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全縣生態環境系統干部職工法治意識,提高執法人員綜合執法能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制度,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污等工作,4月25日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召開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暨新修訂《行政處罰法》宣貫培訓會議。遂溪分局全體人員、各鎮分管生態環保領導、生態環保辦人員及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人等參加了培訓會議。
會議傳達市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會議精神,同時部署2021年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并組織觀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的8個典型案例》視頻。政策法規宣講人員從《行政處罰法》修訂過程、新修訂的亮點、變化及影響和生態環境執法應注意的問題等四大方面,詳細講解修訂改動較大的“行政處罰的概念”“行政處罰的種類”“聽證范圍”“法制審核范圍”“辦案期限”等。同時,以案說法、以案促改,闡述嚴格遵循行政處罰程序和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重要性。培訓突破以往單純講座模式,采取“訓后考試”形式,組織參訓人員考試。會議強調并要求,扎實抓好生態環境執法工作,落實環保督察整改,提升營商環境,進一步提高全縣環境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和辦案能力,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實現依法治污,有效解決群眾反映的環境問題,努力開創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