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盲盒玩家,你是否對“泡泡瑪特”愛不釋手?在網絡上,這些產品隨處可見,殊不知極有可能是侵權產品,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與“盲盒經濟”有關的侵害著作權案件。
某飾品店鋪在直播間里公然售賣多系列“祖國版”泡泡瑪特盲盒產品,銷售金額達到三十多萬元。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提起公訴,胡某等18名被告人被送上法庭。案件審理過程中,泡泡瑪特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損失。
法院查明,被告人胡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委托他人制作手辦玩偶配件,并在某五金制品加工廠內,先后組織多人通過打磨零配件、噴油上色并裝配,批量包裝制造盲盒手辦玩偶,由其妻子管理倉庫并協助發貨。
后胡某銷售前述侵權產品,非法經營數額約350萬元。另有被告人通過購入侵權盲盒手辦玩偶在網絡店鋪、網絡直播間等渠道二次銷售,非法經營數額697萬余元。
法院認為,泡泡瑪特公司所生產銷售的盲盒手辦具有獨創性、藝術性、可復制性,依法享有美術作品的著作權,應受法律保護。胡某等18名被告人為獲取非法利益,擅自生產、倉儲、銷售侵犯著作權的盲盒手辦,均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應追究刑事責任。
對泡泡瑪特公司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作品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本案中,胡某等18名被告人的行為已侵犯泡泡瑪特公司享有的著作權。且被告人胡某曾因涉嫌侵犯泡泡瑪特公司商標權犯罪被取保候審,后仍繼續生產銷售,系重復侵權,其侵權惡意明顯,且情節特別嚴重,故對被告人胡某應適用懲罰性賠償規則。此外,被告人胡某的侵權產品中包含大量“隱藏款”盲盒手辦,流入市場后減損了“隱藏款”的稀缺屬性,降低了消費者的購買意愿,擴大了權利人的損失,綜合考慮被告人胡某的侵權故意、生產銷售侵權產品的數量、經營數額、侵權持續時間,及其所擔刑事責任(包括罰金數額)情況,法院認為應在被告人胡某侵權獲利的基礎上,再給予2倍的懲罰性賠償。
最終,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其余各被告人均被判處相應刑罰,二審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首先,盲盒產品在線條、色彩搭配等步驟上體現設計師獨到的構思,該部分的表達被認定為立體的美術作品,擅自使用將涉嫌侵犯權利人的著作權;其次,由于盲盒銷售的特殊性,除了玩具本身,外包裝也可能受到著作權法、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保護,如果直接抄襲他人外包裝設計的,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最后,如果攀附其他品牌的良好商譽,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以及特定商品的有一定影響力的包裝,則可能涉嫌商標侵權以及不正當競爭。上述侵權行為,如果情節嚴重,還有可能構成知識產權犯罪,從而被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法治日報(記者 王春 通訊員 李騰 朱麗紅)、智慧普法平臺(中國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