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把明星、網紅作為自己的職業追求,甚至很多未成年人也有一個明星夢。于是,有人就利用了這一點,虛構明星、經紀人、星探等身份騙取信任,尤其瞄準心智尚未成熟、防騙意識薄弱的青少年群體,實施詐騙、甚至人身傷害。近日,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以造童星為名詐騙他人財物的案件。
法院查明,郟某某曾是一名小有名氣的網絡歌手,開辦了一家音樂培訓機構,有著不錯的收入。然而,郟某某卻因沾染上了賭毒而耗盡家財。此后,負債累累的郟某某將目光轉向了培訓班的孩子和家長。
一年時間內,郟某某虛構了多個機構,編纂近十個人物身份,分別以推廣費、推廣過程報銷問題、做后臺防黑防攻擊系統、天網保護、刷人氣、打榜、買歌庫等各種名義多次向李某某家長實施詐騙,查實金額高達上百萬元。經查,以上部門、公司均為虛構,相關人員均為郟某某一人扮演。
黃巖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郟某某以造童星為名,詐騙他人財物,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法官庭后表示,隨著近年來文化市場尤其是娛樂圈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少人一夜躥紅,一戰成名,走向“人生巔峰”。讓人羨慕的同時,有不少家長因對子女懷揣“童星夢”而豪擲錢財、陷入騙局。作為青少年的家長,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被“出名要趁早”裹挾,不被不法分子利用“望子成龍”的急切心態;同時更應引導培養孩子養成正確健康的人生觀、價值觀。
來源:法治日報(記者 王春 通訊員 俞沖)、智慧普法平臺(中國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