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可視門鈴、智能門鎖等安全設備逐漸走入千家萬戶。但現實生活中,由于門戶太近、安裝位置等原因,可視門鈴會記錄存儲到其他業主的活動情況,從而引發鄰里糾紛。近日,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就調解了一起因可視門鈴侵權引發的糾紛。
汪某與袁某是鄰居關系,汪某在門口安裝了一個可視門鈴,且具有紅外夜視功能。袁某發現后,認為門鈴安裝的角度能觀察到樓層的公共區域,可清楚記錄到自己出入、來客,透過窗戶還會看到自己部分生活起居情況。袁某多次上門與汪某協商要求拆除該可視門鈴,汪某置之不理。隨后,袁某訴至南湖區法院,要求汪某拆除可視門鈴,并刪除與其相關的全部視聽資料。
法院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實地勘查、測試,了解到該門鈴的安裝位置以及性能,確實對袁某的個人隱私生活包括生活安寧等構成了現實威脅,鄰里關系也確實受到了影響。
但考慮到汪某主張可視門鈴安裝是維護安全之需要,法官針對雙方的現實狀況進行調解,并提出了兼顧汪某安全維護和袁某隱私保護的改良方案,將可視門鈴移動位置并調整角度,使門鈴的可視范圍不能拍攝到走廊的南側,避免了透過窗戶看到袁某家中隱私的問題。
在法官的協調下,汪某重新安裝了可視門鈴,袁某表示調整位置的門鈴確實已經不再對其隱私產生威脅,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并確認完成協議內容。
法官庭后表示,智能可視門鈴作為家居生活中一項便捷實用產品,滿足了現代住宅居民基礎的安防需求,本身無可厚非,但權利的行使應當有邊界,自由不能建立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此類門鈴使用中伴有大量的數據采集,稍有不慎就會觸及鄰里的隱私以及個人信息的保護并引發爭議,甚至影響鄰里和睦。
本案中,汪某雖在自有空間內安裝可視門鈴,主觀上無窺視鄰居的故意,但設備拍攝范圍超出其自有領域,記錄和存儲了袁某不愿為他人知悉的個人信息,對袁某居住安寧以及隱私造成了侵擾,屬于民事侵權行為。
來源:法治日報(記者 王春 通訊員 陳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