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交辦第12批涉及環境領域群眾舉報案件169件(來電65件,來信104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16件(佛山、惠州、中山和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各2件,廣州、珠海、汕頭、東莞、陽江、清遠、揭陽各1件,同時轉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1件)。
經分析,按污染類型分,從高到低分別是大氣48件(占28.4%)、噪聲38件(占22.5%)、水32件(占18.9%)、固廢28件(占16.6%)、其他27件(占16.0%)、農業農村25件(占14.8%)、生態破壞24件(占14.2%)、土壤11件(占6.5%)、海洋4件(占2.4%)、核與輻射1件(占0.6%)。
按地域和單位分,涉及21個地級以上市和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4個省直部門。
按數量排序分,從高至低分別是廣州27件,梅州13件,深圳、佛山、惠州各12件,東莞10件,中山、湛江、潮州各9件,汕頭、肇慶各7件,河源、汕尾、陽江各6件,揭陽5件,珠海、江門、清遠各4件,茂名、云浮和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各3件,韶關2件,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各1件。
截至9月8日,中央督察組交辦舉報案件12批共1470件(來電736件,來信734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共114件;交辦督辦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對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1批至第5批共407件群眾信訪舉報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已辦結186件、階段性辦結94件、未辦結139件,責令整改295家,立案處罰73家,立案偵查6宗,刑事拘留23人,約談57人。
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5批103件群眾信訪舉報案件中,已辦結48件、階段性辦結21件、未辦結34件,責令整改144家,立案處罰37家,約談14人。
中央督察組第12批交辦案件轉辦情況統計表
(9月8日)
備注:部分交辦件需轉多個地市或省直部門,故轉辦件總數大于交辦件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