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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湛江市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情況 (第十八批)

作者: | 來源:湛江日報 | 時間:2021-09-15 點擊數:- 分享到:

  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湛江市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情況 (第十八批)

  9月14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轉辦第十八批信訪件9件(重點件2件)。其中,麻章區1件,坡頭區3件,雷州市1件,吳川市1件,遂溪縣1件,經開區2件。按污染類型分,水1件,生態3件,水和大氣2件,海洋和土壤1件,土壤和其它污染1件,水、大氣和土壤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該批信訪件已于當日全部交辦有關縣(市、區),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二批次、第十三批次 2021年9月14日)

  1.受理編號:X2GD202109070067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舉報湛江市遂溪縣界炮鎮山內村委會眼鏡塘村的350多畝耕地、林地、堤壩、荒灘均被“眼鏡塘砂場”的李某非法占有,并進行瘋狂盜采砂,毀壞農田、林地、破壞生態環境。

  行政區域:遂溪縣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的“眼鏡塘砂場”企業名稱為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位于遂溪縣界炮鎮山內村委會眼鏡塘村山內水庫附近。現場檢查時,該企業處于停產狀態,周邊主要是林地和旱地,未發現有農田。2012年6月9日,界炮鎮眼鏡塘村村民李某向界炮鎮山內村眼鏡塘經濟合作社承包位于眼鏡塘村東側集體荒灘200畝的土地,作為開采建筑用砂、黏土與水產養殖等使用,并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013年5月31日,遂溪縣土地交易服務中心以公開掛牌的方式將遂溪縣界炮礦區眼鏡塘礦段建筑用砂礦采礦權掛牌出讓,當時競標人是李某和邱某蓉,最后由邱某蓉競得。2015年11月15日,李某將自己承包位于眼鏡塘村東側集體荒灘200畝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邱某容,以下簡稱“德成礦業公司”)并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德成礦業公司(法人代表:邱某容)于2016年12月12日辦理《采礦許可證》證號:C4408232016077130142595,礦區面積:0.0699 平方公里(104.85畝),有效期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24年7月28日止。后于2016年12月19日,德成礦業公司法人代表變更為蔡某東。

  德成礦業公司在開采經營期間,于2017年4月1日向湛江市林業局申請臨時使用國營雷州林業局遂溪林場(以下簡稱遂溪林場)桔仔樹隊2001號、2002號小班林地,面積為2.5493公頃(即38.2395畝)作堆放沙場使用。2017年4月24日,湛江市林業局作出《臨時占用林地審批同意書》(湛林地許準[2017]2號),審批同意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臨時占用該地堆沙使用,期限為2年。林地使用期滿后,該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按照《臨時占用林地審批同意書》約定,拆除林地上的附著物及清理完畢,并復耕復綠。另外,德成礦業公司于2018年期間曾侵占遂溪林場桔仔樹對北側10.834畝林地作堆放沙場使用。2019年8月27日,遂溪縣政府召開2019年衛片執法整改推進會。根據會議要求,遂溪林場責令德成礦業公司對該地進行整改復綠。2019年10月經遂溪林場驗收,已達到整改要求。目前該林地未發現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有堆放沙的情況。2019年6月在調查界炮礦區眼鏡塘礦段建筑用砂礦區過程中,遂溪縣自然資源局發現德成礦業公司在劃定礦區范圍外存在越界開采的行為。2019年6月24日,遂溪縣自然資源局向德成礦業公司發出《責令停產整改通知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產、整改。經廣東省有色地質測繪院人員現場勘查核實,越界開采總面積9037平方米,地塊一面積為7313平方米,地塊二面積為1724平方米,地類分別為:水庫水面、果園、有林地。廣東省自然資源廳于2020年7月29日作出的《關于非法開采廣東省遂溪縣界炮礦區眼鏡塘礦段證外建設用砂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的鑒定結論》(粵自然資執法(鑒)[2020]39號),作出的鑒定結論是“本案申請鑒定的地理坐標范圍內,非法開采遂溪縣界炮礦區眼鏡塘礦段證外建設用砂儲量35151立方米,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為281萬元”。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湛江市遂溪縣界炮鎮山內村委會眼鏡塘村的350多畝耕地、林地、堤壩、荒灘均被‘眼鏡塘’砂場的李某非法占有,并進行瘋狂盜采砂,毀壞農田、林地、破壞生態環境”問題不屬實,在調查界炮礦區眼鏡塘礦段建筑用砂礦區過程中發現的“眼鏡塘”砂場占用林地作堆場及在礦區范圍外越界開采”問題屬實。遂溪縣自然資源局要求德成礦業公司將占用的林地進行整改復綠,并將德成礦業公司越界開采案件移送公安。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遂溪縣自然資源局要求德成礦業公司將占用遂溪林場的林地10.834畝及臨時用地38.2395畝(共49.0735畝)林地進行整改復綠。

  二、對德成礦業公司存在越界開采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遂溪縣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1月26日將《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遂自然資執法移字【2021】1號)移送公安機關。

  三、遂溪縣公安局已對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礦一事于2021年3月18日立案偵查,對涉嫌非法采礦的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東進行刑事拘留,羈押在遂溪縣看守所。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遂溪縣自然資源局將加強與信訪投訴人的溝通及解釋,關于該問題中的違法占地及越界開采等行為,在職能范圍內予以辦結,安排專人對投訴人進行解釋與引導,杜絕該事件出現重訪現象。同時于近期繼續完善《遂溪縣自然資源局舉報非法開采、違法用地行為獎勵辦法》并嚴格執行。二、界炮鎮政府將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及時向村民通報和解釋有關情況。同時,責令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不出現其他安全事故。另外,加強界炮礦區眼鏡塘礦段周邊日常巡查,特別是加強與縣自然資源局的配合和溝通,重點對礦區巡查和監督,杜絕毀壞農田、林地的非法行為。三、遂溪縣公安局將繼續對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偵查,于近期聯合縣自然資源局督促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對遂溪縣界炮礦區眼鏡塘礦段證外土地礦產進行恢復和賠償。四、遂溪縣農業農村局將根據后續相關部門做出處理決定,依法履職,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湛江德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做出相應整改。同時,強化對“眼鏡塘”村的日常巡查監管,確保全力巡查監管到位;堅持生態優先原則,不斷加大耕地保護和管理力度;在全縣開展打擊“兩違”用地,配合自然資源部門進一步加大巡查監督力度;以群眾舉報及2021年衛片執法圖片為線索,對破壞基本農田排查核實,嚴格保護耕地,嚴打破壞耕地資源違法犯罪行為。五、舉一反三,遂溪縣將以此案件查處為契機,于近期全面開展該類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嚴查企業違法開采行為,落實“發現一宗,處理一宗”,確保生態環境安全。六、針對遂溪縣礦產開采行業存在問題,實事求是、深刻剖析,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廣泛宣傳,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打擊非法開采行為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解決問題長效機制。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2. 受理編號:D2GD202109070032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麻章區麻章鎮后灣村的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揚塵污染嚴重,距離附近的居民區十五米左右,噪音污染嚴重。

  行政區域:麻章區  污染類型:大氣、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的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麻章區后灣村自編2008,占地約13畝,東面公司門口與麻章區后灣舊村居民樓正對,僅相隔一條馬路與一條綠化帶。根據麻章區鴨曹村民委員會(后灣村是鴨曹村其中1條自然村)提供資料顯示,后灣舊村常住人口約100人,居住在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100米范圍內的約有30人,后灣舊村居民樓與該公司門口直線距離最近約20米、與該公司瀝青混凝土生產設備直線距離最近約150米。

  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開始建設,并于2020年3月建成1條5萬噸瀝青混凝土生產線并投入使用,原材料主要為瀝青、碎石和石粉,產品為瀝青混凝土,主要工藝流程為:原料→冷骨料混合處理→熱骨料加熱處理→熱骨料、石粉輸送→瀝青加熱預處理→攪拌攪合→成品外運,配套建設有1臺高壓水噴霧潤濕裝置、布袋除塵器和瀝青煙廢氣處理設施。9月8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該公司不生產,石粉堆場建設有簡易鐵棚,碎石露天堆放在堆場內,堆場內沒有發現揚塵。據現場負責人李某稱,該公司不生產是由于沒有訂單。根據麻章區供電局提供數據顯示,該公司與9月3日至9月9日均停工。

  為深入了解群眾意見,9月10日,麻章區組織工作人員走訪后灣舊村,共向11名常住后灣舊村的村民發放11份《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群眾調查意見表》,收回11份。據調查結果顯示,9人居住在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100米范圍內,2人未寫明居住距離。11人均表示未受到噪聲、揚塵影響,7人建議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強路面清掃工作。

  綜上,群眾反映“該村的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揚塵污染嚴重,距離附近的居民區十五米左右,噪音污染嚴重。”的情況部分屬實:其中“距離附近的居民區十五米左右”屬實;反映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揚塵、噪音污染嚴重的問題不屬實。

  此外,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未能向麻章區執法人員提供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批復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文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規定。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針對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和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麻章分局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麻)環限改字〔2021〕7號),責令其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完善年產5萬噸瀝青混凝土項目環評文件報批手續和竣工環保自主驗收手續,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該項目不得投入生產。同時,已對該公司以上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目前,該公司已根據責改要求,委托環評公司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麻章區將依法依規對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并督促湛江市昌盛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程序完善各項環保手續,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同時結合群眾意見,加強路面清掃工作。二、麻章區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監管,一旦發現該公司存在生產行為,將組織監測機構對粉塵、噪聲情況進行監測,如發現存在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立案查處。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3. 受理編號:X2GD202109070058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金興村委會的程村部分村民棄自然環境于不顧,數年間源源不斷地往水庫邊的采石坑與閑置農場運倒硫酸渣和淤泥等。這些淤泥不僅堵塞了水庫、污染了路面,還使得周圍植被消退。山寮村曾多次聯系相關職能部門,但都不了了之。

  行政區域:麻章區   污染類型:土壤、水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金興村委會的程村部分村民棄自然環境于不顧,數年間源源不斷地往水庫邊的采石坑與閑置農場運倒硫酸渣和淤泥等”的問題。

  經麻章區自然資源局和湖光鎮政府現場核查,該地原為采石坑,名叫草錄嶺石窟,70年代先是程村集體出租給高梅村李某柏開采石場,80年代金興村委會出租給李某柏開采石場,90年代山寮村出租給許某進開采石場,到2010年左右整個石場停止開采,由于積存雨水形成連在一起的大水面。石坑形成水面總面積162.51畝,土地性質主要是采礦用地,權屬分別是金興村委會、程村、山寮村,其中金興村委會99.17畝,程村18.86畝,山寮村16.16畝,未確權28.31畝。

  目前,該石坑由湖光鎮程村群眾程某生向湖光鎮程村集體承包回填,2012年開始承包,承包期20年,期滿后交回程村集體經營。經查,程某生承包該石坑后,其轉由彭某武進行回填。彭某武從洗砂場將洗砂余泥拉至該石坑回填,洗砂場清洗的為湛江市東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時代君悅花園項目挖出的基礎砂。現場核查未發現該地傾倒有硫酸渣。

  綜上,群眾反映“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金興村委會的程村部分村民棄自然環境于不顧,數年間源源不斷地往水庫邊的采石坑與閑置農場運倒硫酸渣和淤泥等”的問題部分屬實。湖光鎮政府在石坑進口處安裝鐵皮圍擋,并張貼禁止回填的告示。

  二、關于“這些淤泥不僅堵塞了水庫、污染了路面,使得周圍植被消退”的問題。

  目前,該石坑被回填面積約10畝左右。9月6日,湛江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對該石坑內廢水和回填余泥進行采樣監測,監測報告[湛江環境監測(測)字(2021)第S038號]顯示,其pH值、溶解氧、電導率和硫化物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水標準限值。余泥監測報告待出(約1個月后)。經麻章區自然資源局現場核查,由于石坑周邊被余泥覆蓋,造成植被退化。

  綜上,群眾反映“這些淤泥不僅堵塞了水庫、污染了路面,使得周圍植被消退”的問題部分屬實。麻章區將組織做好石坑修復工作。

  三、關于“山寮村曾多次聯系過區環保局、派出所、區鎮政府,但都不了了之”的問題。

  2021年7月6日,接到山寮村村民舉報程村私自將石坑承包給他人回填的問題,麻章區迅速組織市生態環境局麻章分局和湖光鎮政府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7月15日,湖光鎮政府和湖光派出所抓獲并扣押回填石坑車輛。7月18日,湖光鎮政府協調程村、山寮村的干部進行協商,經與兩個村村干部協商,一致同意停止向石坑回填傾倒余泥的行為。

  綜上,群眾反映“山寮村曾多次聯系過區環保局、派出所、區鎮政府,但都不了了之”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9月9日,湖光鎮委、鎮政府組織人員在石坑進口處安裝了鐵皮圍擋,并張貼告示“此石坑禁止回填,違者將追究責任”。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麻章區將跟蹤余泥監測結果,根據監測結果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作出相應處理。二、麻章區將繼續做好山寮村群眾思想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及金興村委會、程村、山寮村,爭取在2022年12月底前解決石坑權屬爭議問題,并組織做好石坑修復工作。三、舉一反三,麻章區將加強轄區內傾倒固體廢物監督巡查,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4.受理編號:X2GD20210907004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來信反映: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規定,縣級及以上城市建設區需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同時明確規定了工作完成率,按照2019年底、2020年上半年和2020年底前分階段要求完成比率為50%、80% 和100%的目標做好淘汰工作。作為鄰近珠三角大灣區域的陽江、茂名、湛江本應在環境保護及落實做出表率,但實際情況是數字工作完成了,實際工作質量根本未達到要求完成。

  行政區域:市轄區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9月8日至11日,市生態環境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以及相關部門主動作為,領導靠前指揮,相關人員不分晝夜對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內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情況進行核實。

  經核實,我市10個縣(市、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內無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在用燃煤鍋爐。因此,群眾反映的“關于我市2020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城市建設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實際情況是數字工作完成了,實際工作質量根本未達到要求完成”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經核查確實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鍋爐,市場監管部門督促其業主盡快按程序辦理注銷、報廢手續;對確實已關停且找不到鍋爐主體相關人員等異常情況的鍋爐,按程序予以公告注銷。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鍋爐特種設備使用情況的監管,堅決杜絕出現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內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死灰復燃現象,及時掌握鍋爐使用狀況和手續辦理情況,按規定及時更新臺賬,并對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鍋爐進一步進行梳理。二、生態環境部門要督促鍋爐使用企業嚴格執行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并通過“雙隨機”等方式加強日常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使用鍋爐行為。三、積極受理公眾舉報案件,歡迎舉報人提供我市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內日常偷偷使用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具體線索,我市相關部門將及時依法查處。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5. 受理編號:X2GD20210907007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中國移動湛江分公司在湛江興發電廠邊緣(新村南六橫巷)設置了一個大型高頻發射基站,嚴重威脅周邊村(居 )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要求拆除或遷移該發射基站,保障好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

  行政區域:霞山區  污染類型:輻射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投訴的基站位于霞山區椹川大道西五路5號(湛江市霞山新村西)廢棄的湛江興發電廠內部三層廠房樓頂,坐標為東經110.374404,北緯21.206086,是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的D-HRH基站和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的NR通信基站,距居民區最近的住宅樓在該基站東和東北方向均約為45米。目前,中國移動基站已投入使用,聯通發射天線尚未正式使用。

  一、關于“中國移動湛江分公司在湛江興發電廠邊緣(新村南六橫巷)設置了一個大型高頻發射基站”的問題。

  2020年國家要求在全國地級市以上全面建設5G基站后,同年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在該址建設基站。2020年12月2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系統中備案(備案號202044080300000065),設有三套華為5G發射天線(天線型號AAU5336,額定功率240W,頻率范圍2515-2675MHz)2020年12月12日正式開通5G服務。2021年9月8日,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在建設項目環境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系統(廣東省)中備案(備案號202144080300000055),設有5G天線3副(天線型號A9611S35,工作頻段3400-3600MHz,額定功率305W)。2021年9月8日,5G天線安裝完畢,但尚未投入運行(計劃2021年9月15日投入運營)。

  《關于界定<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復函》(環辦函〔2008〕664號)辦法中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在集中使用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或高頻設備的周圍,按環境保護和城市規劃劃定的限制區內,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兒園等敏感建筑。該款所稱“集中使用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是指在同一用地范圍內建設使用的以下發射設施:(一)總功率在200KW以上的發射塔;(二)總功率在1000KW以上廣播臺、站。移動基站額定功率240W,聯通基站額定功率305W,均不屬于大型高頻發射站。

  綜上,群眾反映的“中國移動湛江分公司在湛江興發電廠邊緣(新村南六橫巷)設置了一個大型高頻發射基站”部分屬實。其中,群眾反映的興發電廠內部有移動基站的情況屬實;群眾反映的興發電廠內部設置一個大型高頻率發射基站不屬實。

  二、關于“嚴重威脅周邊村(居 )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問題。

  經查,移動基站額定功率240W,聯通基站額定功率305W,均不屬于大型高頻發射站,設置符合《關于界定<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復函》(環辦函〔2008〕664號)辦法中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同時,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已根據《通信基站環境保護工作備忘錄》(環辦輻射函〔2017〕1990號)及《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試行)》(環發〔2017〕114號,)的要求,委托核工業北京地質研究院對群眾投訴的通信基站進行了監測。《核工業北京地質研究院監測報告》(報告編號:核地輻檢(2021)第8492號)監測結果顯示,各監測測點結果符合GB8702-2014《電磁環境控制限值》表1中規定的“電場強度小于12V/m,功率密度小于0.4W/㎡”的限值要求。

  綜上,群眾反映的“嚴重威脅周邊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情況”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因湛江市的環境監測機構(包括第三方機構)尚未具備對5G基站輻射進行監測的能力。市生態環境局霞山分局已于2021年7月16日向市生態環境局報告,申請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監測中心對該基站輻射情況進行監測。

  二、新興街道辦已加強與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的溝通工作,要求該公司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在做好服務群眾工作的同時,保障群眾的知情權。

  三、市生態環境局霞山分局已要求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在進行輻射監測之前要做好公示工作,在監測結果達標后,基站才能投入運行。市生態環境局霞山分局將加強對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的監管力度,確保該公司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落實整改,并向市生態環境局霞山分局報送進展情況。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進一步加強監管。因5G輻射監測標準剛出不久,省生態環境廳監測中心人員、設備等處于學習摸索、培訓階段,暫無答復具體監測時間。待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監測中心將對基站輻射情況監測并出具結果后,市生態環境局霞山分局將根據監測結果依法處理。如發現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二、督促企業履行環保主體責任。根據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鐵塔公司共同簽署的《通信基站環境保護工作備忘錄》精神,霞山區將進一步加強監管,督促中國移動霞山分公司、中國聯通湛江分公司做好電磁輻射檢測工作,確保電場強度及功率密度均在《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規定的范圍內。三、霞山區督促中國移動、聯通、電信、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通信基站環境保護工作備忘錄》的要求,就通信基站環境保護工作和相關職能部門、街道一道進行溝通協商。主動向群眾宣傳通信基站電磁輻射方面的知識,將電磁輻射環境監測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權,適時做好投訴者的回訪工作,爭取群眾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6.受理編號:X2GD202109070014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湛江市廉江市良垌鎮湍流村在村民居住地附近建一垃圾池,蚊蟲、惡臭滿天,灰塵垃圾滿天飛,鏟車的巨大響聲擾民,垃圾池污染嚴重及影響附近村民生活,請求拆除遷走,重新選址建設。

  行政區域:廉江市  污染類型:土壤、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一、湍流村垃圾池污染問題。湍流村村場相對較大,共設有6個垃圾收集池,分別座落實于村場外圍硬底化鄉道側邊,均為村中統一規劃建設。現場檢查發現村東面的2處垃圾池存在排水不暢問題,村西面有1處垃圾池清運不徹底。

  二、鏟車工作聲音擾民問題,根據對垃圾池附近50名村民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47名村民認為鏟車清運垃圾期間工作時間較短,聲音也沒達到擾民這個程度。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湍流垃圾池污染嚴重及影響附近村民生活的問題部分屬實。9月8日,接到交辦案件后,良垌鎮政府立即組織村干部和保潔人員對湍流村村場外的6個垃圾池進行清理,督促第三方公司豪信清運分公司組織車輛及時拉運垃圾,當天下午已全部干凈。此外,安排人員對垃圾池排水不暢問題進行修復,確保不積水。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立行立改。9月8日接到交辦案件后,廉江市良垌鎮政府立即組織村干部和保潔人員對湍流村村場外的6個垃圾池進行清理,督促第三方公司豪信清運分公司組織車輛及時拉運垃圾,當天下午已全部干凈。

  二、良垌鎮政府安排人員對垃圾池排水不暢問題進行修復,確保不積水。

  三、良垌鎮政府征詢大部分村民意見,為方便垃圾的收集,對于村場外的垃圾池暫作保留。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良垌鎮政府要求第三方公司豪信清運分公司每天清運湍流村垃圾池垃圾并優化清運作業時間控制噪音影響群眾。二、對湍流村7名保潔員進行分工,責任到人,每位保潔員負責村對應路段、垃圾池、水溝、池塘邊等周邊進行清潔。三、充分利用微信、宣傳橫幅、網絡廣播等渠道展開宣傳教育活動,引導良垌鎮群眾對生產生活垃圾進行統一收集處理,從源頭上解決垃圾亂投放的問題,促使群眾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7.受理編號:D2GD202109070012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曾向督查組反映過麻章鎮銀海路瓏玥臺小區內垃圾中轉站噪音、臭氣擾民問題,9月6日城管部門前往處理,小區業主認為處理的結果和公示的結果與事實不符,并未解決垃圾中轉站噪音、臭氣擾民問題。

  行政區域:麻章區  污染類型:噪音、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存在問題的小區垃圾站為麻章區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位于銀海路60號,占地面積約140平方米,處于敏捷瓏玥臺小區東北角,緊貼小區圍墻。自8月3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四批85號轉辦件反映該中轉站存在“作業過程產生的噪音、惡臭擾民”的問題后,麻章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區委主要領導多次批示,區政府主要領導多次主持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深入一線協調指導解決整改工作存在的問題,各職能部門主動履職每天深入現場,立行立改,采取優化作業時間,更換作業設備,強化消殺清洗除臭,拆除垃圾收集車倒車雷達,規范操作垃圾壓縮機,防止滲瀝液流出,控制噪聲產生,控制垃圾中轉量,嚴格落實垃圾中轉站管理制度等措施。從9月1日起至今,麻章區安排區城綜局、區環衛局、麻章鎮等部門抽調人員從早上7點至晚上9點全天候值守監控臭味、噪聲情況,經過多日多時段連續值守監控,發現該生活垃圾中轉站附近臭味明顯減少,噪音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2009年原湛江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在福民西農貿市場西北角建設了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作為該片區的市政公共基礎設施,服務半徑為0.8公里,輻射周邊的社區、學校、城中村等,為該片區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發揮著重要作用。2012年福民西農貿市場關閉停業,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始終正常運行,承擔該片區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工作。2016年敏捷房地產公司競拍得到該地塊,用于開發建設敏捷瓏玥臺住宅小區。在小區規劃期間,原湛江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要求保留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或在新建小區中配套建設處理能力相應的垃圾中轉站。為此,敏捷公司按照《湛江市城市規劃局關于下達麻章區福民西路北側銀海路東側用地規劃條件的批復》(湛城規(建管)〔2016〕348號)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要求,將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重新規劃于敏捷瓏玥臺小區東北角,與住宅小區同步建設,

  于2020年建成后移交給湛江市麻章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管理,作為市政公共基礎設施投入使用,承擔敏捷瓏玥臺小區及周邊片區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功能。敏捷房地產公司在銷售瓏玥臺住宅小區時已有銷售陽光提示,明確告知該住宅小區設有生活垃圾中轉站,并經買受人簽名確認。目前麻章區建成區范圍內僅有3座垃圾中轉站,數量較少,且該片區涉及居民較多,需要配套1座中轉站,才能滿足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的作業要求。群眾訴求最終目的是搬遷該垃圾中轉站,因此進行了第四次投訴。

  綜上,群眾反映的“處理的結果和公示的結果與事實不符,并未解決垃圾中轉站噪音、臭氣擾民問題。”問題部分屬實。不屬實部分:處理的結果和公示的結果與事實不符。麻章區已投入使用功能更完備更新款的東風環保連體垃圾壓縮箱,嚴禁垃圾滲瀝液流出到場內,并采取垃圾日產日清、加強消臭力度、規范垃圾轉運作業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產生臭氣和降低噪音。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9日我市中央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辦理工作會議召開后,麻章區委主要領導批示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區政府主要領導立即召開生態環保督察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銀海路垃圾中轉站事項,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麻章區城綜局立即召開整改工作推進會強化整改措施落實。

  二、9月9日投入使用功能更完備更新款的東風環保連體垃圾壓縮箱,嚴禁垃圾滲瀝液流出到場內。垃圾做到日產日清,避免垃圾過夜產生臭味。繼續加強消臭力度,利用84消毒液、生態制劑等消臭消毒藥水,加大噴淋頻率及范圍,利用高壓水槍沖洗下水道,力爭垃圾和污水不積存、不留臭。規范垃圾轉運作業方式,有序進場倒運垃圾,做到快速倒卸、迅速離場,避免扎堆集中產生臭氣和噪音。

  三、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群眾理解。9月10日,區政府主要領導帶隊深入現場進行投訴回訪工作,與群眾面對面溝通交流,秉承為民辦實事的工作態度,耐心做實做細群眾思想工作,爭取周邊群眾的理解。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快鋼架鐵棚建設進度。確保在9月20日前在中轉站門前空地加建鐵架構筑物,轉運作業在室內完成,避免作業期間臭味隨風擴散,也可以起到隔音作用。二、跟蹤整改效果。早、中、晚全天候安排人員值守記錄跟蹤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落實整改措施情況,加快相關整改工作,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三、在鋼架鐵棚建成后,9月25日前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對該中轉站產生的臭氣進行檢測,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提供科學依據。四、9月15日前升級改造綠化隔離帶,確保寬度不少于3米,種植使君子等攀爬植物遮蓋中轉站。五、麻章區組織人大、政協、紀檢、政府、群眾等有關方面代表,對整改后成效進行回訪,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杜絕反彈。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為周邊群眾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8.受理編號:D2GD20210907000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曾向督察組反映麻章鎮銀海路瓏玥臺小區內垃圾中轉站噪音、臭氣擾民的問題,9月6日相關部門前往部門處理,小區業主對處理方式、處理結果不滿意,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態度不好。

  行政區域:麻章區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存在問題的小區垃圾站為麻章區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位于銀海路60號,占地面積約140平方米,處于敏捷瓏玥臺小區東北角,緊貼小區圍墻。自8月3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四批85號轉辦件反映該中轉站存在“作業過程產生的噪音、惡臭擾民”的問題后,麻章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區委主要領導多次批示,區政府主要領導多次主持會議,并深入現場專題研究銀海垃圾中轉站整改工作。9月4日、5日麻章區組織區城綜局、麻章鎮等部門放棄周末休息,加班加點多次現場與群眾交流和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同時立行立改,采取優化作業時間,更換作業設備,強化消殺清洗除臭,拆除垃圾收集車倒車雷達,規范操作垃圾壓縮機,防止滲瀝液流出,控制噪聲產生,控制垃圾中轉量,嚴格落實垃圾中轉站管理制度等措施。在現場與群眾交流過程中,麻章區始終秉持為民辦實事的理念,多部門現場辦公,現場拍照留存工作動態,始終保持良好態度,依法執法、文明執法。

  從9月1日起至今,麻章區安排區城綜局、區環衛處、麻章鎮等部門抽調人員從早上7點至晚上9點全天候值守監控臭味、噪聲情況,經過多日多時段連續監控,發現該生活垃圾中轉站附近臭味明顯減少,噪音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群眾對處理方式、處理結果不滿意,其主要目的是搬遷該垃圾中轉站,因此進行了第五次投訴。

  綜上,群眾反映的“曾向督察組反映小區內垃圾中轉站噪音、臭氣擾民的問題,9月6日相關部門前往處理,小區業主對處理方式、處理結果不滿意,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態度不好。”問題部分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9日我市中央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辦理工作會議召開后,麻章區委主要領導批示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區政府主要領導立即召開生態環保督察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銀海路垃圾中轉站事項,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麻章區城綜局立即召開整改工作推進會強化整改措施落實。經過多次會議要求和反復強調,麻章區統一思想和行動,明確用心、用情、用功對待群眾投訴問題,切忌態度生冷、簡單粗暴工作方法,切實做到文明執法、依法執法、規范執法。

  二、9月9日投入使用功能更完備更新款的東風環保連體垃圾壓縮箱,嚴禁垃圾滲瀝液流出到場內。垃圾做到日產日清,避免垃圾過夜產生臭味。繼續加強消臭力度,利用84消毒液、生態制劑等消臭消毒藥水,加大噴淋頻率及范圍,利用高壓水槍沖洗下水道,力爭垃圾和污水不積存、不留臭。規范垃圾轉運作業方式,有序進場倒運垃圾,做到快速倒卸、迅速離場,避免扎堆集中產生臭氣和噪音。

  三、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群眾諒解。9月10日,麻章區主要領導帶隊深入現場進行投訴回訪工作,與群眾面對面溝通交流,秉承為民辦實事的工作態度,耐心做實做細群眾思想工作,爭取周邊群眾的理解。

  四、麻章區督促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內部清掃保潔,加強小區內部清掃保潔,加強小區內垃圾收集點的清運和清理力度,避免小區內產生臭氣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快鋼架鐵棚建設進度。確保在9月20日前在中轉站門前空地加建鐵架構筑物,轉運作業在室內完成,避免作業期間臭味隨風擴散,也可以起到隔音作用。二、跟蹤整改效果。早、中、晚全天候安排人員值守記錄跟蹤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落實整改措施情況,加快相關整改工作,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三、在鋼架鐵棚建成后,9月25日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對該中轉站產生的臭氣進行檢測,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提供科學依據。四、9月15日前升級改造綠化隔離帶,確保寬度不少于3米,種植使君子等攀爬植物遮蓋中轉站。五、麻章區組織人大、政協、紀檢、政府、群眾等有關方面代表,對整改后成效進行回訪,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杜絕反彈。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為周邊群眾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9.受理編號:D2GD202109070001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周某毛、周某總在徐聞縣新寮鎮明塘村的村中心建設養豬場,養殖過程中的糞水直接排到附近的農田,產生的臭味對周邊村民生活造成影響。曾向有關部門反映過,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行政區域:徐聞縣   污染類型:水、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現場調查核實,徐聞縣新寮鎮港六村委會明塘村村內實際上共有三家生豬養殖場,依據《徐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徐聞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徐府辦【2021】33號)的規定,三家生豬養殖場所在區域位于畜禽養殖禁養區范圍內。三家生豬養殖場基本情況如下:1.周某謀生豬養殖場,占地面積約100平方米,建有豬欄8間,每間10平方米,距離最近村民住宅約10米。現場檢查時,豬欄內沒有生豬,無養殖廢水產生,已停養兩個月。2.周某總生豬養殖場,占地面積約80平方米,建有豬欄3間,每間約21平方米,距離最近村民住宅約5米。現場檢查時,有母豬22頭,豬崽30頭,建有一個未硬底化貯液池,無豬糞便堆放。3.周某飄生豬養殖場,占地面積約70.5平方米,建有豬欄5間,每間約15平方米,距離最近村民住宅約10米。現場檢查時,有母豬14頭,豬崽約15頭,建有一個未硬底化貯液池,無豬糞便堆放。

  一、關于“周某毛、周某總在明塘村的村中心建設養豬場,養殖過程中的糞水直接排到附近的農田,產生的臭味對周邊村民生活造成影響”的問題。

  經查,周某謀、周某總、周某飄三名養殖戶的養豬場均位于徐聞縣新寮鎮港六村委會明塘村村內東側,與周邊村民住宅較近,群眾反映的“周某毛、周某總在明塘村的村中心建設養豬場”的情況基本屬實。周某謀、周某總、周某飄的養豬場都建有未硬底化貯液池,所產生的糞水排入未硬底化貯液池后滲透到地下,現場未發現直排附近農田的情況,群眾反映的“養殖過程中的糞水直接排到附近的農田”的問題不屬實。養殖場養殖過程中會排放無組織臭氣,養殖場周邊能聞到臭氣,群眾反映“產生的臭味對周邊村民生活造成影響”的情況屬實。

  二、關于“曾向有關部門反映過,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

  經查,群眾多次來訪來電反映明塘村生豬養殖臭氣擾民的問題,自接到該信訪案件以來,新寮鎮政府及時安排專人進行跟蹤調查處理。經多次勸導和催告無效后,曾于2020年1月4日向三家養殖場下達禁養告知書,責令上述養殖戶2020年4月4日自行清理生豬并拆除禁養區內豬欄,當事人拒不配合執行禁養告知書要求,未能徹底解決群眾困擾。群眾反映“曾向有關部門反映過,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基本屬實。

  2021年9月8日,新寮鎮人民政府再次向三家養殖場下達禁養告知書,責令三家生豬養殖場于2021年9月11日前停止在禁養區內從事養殖畜禽活動,自行清理生豬并拆除豬欄。截止9月11日,周某謀、周某總、周某飄三家生豬養殖場已清理生豬完畢,豬欄已全部拆除。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8日,新寮鎮人民政府再次向上述三家養殖場下達禁養告知書,責令三家生豬養殖場于2021年9月11日前停止在禁養區內從事養殖畜禽活動,自行清理生豬并拆除豬欄。當天,周某謀、周某總、周某飄三名生豬養殖戶均簽訂《承諾搬遷書》,承諾將在9月11日前自行拆除豬欄。

  截止9月11日,周某謀、周某總、周某飄三家生豬養殖場已清理生豬完畢,豬欄已全部拆除。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新寮鎮繼續跟蹤巡查,嚴防整治后違法復產。二、新寮鎮加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力度,妥善解決群眾困擾,切實化解社會基層矛盾。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0..受理編號:D2GD202109080033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徐聞縣大概有十二個鄉鎮農場,政府部門不作為,導致生活垃圾無人清理,生活污水隨意排放。前山鎮、西聯鎮耕地被鎮政府承包給私人建立養殖場(前山鎮京基智農養豬場),養殖臭氣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行政區域:徐聞縣  污染類型:大氣、水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反映徐聞縣大概有十二個鄉鎮農場,政府部門不作為,導致生活垃圾無人清理,生活污水隨便排放”的問題。

  經查,徐聞縣有曲界鎮大堝農場、曲界鎮板橋農場、新寮鎮風橋農場、前山鎮國稱農場、龍塘鎮邁勝農場、錦和鎮海角農場、下橋鎮農場、下洋鎮農場、西連鎮東風農場、和安鎮農場、城北農場、南山鎮那屯農場等12個鎮辦農場。

  2020年9月10日徐聞縣政府組織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和有關鄉鎮政府等單位對12個鎮辦農場的農村生活污水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現狀開展調研。1.鎮辦農場生活垃圾治理情況。經查,由于大多數鎮辦農場未配備保潔員和未建立健全保潔制度,普遍存在垃圾隨意丟棄、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時等問題,同時也未按照該縣實施的“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治理模式處理生活垃圾。2.鎮辦農場生活污水治理情況。除新寮鎮風橋農場坡塘村配套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較完善外,其他鎮辦農場的生活污水由于未納入該縣PPP項目、縣財政獎補項目及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導致農場出現生活污水未收集處理、隨意排放的問題。

  經查,廣東省全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系統申報范圍界定為納入規劃的自然村,鎮辦農場無法納入,導致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沒有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鎮辦農場。此外由于鎮辦農場缺乏資金,尤其是生活污水治理在建設、運營、維護等環節需要長期持續大量的資金投入,僅依靠農場自有資金難以解決。

  群眾反映“徐聞縣大概有十二個鄉鎮農場,政府部門不作為,導致生活垃圾無人清理,生活污水隨便排放”問題部分屬實。其中,“生活垃圾無人清理,生活污水隨便排放”問題基本屬實,但不存在政府部門不作為的情形。

  2021年9月10日,徐聞縣政府組織人員對鎮辦農場積存生活垃圾進行清理,并要求屬地鄉鎮政府盡快配齊保潔員,加快配備垃圾桶和建設固定的垃圾收集投放點。

  二、關于“前山鎮、西連鎮耕地被鎮政府承包給私人建立養殖場(前山鎮京基智農養豬場)”的問題。

  群眾反映的“前山鎮京基智農養豬場”營業執照全稱為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位于徐聞縣前山鎮前山道班,主要從事生豬養殖。該公司用地位于龍塘至前山公路東南側(前山鎮學田村東側),總面積2643.53畝,分一、二期進行建設,其中一期用地1265.94畝、二期用地1377.59畝,項目一期用地(1265.94畝)分為兩個地塊(兩個區域):東區地塊面積358681.5平方米(合538.022畝),西區地塊面積485275.2平方米(合727.913畝)。一期(1265.94畝)土地原地類為耕地11.238畝、園地1204.029畝、其他一般農用地50.673畝,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二期(1377.59畝)土地原地類為耕地27畝、園地1270.283畝、其他一般農用地80.307畝,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經查,該公司一期項目用地涉及占用耕地11.238畝,二期項目用地涉及占用2018年度徐聞縣前山鎮甲村片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面積1403.55畝(含邊角臨時壓占土地)。

  綜上,群眾反映“前山鎮、西連鎮耕地被鎮政府承包給私人建立養殖場(前山鎮京基智農養豬場)”的問題屬實。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生豬養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19〕1986號)規定,生豬養殖用地允許占用一般耕地,不需要占補平衡。另外,該公司已對二期項目占用的高標準農田進行補建,補建面積1410畝,補建項目于2020年8月10日開工建設,2020年11月10日竣工完成,2021年1月13日完成竣工驗收。

  三、關于“養殖臭氣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的問題。

  經查,此項投訴問題與中央環保督察交辦的第四批94號、第六批52號轉辦件投訴問題為同一問題。群眾舉報的東風農場營業執照名稱為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位于徐聞縣前山鎮前山道班,主要從事生豬養殖。該公司在此區域共有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東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西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二期)、康達爾徐聞縣生豬養殖項目(二期)擴建項目等4個建設項目。(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西區)2019年12月19日已取得環評報批手續,已配套污染防治設施,2020年10月底建成,2021年6月28日取得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已進行排污登記,目前正常養殖。(二)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東區)2019年12月13日取得環評報批手續,2019年12月30日開工建設,已進行排污登記,已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未取得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已投入使用。(三)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二期)2020年8月13日取得環評報批手續,2020年8月14日開工建設,2021年5月15日部分進豬,已進行排污登記,已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未取得環保設施竣工手續,已投入使用。(四)康達爾徐聞縣生豬養殖項目(二期)擴建項目于2021年2月16日開始建設,未取得環評報批手續,目前主體工程未建成、未投入使用。

  該公司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西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東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二期)等3個建設項目均已取得環評報批手續,已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廢水采取“格柵+固廢分離預處理+厭氧UASB+兩級A/O+沉淀+消毒處理+儲存池”工藝進行處理,廢水經處理后用于農業灌溉和場區內綠化灌溉,不外排,未發現污水有直排外環境的情況;臭氣通過改良飼料配方、加大自動刮糞機清理頻次、密閉干糞存放間、密閉污水處理站調節池、密閉污泥池、設置綠植等措施控制;東區、西區兩個生豬養殖區在環評要求的基礎上,該公司主動采取措施對臭氣主要來源的生豬養殖區廢氣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增設90厘米除臭墻(采用“水洗+過濾吸附”臭氣處置工藝),臭氣經抽風機引至后端除臭墻進行處理;二期生豬養殖區在環評要求的基礎上,該公司主動采取措施對臭氣主要來源的生豬養殖區廢氣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增設臨時除臭系統(采用“水霧+除臭劑”臭氣處置工藝),臭氣經抽風機引至后端除臭墻進行處理。

  在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該案件前,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執法人員于2021年8月30日到二期擴建項目進行現場檢查。該公司徐聞縣生豬養殖項目(二期)擴建項目規模為“年存欄7.8萬頭育肥豬、年出欄17.94萬頭商品豬”,屬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二、畜牧業 03”的“年出欄生豬5000頭(其他畜禽種類折合豬的養殖量)及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應當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但該項目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就擅自開工建設。

  針對群眾反映該公司養殖臭氣擾民問題,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分別于2021年9月2日、9月3日、9月4日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該公司西區、東區、二期等3個項目排放的惡臭污染物進行采樣檢測,檢測結果超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二級標準臭氣濃度排放限值。

  綜上,群眾反映“養殖臭氣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的問題屬實。對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西區、東區、二期等3個項目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于9月11日立案調查,于9月12日作出《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徐)環限改字〔2021〕8號、9號、10號),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采取措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21年9月10日徐聞縣政府組織人員對鎮辦農場積存生活垃圾進行清理,并要求屬地鄉鎮政府盡快配齊保潔員,加快配備垃圾桶和建設固定的垃圾收集投放點。

  二、對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二期擴建項目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就擅自開工建設的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于2021年8月30日立案調查,于9月4日向該公司送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徐)環限改字〔2021〕8號),責令該公司二期擴建項目立即停止建設。對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東區、二期涉嫌未驗先投的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已立案調查。對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西區、東區、二期等3個項目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于9月11日立案調查,并于9月12日作出《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徐)環限改字〔2021〕8號、9號、10號),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采取措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徐聞縣建立健全動態化常態化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計劃統籌3.1億元,實行全縣垃圾一體化處理,實行外包運營管理,從根本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二、徐聞縣加大鎮辦農場人居環境整治資金支持,因地制宜在鎮辦農場優先推行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9月底前由縣政府、鄉鎮政府、鎮辦農場等多方集資建設,補齊鎮辦農場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三、徐聞縣加快環境違法案件辦理進度,督促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采取措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確保查處和整改到位。四、做好群眾溝通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1.受理編號:D2GD20210908000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曾經2次來電反映麻章區銀海路56號敏捷瓏玥臺小區旁邊的垃圾中轉站擾民問題,麻章區相關職能部門雖然到現場檢查了,但是不重視、不作為,中轉站沒有任何整改,問題仍然存在。

  質疑垃圾中轉站沒有環評手續、非法營運。要求立即停運垃圾中轉站,補辦環評手續;要求督查組加大督察力度。

  行政區域:麻章區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存在問題的小區垃圾站為麻章區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位于銀海路60號,占地面積約140平方米,處于敏捷瓏玥臺小區東北角,緊貼小區圍墻。自8月3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四批85號轉辦件反映該中轉站存在“作業過程產生的噪音、惡臭擾民”的問題后,麻章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區委主要領導多次批示,區政府主要領導多次主持會議并帶隊深入現場專題研究銀海垃圾中轉站整改工作。各職能部門不等不靠、主動作為,從8月31日起,麻章區城綜局、區環衛處主要領導帶隊每天到現場督導整改工作,與群眾現場交流和耐心做好解釋工作。該區立行立改,采取優化作業時間,更換作業設備,強化消殺清洗除臭,拆除垃圾收集車倒車雷達,規范操作垃圾壓縮機,防止滲瀝液流出,控制噪聲產生,控制垃圾中轉量,嚴格落實垃圾中轉站管理制度等措施。從9月1日起至今,該區安排區城綜局、區環衛局、麻章鎮等部門抽調人員從早上7點至晚上9點全天候值守監控臭味、噪聲情況,經過多日多時段連續監控,發現該生活垃圾中轉站附近臭味明顯減少,噪音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版)》的通知(粵環函〔2020〕108號)的文件精神,納入本名錄的建設項目,無需辦理環評手續。該垃圾中轉站屬于“社區、居民小區、農村生活垃圾中轉站”,屬于該名錄中的第28小項,屬可豁免辦理環評手續的建設項目。

  2009年原湛江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在福民西農貿市場西北角建設了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作為該片區的市政公共基礎設施,服務半徑為0.8公里,輻射周邊的社區、學校、城中村等,為該片區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發揮著重要作用。2012年福民西農貿市場關閉停業,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始終正常運行,承擔該片區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工作。2016年敏捷房地產公司競拍得到該地塊,用于開發建設敏捷瓏玥臺住宅小區。在小區規劃期間,原湛江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要求保留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或在新建小區中配套建設處理能力相應的垃圾中轉站。為此,敏捷公司按照《湛江市城市規劃局關于下達麻章區福民西路北側銀海路東側用地規劃條件的批復》(湛城規(建管)〔2016〕348號)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要求,將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重新規劃于敏捷瓏玥臺小區東北角,與住宅小區同步建設,于2020年建成后移交給湛江市麻章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管理,作為市政公共基礎設施投入使用,承擔敏捷瓏玥臺小區及周邊片區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功能。敏捷房地產公司在銷售瓏玥臺住宅小區時已有銷售陽光提示,明確告知該住宅小區設有生活垃圾中轉站,并經買受人簽名確認。目前麻章區建成區范圍內僅有3座垃圾中轉站,數量較少,且該片區涉及居民較多,需要配套1座中轉站,才能滿足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的作業要求。群眾訴求主要目的是搬遷該垃圾中轉站,因此進行了第六次投訴。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其中,群眾反映麻章區城管局雖然到現場檢查了,但是不重視、不作為,中轉站沒有任何整改和非法營運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領導重視。9月9日上午湛江市中央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辦理工作會議召開后,麻章區委主要領導立即批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立行立改、群眾溝通、舉一反三”的工作基調,切實抓好群眾反映的環保問題整治。9月9日中午麻章區政府主要領導召集緊急會議,部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并成立工作小組和工作專班。隨后,麻章區城綜局立即召開整改工作推進會細化整改措施。

  二、現場督導。9月10日至12日,麻章區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帶隊深入現場進行投訴回訪工作,與群眾面對面溝通交流,秉承為民辦實事的工作態度,耐心做實做細群眾思想工作。強調政府會一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解民憂紓民困,希望業主們也要依法維權,合理訴求,與此同時,對銀海垃圾中轉站相關整改工作做出了具體的要求。9月10日上午,麻章區分管領導、區政府有關領導和區城綜局、區環衛處、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公安分局、麻章鎮等部門,在小區庭院內與三十戶業主展開了全面的深入的溝通對接,仔細傾聽民聲 并一一作出回復,最大限度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

  三、加強監控。9月10日上午六點半,麻章區城綜局和環衛處深入現場深入住戶,一方面現場監控中轉站作業情況和現場感受臭味、噪音實際情況,另一方面深入樓層挨家挨戶與群眾交流對接,全面客觀了解群眾需求。

  四、強化整改措施。9月9日投入使用功能更完備更新款的東風環保連體垃圾壓縮箱,嚴禁垃圾滲瀝液流出到場內。垃圾做到日產日清,避免垃圾過夜產生臭味。繼續加強消臭力度,利用84消毒液、生態制劑等消臭消毒藥水,加大噴淋頻率及范圍,利用高壓水槍沖洗下水道,力爭垃圾和污水不積存、不留臭。規范垃圾轉運作業方式,有序進場倒運垃圾,做到快速倒卸、迅速離場,避免扎堆集中產生臭氣和噪音。

  五、9月10日,市城綜局主要領導到現場指導整改工作時肯定,銀海垃圾中轉站整改成效明顯,管理比較到到位。麻章區堅持秉承為民辦實事的工作態度,耐心做實做細群眾思想工作,爭取周邊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六、督促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內部清掃保潔,加強小區內部清掃保潔,加強小區內垃圾收集點的清運和清理力度,避免小區內產生臭氣污染。

  七、建立了政府、物業管理、業主溝通協調機制,確保群眾反映的問題第一時間回應、第一時間處理、第一時間整改。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快鋼架鐵棚建設進度。確保在9月20日前在中轉站門前空地加建鐵架構筑物,轉運作業在室內完成,避免作業期間臭味隨風擴散,也可以起到隔音作用。二、跟蹤整改效果。早、中、晚全天候安排人員值守記錄跟蹤銀海生活垃圾中轉站落實整改措施情況,加快相關整改工作,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三、在鋼架鐵棚建成后,9月25日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對該中轉站產生的臭氣進行檢測,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提供科學依據。四、9月15日前升級改造綠化隔離帶,確保寬度不少于3米,種植使君子等攀爬植物遮蓋中轉站。五、建立環衛工人愛心工作驛站,改善環衛工人工作環境。六、組織人大、政協、紀檢、政府、群眾等有關方面代表,對整改后成效進行回訪,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杜絕反彈。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為周邊群眾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2. 受理編號:D2GD202109080001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北和鎮北糖社區垃圾中轉站距離生活區不足50米,臭氣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現場調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垃圾中轉站”位于雷州市北和鎮北糖社區東側圍墻旁,系北和鎮于2013年11月建設的一座鎮級小型生活垃圾轉運站,符合小型V類垃圾轉運站的技術規范要求,建筑面積約80平方米,總占地面積約600平方米(20米*30米),用于轉運鎮區居民生活垃圾,與居民住宅區最近距離約100米。目前,該垃圾中轉站已不符合新形勢下垃圾收運一體化的技術要求。由于北和鎮政府重新規劃選址建設的新的垃圾收運一體化轉運站(距居民區約1.5公里)尚未建成,該垃圾中轉站被作為鎮區垃圾轉運的臨時中轉點使用。現場檢查發現,該垃圾中轉站未能做到日產日清,積存了約40-50噸垃圾,有輕微臭味。

  綜上,群眾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該臨時垃圾中轉站確有積存垃圾,有輕微臭味。但該臨時垃圾中轉站距離居民住宅區大于50米。

  9月9日,雷州市迅速調度2輛鏟車、2輛垃圾轉運車和20多名保潔員對該轉運站的積存垃圾進行清理清運,之后再對現場進行消毒、清除臭味等技術處理。截止當日晚上8時,該臨時中轉站的積存垃圾已全部清理完畢,轉運垃圾3車共45噸,皆轉運至雷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處理。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9月9日上午,接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案件后,雷州市高度重視,市政府分管領導在該垃圾中轉站現場檢查時,要求北和鎮政府等相關單位要采取措施及時處理積存垃圾,立行立改。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城綜局、北和鎮政府等單位迅速調度2輛鏟車、2輛垃圾轉運車和20多名保潔員對該轉運站的積存垃圾進行清理清運,之后再對現場進行消毒、清除臭味等技術處理。直至晚上8時,該臨時中轉站的積存垃圾已全部清理完畢,轉運垃圾3車共45噸,皆轉運至雷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處理。

  2021年9月11日,雷州政府主要領導率隊到北和鎮調研垃圾中轉站整改落實工作,要求北和鎮政府等相關單位要全力做好垃圾中轉站整改落實工作,并加快新的垃圾收運一體化轉運站施工進度,改善圩區群眾的生活環境,提升群眾獲得感、滿意度。

  截止2021年9月11日,該垃圾中轉站已封場,不再運營使用。

  下一步工作措施:雷州市要求住建局、北和鎮政府等單位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履職盡責,持續跟蹤落實好北和鎮“垃圾中轉站”的整改工作,為群眾營造一個整潔、清新、優美的生活環境。一是雷州市住建局指導北和鎮政府做好后續管理工作,周邊做好圍擋,樹立告示牌,加強值班值守,并做到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及時轉運,避免類似現象再次發生。二是北和鎮政府加快新的垃圾收運一體化轉運站的施工進度,力爭10月10日前完工,盡快投入使用。同時,在新的垃圾收運一體化轉運站投入使用前,北和鎮圩區生活垃圾將按照雷州城區的垃圾轉運模式實行定點投放,北和鎮政府將安排轉運車輛定時轉運,實現日產日清。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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