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遂溪縣司法局界炮司法所組織專職人民調解員和“一村(社區)一顧問”律師共同參與人民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2019年11月29日,當事人楊某萍的13歲兒子小懿與鄰居楊某志的9歲兒子小文一起玩耍時,不慎用棍子將小文右眼捅傷,小文隨后被送往醫院治療。事后,楊某志家人多次來到楊某萍家吵鬧要求賠償醫療費、補償費等,但雙方經過多次協商,都未能達成和解。無奈之下,楊某萍來到界炮司法所請求幫助。
接到訴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員及時聯系楊某志,在征求其同意后,界炮鎮調委會按程序成立調解小組,并組織專職調解員做好調解前調查工作。同時,考慮到涉及法律專業知識,司法所負責人彭曉波主動聯系對口駐村法律顧問袁婉媚一起參與調解。
調解過程中,袁律師根據小文右眼受傷的診斷證明等材料,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當場計算出賠償標準,但是與楊某志提出的40萬元賠償相差甚遠,調解一時陷入僵持狀態。
為打破僵局,調解員采用了“分開式調解”、“背靠背”的調解方法,分別單獨與楊某萍、楊某志進行談話溝通。
“既然是調解,我們在尊重法律事實的前提下,也要充分考慮對方的實際情況,假如對方支付不起這筆龐大的賠償款,小文后期的治療費用也是問題,何況你們還是鄰里同鄉,以后兩家還是要打交道的?,F在,小懿家里的情況你也知根知底,小懿父母外出打工不容易,希望雙方能各退一步”。彭曉波一邊寬慰楊某志,一邊勸說。
另一方面,在和楊某萍交談中,調解員明確幾點:“一是小文的眼睛受傷確實是小懿誤傷的,作為小懿的監護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小文還那么小,眼睛損傷給他帶來極大傷害,無論是對將來的生活,還是小孩弱小的心靈,都會造成極大影響,在情在理都要給予對方賠償?!?/p>
最后,調解員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使雙方當事人得以信服,最終,在調解員和法律顧問的耐心說服下,雙方各退一步,達成賠償32萬元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