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把立項當課題研究,聚焦高質量發展大局、聚焦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嚴守審計項目計劃源頭管控。出臺《審計項目現場管理辦法》,明確目標、鎖定重點、把好關鍵點,做好審計現場管理;明確審計組組長及主審的現場管理主體地位、質量控制及業務復核等職責,落實審計組組長總體質量負責制,確保問題發現在現場、解決在現場;定期督導檢查審計組執行審計實施方案情況,對審計人員給予必要的工作指導,對現場出現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確保審計按進度實施;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實質性審核,對具體審計目標的完成情況、問題定性定責及取證等重要事項進行審核把關。在審理過程中,把審計事項置于經濟社會運行的大背景下分析、把具體問題放在改革發展大局下審視,圍繞責任主體、事實證據、定性定責及法律法規依據、原因分析、影響后果、處理意見“六要素”嚴格審理。健全審計質量管控體系,實現從制定審計計劃到督促審計整改的審計業務全流程管控;每年組織對至少4個盟市及所屬2個旗縣(市、區)審計機關開展業務質量檢查。
河南省鄭州市審計局堅持把增強審理質效作為審計質量提升的重要抓手。在研究審計法、審計準則中關于審理資料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審計項目提交審理資料清單》,明確審計組需提交資料的種類及數量;制定《鄭州市審計局審計項目審核復核審理審定流程》,將審計質量控制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做到“講程序、留痕跡、可監督”,確保審計質量全過程控制。緊盯審計實施方案編制與執行,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審計目標是否實現等;緊盯審計現場,關注審計定性是否準確、證據是否充分等;緊盯征求意見及反饋環節,關注重要問題是否在報告中反映、問題事實是否清楚、處理處罰意見是否恰當等。強化對同類項目的同口徑審理,同類報告同類問題定性、定責、法規引用、處理意見的一致性等,確保同類報告之間的相互銜接與協調,在遇到問題復雜或者時間緊迫的情況時,開展集中審理;針對爭議較大的事項,進行集體研判、審定,確保審計揭示問題準確、客觀。通過對以往審理典型性問題的研究梳理,編制《審計業務質量檢查典型問題》,通過以案促學快速提升審計人員特別是新入職人員的業務能力,夯實審計質量基礎。
深圳市南山區審計局以研究型審理為抓手,持續改進方式方法。開展區級改革課題《探索“流程+職責”清單式審計管理模式》研究,全面梳理質量控制要點及常見審計質量問題,出臺審計工作操作指引、審計項目分級質量控制職責清單,明確各層級工作流程,壓實各環節責任;梳理規范18種主要審計文書、33種主要審計文本參考格式,推進審計業務規范化開展。前移審理關口,安排審理人員參與審計項目中期匯報會,提前熟悉項目情況,及時跟進重點問題。印發《南山區審計局兼職審理人員工作方案》,組建兼職審理人員人才庫,采用兼職審理人員先行審理、專職審理人員再次審理的工作模式,提升審計人員質量控制意識。及時梳理日常審理工作和年度審計檔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共性問題進行分析、歸納、總結,將其中普遍且具有代表性的問題整理為典型案例,以集中交流的形式與各審計人員深入探討,進一步促進審計質量提升。
廣州市白云區審計局充分發揮審理在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合理調配有限的審理資源,發揮不同審理人員的專業優勢,在審理介入時間和方式上采用更為靈活的模式。嚴格執行審計質量控制分級負責制,將審理成果運用作為控制審計質量的重要抓手,定期對發現的問題情況進行通報,分析項目審核復核工作存在漏洞的原因,進一步壓實審計組、審計業務科室等質量控制層級的責任。對近期項目審理發現的普遍性、典型性問題進行梳理分析,從問題定性、事實表述、定性法規等方面分別選取代表性問題,進行審計風險預警。同時,針對代表性問題總結歸納出便于實操的具體優化措施,印發《審理發現典型問題及優化建議清單》,促進審計人員舉一反三、自查自糾,從源頭上防范潛在審計風險、促進項目質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