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交辦第14批涉及環境領域群眾舉報案件153件(來電66件,來信87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19件(廣州4件,深圳、東莞、清遠各2件,汕頭、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中山、湛江、茂名、肇慶各1件)。
經分析,按污染類型分(部分交辦件涉及多種類型),從高到低分別是大氣51件(占33.3%),噪聲37件(占24.2%),其他31件(占20.3%),生態破壞30件(占19.6%),水29件(占19.0%),農業農村18件(占11.8%),固廢15件(占9.8%),土壤8件(占5.2%),海洋4件(占2.6%),核與輻射3件(占2.0%)。
按地域和單位分,涉及21個地級以上市;按數量排序分,從高到低分別是廣州30件,梅州25件,清遠17件,深圳14件,湛江8件,惠州、東莞各7件,汕頭、茂名各6件,中山、肇慶、云浮各4件,韶關、河源、江門、陽江各3件,珠海、汕尾、潮州、揭陽各2件,佛山1件。
截至9月10日,中央督察組交辦舉報案件14批共1795件(來電871件,來信924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共150件;交辦督辦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對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1批至第7批共632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已辦結277件、階段性辦結153件、未辦結202件,責令整改411家,立案處罰117家,立案偵查7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24人,約談63人。
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7批119件信訪案件中,已辦結50件、階段性辦結32件、未辦結37件,責令整改53家,立案處罰18家,立案偵查1宗,刑事拘留5人,約談5人。
中央督察組第14批交辦案件轉辦情況統計表(9月10日)
備注:部分交辦件需轉多個地市或省直部門,故轉辦件總數大于交辦件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