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中央第四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交辦第13批涉及環(huán)境領域群眾舉報案件172件(來電69件,來信103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17件(中山4件,清遠3件,佛山、梅州各2件,廣州、韶關、河源、汕尾、江門、肇慶、揭陽各1件;其中1件同時轉佛山、清遠)。
經分析,按污染類型分(部分交辦件涉及多種類型),從高到低分別是大氣70件(占40.7%),水51件(占29.7%),固廢40件(占23.3%),噪聲36件(占20.9%),農業(yè)農村21件(占12.2%),生態(tài)破壞21件(占12.2%),其他17件(占9.9%),土壤7件(占4.1%),核與輻射2件(占1.2%)。
按地域和單位分,涉及20個地級以上市;按數(shù)量排序分(部分交辦件需轉多個地市或省直部門),由高至低分別是廣州29件,梅州22件,佛山19件,中山16件,清遠12件,揭陽11件,深圳、河源、茂名各8件,東莞7件,陽江、云浮各5件,江門、肇慶各4件,韶關、惠州、湛江各3件,汕頭、汕尾、潮州各2件。
截至9月9日,中央督察組交辦舉報案件13批共1642件(來電805件,來信837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共131件;交辦督辦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對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1批至第6批共511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已辦結230件、階段性辦結122件、未辦結159件,責令整改366家,立案處罰97家,立案偵查7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23人,約談58人。
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6批91件信訪案件中,已辦結34件、階段性辦結27件、未辦結30件,責令整改68家,立案處罰23家。
中央督察組第13批交辦案件轉辦情況統(tǒng)計表
(9月9日)
備注:部分交辦件需轉多個地市或省直部門,故轉辦件總數(shù)大于交辦件總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