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縣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省委關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關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縣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審核,承辦縣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鎮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負責協調各鎮及各部門實施縣政府規范性文件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組織開展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解釋、評估和全縣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的監督、指導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辦理向縣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縣政府行政應訴事務,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事務,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和鎮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監督依法治理、法治創建、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協調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指導、監督刑罰執行和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七)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管理律師、公證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按權限負責本系統有關審計工作。
(九)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
1.加強縣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審核和法制協調,推進律師、公證人員從業行為監管方式創新,健全監管標準和信用等制度體系,進一步取消、委托、下放行政審批職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職業道德建設。
2.統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夯實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電話熱線和實體平臺基礎,建成覆蓋全縣、事項齊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促進法律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打造覆蓋城鄉的“半小時公共法律服務圈”,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