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東省生態環境廳2021年度普法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的通知
粵環辦〔2021〕17號
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我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以“八五”普法規劃實施為主線,進一步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和法治鄉村建設,推進《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新頒布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根據中央《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東省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要求,我廳制定了《廣東省生態環境廳2021年度普法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東省生態環境廳2021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