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醫療機構輻射安全監管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醫療機構輻射安全監管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環辦輻射函﹝2020﹞5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全力支持醫療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省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疫情防控中輻射安全監管工作的統籌協調,做好指導和服務保障。同時,對在2020年1月31日前未提交2019年度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狀況年度評估報告的單位,可結合本單位疫情防控實際情況延遲提交,且可通過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http://rr.mee.gov.cn)提交。如有重要情況請及時報送我廳(核安全處)。
附件:《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醫療機構輻射安全監管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