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人人添人人澡人人澡人人人人,一本一本久久a久久精品综合,欧美俄罗斯乱妇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的通知

作者: |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 時間:2024-12-23 點擊數:- 分享到:

  粵環發〔2024〕2號 

  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行為,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適應“數字政府”建設,持續提升便民服務效能,我廳研究制訂了《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現予印發,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11月28日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文件審批程序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

  第三條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便民和高效。

  第二章  申請與受理

  第四條  按照有關規定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單位應當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并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書1份;

  (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紙質版2份,電子版1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紙質版2份,電子版1份(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除外)。

  (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五條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對建設單位提出的申請和提交的材料,根據情況分別作出下列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需要技術評估的,應當在受理時將技術評估所需時間以書面形式告知建設單位。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在5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按照審批權限規定不屬于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的申請事項,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設單位向有關機關申請。

  第六條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在其網站(網址:http://gdee.gd.gov.cn/)公布受理的建設項目信息。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第三章  審  查

  第七條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后,可委托技術機構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技術評估。技術機構應當對其提出的技術評估意見負責。

  第八條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主要審查建設項目的環境可行性、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估、環境保護措施、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質量等方面。

  第九條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所在地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省生態環境廳征求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意見的文件之日起10日內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意見,逾期視為無不同意見。

  第四章  批  準

  第十條  經審查通過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作出予以批準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對不符合審查要求的建設項目,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作出決定前,在其網站公示擬批準或不予批準的建設項目信息;作出決定后,在其網站公告建設項目審批決定。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第十二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重新審核。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從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狀況有無變化和原審批中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有無變化兩個方面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重新審核。若均未發生變化,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作出予以通過審核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對審批或重新審核決定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  期  限

  第十五條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的時限分別壓縮至15日、7日內。如需建設單位修改完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涉海項目依法需征求其他單位意見的,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法定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

  第十六條  重新審核的建設項目,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日起10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第十七條  需要進行公告、公示、聽證、專家評審和技術評估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技術評估工作原則上應在15日內完成。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中的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tt id="f0d7e"></tt>
  1. <button id="f0d7e"></button>

  2. <th id="f0d7e"></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