范使用自主定價權,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不得借機實施囤貨居奇、哄抬物價、價格欺詐以及惡意控銷等價格違法行為。
三、不得組織或相互串通實施漲價、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行為,更不能捏造、散播謠言或漲價信息。
四、嚴格遵守明碼標價相關規定,規范使用價格標簽,嚴禁出現在標價之外加收費用的現象。
各經營者收到本提醒告誡書后,須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事項,按要求迅速開展自查整改,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對于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我局必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若發現他人存在違法行為,請保留相關證據并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舉報,我局將及時進行核查,依法處理。
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