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一批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典型案例。這批案例覆蓋平臺經濟主要行業類型和常見用工方式,涉及外賣配送員、網約車司機、網絡主播等新型職業,旨在通過以案釋法引導裁判實踐、回應群眾關切。
近年來,隨著網約車、外賣等平臺經濟迅速發展,依托這些平臺就業的網約車司機、網約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不斷增加。統計數據顯示,目前這一群體數量已達8400萬人。不過,從實踐來看,很多平臺出于降本增效等因素考量,并未同網約車司機、網約配送員等簽訂勞動合同。這些勞動者或以注冊個體工商戶的形式與平臺簽訂合作協議,或以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等形式從平臺承接訂單,形式可謂五花八門。這也使得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很容易陷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態。
為有效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準確審理此類糾紛,2021年7月,人社部、最高法等八部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就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從業性質及相應的保障措施作了具體區分;2022年12月,最高法也發布為穩定就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中針對新就業形態如何認定勞動關系給出具體指引。此次發布的這批典型案例,即是通過以案釋法,進一步闡釋辦理此類案件應秉持的原則和思路。
從這批典型案例來看,無論平臺將其與勞動者的關系包裝成什么形式,司法機關和人社部門秉持的都是“事實優先”的勞動關系認定原則,這不僅對基層司法機關、人社部門高質效辦理此類案件具有指導意義,也有助于引導平臺及其合作企業依法規范用工、勞動者理性維權,讓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是新業態服務的直接提供者,他們的工作是否有尊嚴、有保障,直接關系到新業態能走多穩、走多遠。因此,只有規范平臺企業用工管理,為這些從業者撐好法律“保護傘”,才能更好推動新業態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