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交辦第5批涉及環境領域群眾舉報案件103件(來電52件,來信51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9件(中山2件,清遠2件,廣州1件,珠海1件,梅州1件,湛江1件,揭陽1件)。
經分析,按污染類型分,水污染28件(占27.2%),大氣污染41件(占39.8%),噪聲22件(占21.4%),固廢12件(占11.7%),土壤3件(占2.9%),核與輻射1件(占1.0%),生態破壞18件(占17.5%),海洋1件(占1.0%),農業農村9件(占8.7%),其他20件(占19.4%);
按地域和單位分,涉及21個地級以上市;按數量排序分,由高到低分別是廣州27件,汕頭9件,湛江8件,中山7件,深圳、梅州、東莞各6件,佛山、揭陽各5件,河源、清遠各4件,珠海、江門、茂名各3件,肇慶、云浮各2件,韶關、惠州、汕尾、陽江、潮州各1件。
截至9月1日,中央督察組交辦舉報案件5批共407件(來電283件,來信124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共38件;交辦督辦案件共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