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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湛江市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情況(第二十二批)

作者: | 來源:湛江日報 | 時間:2021-09-19 點擊數:- 分享到:

  9月1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轉辦第二十一批信訪件12件(重點件0件)。其中,赤坎區1件,雷州市4件,廉江市1件,吳川市2件,遂溪縣1件,徐聞縣2件,經開區1件。按污染類型分,水2件,生態1件,海洋1件,其它污染1件,大氣和噪音4件,生態和土壤1件,海洋和土壤1件,大氣和土壤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該批信訪件已于當日全部交辦有關縣(市、區),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六批次 2021年9月18日)

  1.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138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麻章區湖光農場下溪分場新橋隊石窩處,長時間存在亂倒垃圾的情況,導致水源污染,且用泥土覆蓋垃圾,臭味滔天,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前些日子已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有關情況, 但未見有人處理。希望可以嚴格調查處理,還周邊居民一個干凈的環境。

  行政區域:麻章區 污染類型:水、土壤、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麻章區湖光農場下溪分場新橋隊石窩處”位于湖光農場高陽分場下溪隊65號(地籍號)地,面積約0.5畝,是90年代初開采玄武礦后的遺留廢棄石窩,屬于湖光農場所有。

  9月7日,麻章區接到市生態環境局轉來的群眾投訴信訪件(湛環群信〔2021〕17號),并附有現場圖片和大致定位,要求9月22日前反饋辦理情況。但在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入駐廣東期間,麻章區收到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較多,查處任務較重,辦理時間較緊,故先行查處交辦案件,在規定時限內暫緩處理該群眾投訴信訪件。

  9月12日,麻章區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十六批94號轉辦件,發現該轉辦件與9月7日收到的群眾投訴信訪件(湛環群信〔2021〕17號)反映的內容一致。通過具體分析群眾投訴案件(湛環群信〔2021〕17號)的附圖和大致定位,麻章區組織湛江市生態環境麻章分局、湖光農場、區城綜局對湖光農場高陽分場區域進行排查,最終排查出1處疑似群眾反映的傾倒垃圾地點。該地點東北面緊靠一處石壁,西南面緊鄰運石車輛日常進出的泥路,與泥路幾乎融為一體,因經常被運石車輛碾壓,難以發現有填埋生活垃圾痕跡。9月13日下午,經組織挖掘機對該疑似垃圾傾倒點進行挖掘,發現該處確有被泥土覆蓋的發黑發臭生活垃圾。經核查,該垃圾傾倒點周圍均為開采中或停止開采的石礦,與最近的居民集中點相距約380米,附近300米內沒有水坑或池塘等水體,距離該垃圾傾倒點東北方向10米處有1條湖光農場的泄洪溝,溝內沒有積水。另外,該垃圾傾倒點不在志滿水庫集雨范圍內。據湖光農場工作人員分析,該垃圾傾倒點緊靠的泥路是2020年形成的,懷疑是當時被人偷偷傾倒生活垃圾。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麻章區湖光農場下溪分場新橋隊石窩處存在亂倒垃圾且用泥土覆蓋,及曾收到群眾投訴信訪件未立即調查處理。麻章區組織挖掘機等大型機械對該垃圾傾倒點進行清運處理,對已經清理出來的生活垃圾,安排湛江市萬家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運輸至湛江市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進行焚燒處理。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12日,麻章區政府主要領導帶隊現場督導案件辦理情況,要求湖光農場及區有關部門落實好垃圾傾倒點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自9月13日起,麻章區已組織挖掘機等大型機械對該垃圾傾倒點進行清運處理。因最近兩日連續下雨,難以進行挖掘作業,截止9月15日,共清理出4車生活垃圾,約60立方米,根據估算,該垃圾傾倒點仍有幾十立方米生活垃圾待清理。對已經清理出來的生活垃圾,安排湛江市萬家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運輸至湛江市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進行焚燒處理。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快對該垃圾傾倒點內生活垃圾的清理清運、安全處置工作,預計于9月30日前完成。二、督促湖光農場做好該垃圾傾倒點的恢復治理工作,使用不受污染的黏性土、砂土、礫石、塊石及建筑余泥回填,并復墾為園地。預計于10月30日前完成。三、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對麻章全區廢棄石窩、石坑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改違法傾倒垃圾風險點。四、加大巡查監管力度,麻章區有關部門增加巡查班次,如發現傾倒垃圾行為,依法從快查處。五、持續加強對群眾環境保護意識的教育引導,防止群眾隨意往石窩傾倒垃圾。積極倡導群眾熱心舉報非法傾倒垃圾行為,對舉報人提供的具體線索,依法從快查處。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2.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77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松竹鎮中心河作為灌溉用水長年累月受到污染,近幾年污染面積持續擴大:1、中心河兩旁的違建都是從事熟食加工的,許多畜類血水直接排入河流。2、許多大排檔、飯店剩下的飯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親眼所見),造成河水污染。3、松竹鎮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內,直接導致大片農田受污染。4、最近幾年,松竹鎮鄰村(東井村)因冥幣印刷廠太多,這些印刷廠排出來的污水顏色不一,直接導致河流、農田污染。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水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群眾反映“中心河兩旁違建都是加工熟食,許多畜類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雷州市松竹鎮中心河”,實指松竹河往北流經劉宅村匯入南渡河的河段。該河段河道兩旁于上世紀80年代初就建有居民住房,到目前為止,共有臨河建筑物104座 (其中已辦理房地產證的16座)。但依據雷州市2020年8月公示的《雷州市松竹河河道管理范圍成果圖》判定,該臨河104座建筑物均屬違建。同時,經查該河段共有2處熟食作坊、1處家庭養豬戶(養殖生豬4頭),在熟食加工以及生豬養殖過程中,存在禽類血水和生豬糞便直排情況。因此,群眾反映“中心河兩旁違建、許多畜類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的情況屬實,而反映“都是加工熟食”的情況不屬實。9月12日,松竹鎮聯合雷州市水務局、雷州市住建局對河岸兩旁違建進行全面排查整治,拆除亂搭亂建17處。針對熟食作坊和家養生豬的問題。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政府對2間熟食作坊進行查封并立案查處,對養豬家庭的豬欄進行拆除,要求養殖戶對存欄4頭生豬進行妥善處理。

  二、關于群眾反映“許多大排檔、飯店剩下的飯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親眼所見),造成河水污染”的問題。

  經查,該河段兩側沒有房屋經營大排檔、飯店,原有的1間大排檔已于2020年8月轉業為母嬰用品店。但夜間河道旁偶有流動夜宵檔經營,存在往河中傾倒油渣、油水的現象。因此,群眾反映“剩下的飯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造成河水污染”的情況部分屬實。松竹鎮政府全面取締夜間無證流動攤販,并責令有證攤檔實行入室經營,嚴禁向河道傾倒剩菜、油渣、油水等。并在河道兩旁設置告示牌,告知周邊住戶“嚴禁往河中排放污水、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體”。

  三、關于群眾反映“松竹鎮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內,直接導致大片農田受污染”的問題。

  經查,松竹鎮鎮級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尚未建成,目前該鎮使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鎮區生活污水,由于部分居住區(包括臨河104戶居民)生活排污尚未接入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的收集管道,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情況。因此,群眾反映“松竹鎮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內”的情況屬實。但目前未發現農田受污染的現象,也從未收到群眾反映農田受污染的問題。因此,群眾反映“直接導致大片農田受污染”的情況不屬實。松竹鎮政府與雷州市住建局邀請設計單位對松竹河道污水管網進行設計。目前,鎮級污水處理廠增項圖紙已出,機械也已進場施工,計劃三個月內完成。另外,雷州市水務局組織臨時應急隊伍對松竹河內水浮蓮等漂浮物進行打撈,對水面進行清潔。

  四、關于群眾反映“最近幾年,松竹鎮鄰村(東井村)因冥幣印刷廠太多,這些印刷廠排出來的污水顏色不一,直接導致河流、農田污染”的問題。

  經查,由于歷史原因,松竹鎮東井村存在較多冥幣家庭式生產點,目前共有197間,主要是半成品加工,原料基本為外購的大張竹紙,以手工工藝制作冥幣批發出售,基本為純手工制作,沒有工業廢水產生。此外,該村存在2間家庭式冥幣印刷點,工藝為大筒卷白紙印刷成冥幣(冥鈔)半成品并打包,也沒有工業廢水產生,不需要辦理環評手續,有營業執照,但印刷業務不在經營范圍之內。2021年9月15日,松竹鎮政府已對冥幣印刷點下達停業整改通知書,責令其變更經營范圍。東井村村級污水處理設施已建成投入使用,家庭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處理池進行處理后再排放溝渠。因此,群眾反映“松竹鎮鄰村(東井村)因冥幣印刷廠太多”的情況部分屬實,該村存在較多冥幣家庭式生產點,但僅有2間家庭式冥幣印刷點(無大型印刷廠),不存在“直接導致河流、農田污染”情況。松竹鎮聯合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要求該2間家庭式冥幣印刷點加強管理,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針對河岸兩旁違建的問題。接到轉辦件前,松竹鎮政府曾于2021年1月20日聯合雷州市水務局等部門依法拆除松竹河兩岸違章建筑,共拆除違章建筑32宗。接到轉辦件后,2021年9月12日,松竹鎮再次聯合雷州市水務局、雷州市住建局對河岸兩旁違建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出動90人次,挖掘機2臺,雷寶車3輛,拆除亂搭亂建17處,約950平方米,清理建筑垃圾5噸。

  二、針對熟食作坊和家養生豬的問題。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政府對2間熟食作坊進行查封并立案查處,對養豬家庭的豬欄進行拆除,要求養殖戶對存欄4頭生豬進行妥善處理。

  三、針對大排檔向河里傾倒剩菜、油渣、油水的問題。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政府全面取締夜間無證流動攤販,并責令有證攤檔實行入室經營,嚴禁向河道傾倒剩菜、油渣、油水等。并在河道兩旁設置告示牌,告知周邊住戶“嚴禁往河中排放污水、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體”。

  四、針對污水直排的問題。接到轉辦件前,松竹鎮曾于2021年初計劃爭取將河道兩岸的污水管道納入鎮級污水處理廠增加項目,且邀請相關單位進行設計。但由于鎮級污水處理廠施工方資金短缺,該項目暫未實施。接到轉辦件后,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政府與雷州市住建局以及設計單位進行會商研討,并邀請設計單位對松竹河道污水管網進行設計。目前,鎮級污水處理廠增項圖紙已出,機械也已進場施工,計劃三個月內完成。2021年9月13日,雷州市水務局組織臨時應急隊伍對松竹河內水浮蓮等漂浮物進行打撈,對水面進行清潔。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聯合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對東井村冥幣印刷作坊進行全面排查,并當場要求以上2間家庭式冥幣印刷點加強管理,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強河流治理。雷州市計劃于2021年9月25日啟動對松竹河治理工程,開展清淤、護岸建設等工作,預計11月25日完成,進一步凈化河水,確保水質安全。二、繼續深入開展拆違行動。松竹鎮政府牽頭組織雷州市自然資源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水務局等有關部門,繼續對臨河違建(搭)物開展聯合執法拆違行動,力爭2021年12月30日完成。同時,加強日常巡查,加大河道兩岸管理力度,維護河道兩岸管理秩序。三、壓緊壓實責任。充分發揮考核督促監督作用,強化河湖工作督查和考核,加強涉河違建行為管控,壓緊壓實河長責任,促使市、鎮、村三級河長形成合力。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凝心聚力,形成“保護環境是全民的共同責任”的共識,提高群眾環保意識。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3.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8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從2018年開始,社會上的人在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周邊海域非法抽取海砂,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在2019年省農業農村廳明確答復信訪群眾這屬于非法抽砂后,遂溪縣有關職能部門不作為,不作任何處理,放任社會人員每天晚上組織幾條抽砂船不斷抽砂,包庇同流合污,收取利益。在避風港工程停工后還不停抽沙,已經危及到海邊群眾的房屋安全。

  行政區域:遂溪縣  污染類型:海洋

  調查核實情況:

  經遂溪縣農業農村局海監大隊核查,從2017年至今在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周邊海域除了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外,2017年11月15日在該海域查處了一宗非法抽砂案件,原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對當事人林某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粵遂海漁處罰〔2017〕09號),要求限期改正,采取補救措施并處罰人民幣拾萬元的行政處罰,在該非法抽砂案件處理完成至今并無再發現其他非法抽砂違法行為。在2019年2月2日省農業農村廳答復信訪群眾所反映非法抽砂問題時,項目處于停工整改期間,施工單位正在按照環評報告書規定的疏浚物處置方式及規定的船舶類型、數量進行整改。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從2018年開始,社會上的人在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周邊海域非法抽取海砂,嚴重在破壞海洋生態環境,在2019年省農業農村廳明確答復信訪群眾是非法抽砂后,遂溪有關部門不作為,不作任何處理,放任社會人員每天晚上組織幾條抽砂船在不斷抽砂,包庇同流合污,收取利益”的問題不屬實。

  經查,2017年5月16日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項目正式開工。2018年12月20日因未按照環評報告書要求進行處置疏浚物及未按照環評報告書規定的船舶類型、數量進行施工,項目監理機構廣州粵科工程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向施工單位廣州打撈局發出工程暫停令(停工整改通知書編號:JLZTL003),要求停工整改,當日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正式停工;直至2021年3月11日整改完成后,項目監理機構廣州粵科工程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向施工單位廣州打撈局發出工程復工令(編號:JLFGL004),北部灣遂海避風港建設項目復工至今。停工期間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并不存在施工情況也沒發現任何非法抽砂行為。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在避風港工程停工后還不停抽,已經危及到海邊群眾的房屋安全”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9月12日,遂溪縣委主要領導率領相關部門到港門鎮黃屋村對該交辦案件進行現場督導,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倒排工期,確保整改措施落實落細、見到實效;二是各相關部門要明確群眾訴求,了解焦點訴求,積極主動解決好群眾合理訴求;三是要梳理不合理訴求,堅決打擊敲詐勒索現象,要落實責任到人,嚴肅責任追究,堅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9月13日,遂溪縣政府主要領導率領相關部門到港門鎮督導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件辦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相關部門、各鎮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信訪件,強化責任擔當,細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做好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二是要全力做好群眾的思想引導和溝通工作,密切聯系群眾,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的問題。

  遂溪縣迅速組織港門鎮政府、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到現場調查。經過技術性部門測量,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設計疏浚的范圍距離護岸堤腳及紅樹林都有足夠距離(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項目設計變更后,建設的范圍沒有涉及到紅樹林),同時水務部門已對護岸堤加固,施工期間施工方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施工,沒有損害到海防堤防風生態林地,也沒有破壞海洋生態環境。

  港門鎮政府與農業農村局立即采取對施工船只全部安裝AIS航跡定位、施工海域及上岸點視頻實時監控、遂溪海監大隊定時和不定時加強對黃屋、石角對開海域的巡查監督等一系列措施,規范工程施工。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遂溪縣農業農村局繼續對施工工程進行嚴格監管,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施工,并強化遂溪海監大隊執法人員日常巡查監管,認真落實海監執法“三巡”制度,一是充分利用執法車輛、執法快艇開展巡查工作;二是完善巡查方式,采取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執法巡查;三是適當增加巡查監管次數,確保監管充分、巡查到位;全力做到巡查監管到位,規范項目施工。二、遂溪縣自然資源局加強巡查管理。建立海洋協管員隊伍,對轄區內海域、海島、海岸線等海洋資源進行定期巡查,及時報告巡查情況,實現對違法用海用島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有效遏制違法用海用島行為,提高海洋資源保護水平。三、港門鎮政府繼續強化巡查,督促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項目依法依規陽光施工,強化宣傳引導,妥善做好周邊群眾的解釋工作,組織黃屋村村民代表、項目管理方、業主方、監理方等人員會議,通報項目相關情況,提供包括環評報告、項目建設規模等在內的一系列資料供與會人員查閱,讓群眾對項目明明白白。四、堅持舉一反三,排查同類問題,遂溪縣將以此案件查處為契機,于近期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類似問題排查,做到“發現一宗,查處一宗”。五、加快建章立制,遂溪縣將針對存在問題,圍繞監督監管、群防群治、追責問責等方面建立健全解決問題長效機制。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4.受理編號:D2GD20210911003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附城鎮土角村委會非法破壞湛江紅樹林國家自然保護區,砍掉了紅樹木,圍墾養蝦養魚。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湛江紅樹林管理局雷州管理站曾于2014年2月20日接到護林員舉報,說位于附城土角村海灘涂有人非法占用紅樹林保護區土地建魚塘。湛江紅樹林管理局接報后立即向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匯報,并聯合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到現場制止。現場發現,有挖掘機正在挖土堆高堤圍建塘,所建塘有部分在保護區范圍內。現場制止后,湛江紅樹林管理局、湛江紅樹林派出所會同附城鎮政府到土角村委會召開座談會。會上,湛江紅樹林管理局、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及附城鎮政府均要求土角村立即制止違法行為,停止破壞紅樹林資源,并接受調查。時任土角村委會支部書記當時表示積極配合調查。而后,湛江紅樹林管理局聯合湛江派出所又分別于2014年2月24-26日、28日多次到現場制止并測量。經過初步測量,當時約有27畝位于保護區范圍內。同時,湛江紅樹林管理局于2014年2月25日到當事人崔某增的家里要求停止破壞紅樹林的違法行為。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湛江紅樹林管理局于2021年9月14日向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報案,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已受理為刑事案件偵查處理。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雷州市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9月13日將涉嫌在紅樹林保護區內的違法行為與在紅樹林保護區外的違法行為分別函告湛江紅樹林保護管理局、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雷州大隊,并要求依法查處。二、湛江紅樹林管理局于2021年9月14日向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報案,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已受理為刑事案件偵查處理。三、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已對2名證人做了詢問,并于2021年9月15日委托湛江林業科學研究所對土角村被占用林地進行鑒定。四、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雷州大隊于2021年9月16日與委托的湛江海洋使用測繪隊一起到現場進行鑒定。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繼續跟進《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十六批第156號轉辦件辦理工作方案》,恢復紅樹林生長自然環境,開展營造紅樹林生態修復工作。二、進一步加強與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的溝通協調,積極協調配合在紅樹林保護區范圍內違法修建養殖塘的查處工作。三、雷州市加快對紅樹林保護區外的違法行為查處工作進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并積極做好紅樹林退還保護工作。四、進一步加大對紅樹林保護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紅樹林保護意識。五、舉一三反,不斷加強林地巡查保護、紅樹林生態修復和自然保護地管理,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破壞紅樹林地行為,堅決杜絕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紅樹林資源。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5.受理編號:D2GD202109110024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經開區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前村干部拉運煤渣和報廢的車輪胎堆放到村內的水源保護區進行焚燒,導致黑煙滾滾,然后進行掩埋。希望進行調查處理。

  行政區域:經開區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眾反映的“水源保護區”指的是五一水庫,位于東海島中南部(毗鄰東山街道龜頭村)。根據2014年7月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湛江市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批復》(粵府函〔2014〕141號),五一水庫集雨區范圍內的全部陸域劃定為五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五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屬于鄉鎮級飲用水源保護區,不屬于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屬備用飲用水源,至今未供水。

  2021年9月11日(接到轉辦件前一天)中午,東山街道辦已接到群眾反映“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地塊堆放煤渣和焚燒輪胎”問題。該街道辦馬上派員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工作。經調查,有群眾在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南部地塊(北側靠近S288公路、南側毗鄰原黃家磚廠)上傾倒并堆放混凝土渣和煤渣,該地塊位于五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其中混凝土渣主要有2堆,其中的一堆混凝土渣(約200立方米左右)里面摻雜著塑料、木頭、輪胎等廢棄物品,系近期傾倒此處,有焚燒過的痕跡,黃家村前任村干部王某東承認傾倒了部分塑料、木頭、輪胎等廢棄物品,現暫未能查明焚燒者的身份;另外一堆混凝土渣的存量較大,為往年堆放的,未摻雜其他垃圾和廢品。此外,該處還堆放一堆煤渣和沙土的混合物,約100立方米,系2021年9月10日,東山街道辦對山后村調文道班東側煤渣堆放場內殘余煤渣進行徹底清理時,黃家村前任村干部將部分清理出的煤渣和沙土的混合物運來該地塊暫時堆放,準備用于回填低洼宅基地。從2021年9月11日開始,東山街道辦已組織機械對該地塊上堆放的混凝土渣、煤渣等物料進行清理。

  2021年9月12日接到轉辦件后,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于當天下午5時對群眾反映問題開展現場調查。經查,群眾反映涉及的地塊位于五一水庫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場地呈不規則橢圓形,四周建有圍墻,場地南面留有一個出入口。地塊上堆放的煤渣、部分混凝土渣和焚燒殘渣已被清走。現場未發現掩埋煤渣、混凝土渣等物料的痕跡。

  2021年9月13日上午,湛江經開區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到現場開展調查。經查,群眾反映的問題地塊土地權屬人為黃家村經濟合作社,土地面積約44.29畝,其中林地40.63畝,采礦用地3.63畝,坑塘水面0.03畝,混凝土渣堆放涉及面積約5畝,其他面積為無立木林地原狀,長草。衛星影像圖顯示,該林地自2014年起至2021年現狀持續為無立木林地,一直處于無利用狀態。

  2021年9月13日下午,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再次開展現場調查,發現場地內仍堆放有混凝土渣和少量生活垃圾。場地地面沒有硬底化,也未見有其他防滲漏措施,沒有設置截流溝,堆放的混凝土渣未覆蓋,現場正在用機械清運混凝土渣。涉嫌傾倒垃圾的黃家村前任村長王那東稱,該地塊是湛江魚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魚峰公司”)于1993年租賃所得,2019年,為堆放產生的混凝土渣,湛江市東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海水泥公司”)與黃家村村委會與簽訂了《堆積余泥雜物場地租賃協議》并支付了2.5萬元租金。時任黃家村村長的王某東在征得魚峰公司同意后,告知東海水泥公司負責人將混凝土渣倒入魚峰公司租賃的場地內。東海水泥公司從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將混凝土渣運到了該地塊上。

  2021年9月14日,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在東海水泥公司辦公室主任許某仁的配合下對該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經查,該公司位于東山街道湛林路北,編制有環境影響報告表并通過審批,已完成竣工環保驗收。許某仁稱,2019年,時任黃家村村長找到東海水泥公司,要混凝土渣用于回填。2019年12月9日,公司與黃家村委會簽訂了一份《堆積余泥雜物場地租賃協議》,同時向村委會支付了場地租金(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2.5萬元。然后該公司從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將混凝土渣拉到黃家村前任村長王某東指定地點傾倒。2021年9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對東海水泥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全及經辦人員朱某賓進行了補充調查,兩人均承認了該公司將產生的混凝土渣堆放在魚峰公司租賃場地上。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調查認為,東海水泥公司涉嫌實施了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堆放廢棄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綜上,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前任村干部拉運煤渣和報廢的車輪胎堆放到黃家村南部的地塊,有暫未查明身份的群眾將報廢的車輪胎進行焚燒。堆放的煤渣和廢輪胎均未發現進行掩埋。該地塊位于五一水庫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因此,群眾反映“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前村干部拉運煤渣和報廢的車輪胎堆放到村內的水源保護區進行焚燒,導致黑煙滾滾,然后進行掩埋。”情況部分屬實。東山街道辦、王某東及時組織機械對該地塊上堆放的混凝土渣、煤渣等物料進行清理;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對東海水泥公司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堆放廢棄物(混凝土渣)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并責令該公司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21年9月12日下午,湛江經開區管委會主要領導率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區住房建設局、東山街道辦等相關部門到現場實地調查并對下一步查處工作提出具體部署,要求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和東山街道辦依職責依法做好案件查處工作,并妥善清理處置現場。

  二、2021年9月11日至12日,東山街道辦組織機械對該地塊上堆放的混凝土渣、煤渣等物料進行清理。9月11日當天已將該地塊堆放的煤渣清理干凈,9月12日將摻雜著廢棄垃圾的混凝土渣清理干凈。2021年9月13日開始,王某東動用機械往外清運場地內的混凝土渣。截止9月17日16時,該地塊混凝土渣全部清理完畢。該地塊清理出來的混凝土渣、煤渣等物料用于回填東山街道龍頭村委會龍安村建房地基。

  三、2021年9月14日,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對東海水泥公司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堆放廢棄物(混凝土渣)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2021年9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作出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東海水泥公司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3日內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四、群眾回訪情況。2021年9月15日,東山街道辦對黃家村2名村干部和2名村民就本案處理情況進行回訪,群眾滿意率為100%。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東山街道辦將不定期對該場地開展日常執法巡查,堅決杜絕隨意傾倒堆放固廢違法行為死灰復燃。二、湛江經開區國土資源局、東山街道辦加大轄區內林地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違法行為,保障林業生態安全。三、舉一反三,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加強對轄區內固廢污染源的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確保環境安全。同時,加快東海水泥公司環境違法案件辦理進度,確保查處到位。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6. 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74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湛江市吳川市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5號住戶自2019年2月起占用面積約5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綠地,擅自設置為固定養雞場,散養雞只,污染環境,噪聲擾民。育才南五街9號住戶自2020年4月起在自家樓頂擅自設置面積約10平方米的固定養雞棚,散養雞只,污染環境,噪聲擾民。

  行政區域:吳川市   污染類型: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湛江市吳川市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5號住戶自2019年2月起占用面積約50平方米城市公共綠地,擅自設置為固定的養雞場,散養雞只,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及擾民”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的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5號屬于吳川市城區范圍,育才南五街5號住戶與鄰近的2戶住戶為滿足家用新鮮活禽食用需要,于2019年2月在附近私人住宅基地(未建設房屋)搭建了3間簡易欄舍(面積合計約50平方米)圈養雞只。2021年9月12日下午,吳川市組織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和海濱街道辦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檢查時,該住戶及附近2戶住戶在其搭建的3間簡易欄舍內共飼養雞只35羽。經工作人員調查了解,周邊住戶反映有時候會聞到雞糞味、聽到雞叫打鳴聲,正常生活受到干擾。

  綜上,群眾信訪反映“湛江市吳川市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5號住戶自2019年2月起占用面積約50平方米城市公共綠地,擅自設置為固定的養雞場,散養雞只,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及擾民”的情況部分屬實,其中,屬實的部分為:5號住戶從2019年2月起私自搭建欄舍,飼養雞只,對周邊群眾造成影響;不屬實的部分為:占用面積約50平方米城市公共綠地。吳川市要求該住戶立即對飼養的雞只進行清理,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的養殖欄舍。目前,該住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關于“育才南五街9號住戶自2020年4月起在自家樓頂擅自設置面積約10平方米固定的養雞棚,散養雞只,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及擾民”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的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9號屬于吳川市城區范圍,育才南五街9號住戶于2020年4月起,在自家樓頂搭建簡易欄舍(面積約10平方米)飼養雞只。2021年9月12日下午,吳川市組織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和海濱街道辦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檢查時,該住戶樓頂簡9月1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轉辦第二十一批信訪件12件(重點件0件)。其中,赤坎區1件,雷州市4件,廉江市1件,吳川市2件,遂溪縣1件,徐聞縣2件,經開區1件。按污染類型分,水2件,生態1件,海洋1件,其它污染1件,大氣和噪音4件,生態和土壤1件,海洋和土壤1件,大氣和土壤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該批信訪件已于當日全部交辦有關縣(市、區),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六批次 2021年9月18日)

  1.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138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麻章區湖光農場下溪分場新橋隊石窩處,長時間存在亂倒垃圾的情況,導致水源污染,且用泥土覆蓋垃圾,臭味滔天,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前些日子已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有關情況, 但未見有人處理。希望可以嚴格調查處理,還周邊居民一個干凈的環境。

  行政區域:麻章區 污染類型:水、土壤、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麻章區湖光農場下溪分場新橋隊石窩處”位于湖光農場高陽分場下溪隊65號(地籍號)地,面積約0.5畝,是90年代初開采玄武礦后的遺留廢棄石窩,屬于湖光農場所有。

  9月7日,麻章區接到市生態環境局轉來的群眾投訴信訪件(湛環群信〔2021〕17號),并附有現場圖片和大致定位,要求9月22日前反饋辦理情況。但在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入駐廣東期間,麻章區收到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較多,查處任務較重,辦理時間較緊,故先行查處交辦案件,在規定時限內暫緩處理該群眾投訴信訪件。

  9月12日,麻章區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十六批94號轉辦件,發現該轉辦件與9月7日收到的群眾投訴信訪件(湛環群信〔2021〕17號)反映的內容一致。通過具體分析群眾投訴案件(湛環群信〔2021〕17號)的附圖和大致定位,麻章區組織湛江市生態環境麻章分局、湖光農場、區城綜局對湖光農場高陽分場區域進行排查,最終排查出1處疑似群眾反映的傾倒垃圾地點。該地點東北面緊靠一處石壁,西南面緊鄰運石車輛日常進出的泥路,與泥路幾乎融為一體,因經常被運石車輛碾壓,難以發現有填埋生活垃圾痕跡。9月13日下午,經組織挖掘機對該疑似垃圾傾倒點進行挖掘,發現該處確有被泥土覆蓋的發黑發臭生活垃圾。經核查,該垃圾傾倒點周圍均為開采中或停止開采的石礦,與最近的居民集中點相距約380米,附近300米內沒有水坑或池塘等水體,距離該垃圾傾倒點東北方向10米處有1條湖光農場的泄洪溝,溝內沒有積水。另外,該垃圾傾倒點不在志滿水庫集雨范圍內。據湖光農場工作人員分析,該垃圾傾倒點緊靠的泥路是2020年形成的,懷疑是當時被人偷偷傾倒生活垃圾。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麻章區湖光農場下溪分場新橋隊石窩處存在亂倒垃圾且用泥土覆蓋,及曾收到群眾投訴信訪件未立即調查處理。麻章區組織挖掘機等大型機械對該垃圾傾倒點進行清運處理,對已經清理出來的生活垃圾,安排湛江市萬家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運輸至湛江市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進行焚燒處理。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12日,麻章區政府主要領導帶隊現場督導案件辦理情況,要求湖光農場及區有關部門落實好垃圾傾倒點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自9月13日起,麻章區已組織挖掘機等大型機械對該垃圾傾倒點進行清運處理。因最近兩日連續下雨,難以進行挖掘作業,截止9月15日,共清理出4車生活垃圾,約60立方米,根據估算,該垃圾傾倒點仍有幾十立方米生活垃圾待清理。對已經清理出來的生活垃圾,安排湛江市萬家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運輸至湛江市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進行焚燒處理。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快對該垃圾傾倒點內生活垃圾的清理清運、安全處置工作,預計于9月30日前完成。二、督促湖光農場做好該垃圾傾倒點的恢復治理工作,使用不受污染的黏性土、砂土、礫石、塊石及建筑余泥回填,并復墾為園地。預計于10月30日前完成。三、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對麻章全區廢棄石窩、石坑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改違法傾倒垃圾風險點。四、加大巡查監管力度,麻章區有關部門增加巡查班次,如發現傾倒垃圾行為,依法從快查處。五、持續加強對群眾環境保護意識的教育引導,防止群眾隨意往石窩傾倒垃圾。積極倡導群眾熱心舉報非法傾倒垃圾行為,對舉報人提供的具體線索,依法從快查處。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2.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77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松竹鎮中心河作為灌溉用水長年累月受到污染,近幾年污染面積持續擴大:1、中心河兩旁的違建都是從事熟食加工的,許多畜類血水直接排入河流。2、許多大排檔、飯店剩下的飯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親眼所見),造成河水污染。3、松竹鎮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內,直接導致大片農田受污染。4、最近幾年,松竹鎮鄰村(東井村)因冥幣印刷廠太多,這些印刷廠排出來的污水顏色不一,直接導致河流、農田污染。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水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群眾反映“中心河兩旁違建都是加工熟食,許多畜類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雷州市松竹鎮中心河”,實指松竹河往北流經劉宅村匯入南渡河的河段。該河段河道兩旁于上世紀80年代初就建有居民住房,到目前為止,共有臨河建筑物104座 (其中已辦理房地產證的16座)。但依據雷州市2020年8月公示的《雷州市松竹河河道管理范圍成果圖》判定,該臨河104座建筑物均屬違建。同時,經查該河段共有2處熟食作坊、1處家庭養豬戶(養殖生豬4頭),在熟食加工以及生豬養殖過程中,存在禽類血水和生豬糞便直排情況。因此,群眾反映“中心河兩旁違建、許多畜類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的情況屬實,而反映“都是加工熟食”的情況不屬實。9月12日,松竹鎮聯合雷州市水務局、雷州市住建局對河岸兩旁違建進行全面排查整治,拆除亂搭亂建17處。針對熟食作坊和家養生豬的問題。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政府對2間熟食作坊進行查封并立案查處,對養豬家庭的豬欄進行拆除,要求養殖戶對存欄4頭生豬進行妥善處理。

  二、關于群眾反映“許多大排檔、飯店剩下的飯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親眼所見),造成河水污染”的問題。

  經查,該河段兩側沒有房屋經營大排檔、飯店,原有的1間大排檔已于2020年8月轉業為母嬰用品店。但夜間河道旁偶有流動夜宵檔經營,存在往河中傾倒油渣、油水的現象。因此,群眾反映“剩下的飯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造成河水污染”的情況部分屬實。松竹鎮政府全面取締夜間無證流動攤販,并責令有證攤檔實行入室經營,嚴禁向河道傾倒剩菜、油渣、油水等。并在河道兩旁設置告示牌,告知周邊住戶“嚴禁往河中排放污水、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體”。

  三、關于群眾反映“松竹鎮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內,直接導致大片農田受污染”的問題。

  經查,松竹鎮鎮級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尚未建成,目前該鎮使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鎮區生活污水,由于部分居住區(包括臨河104戶居民)生活排污尚未接入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的收集管道,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情況。因此,群眾反映“松竹鎮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內”的情況屬實。但目前未發現農田受污染的現象,也從未收到群眾反映農田受污染的問題。因此,群眾反映“直接導致大片農田受污染”的情況不屬實。松竹鎮政府與雷州市住建局邀請設計單位對松竹河道污水管網進行設計。目前,鎮級污水處理廠增項圖紙已出,機械也已進場施工,計劃三個月內完成。另外,雷州市水務局組織臨時應急隊伍對松竹河內水浮蓮等漂浮物進行打撈,對水面進行清潔。

  四、關于群眾反映“最近幾年,松竹鎮鄰村(東井村)因冥幣印刷廠太多,這些印刷廠排出來的污水顏色不一,直接導致河流、農田污染”的問題。

  經查,由于歷史原因,松竹鎮東井村存在較多冥幣家庭式生產點,目前共有197間,主要是半成品加工,原料基本為外購的大張竹紙,以手工工藝制作冥幣批發出售,基本為純手工制作,沒有工業廢水產生。此外,該村存在2間家庭式冥幣印刷點,工藝為大筒卷白紙印刷成冥幣(冥鈔)半成品并打包,也沒有工業廢水產生,不需要辦理環評手續,有營業執照,但印刷業務不在經營范圍之內。2021年9月15日,松竹鎮政府已對冥幣印刷點下達停業整改通知書,責令其變更經營范圍。東井村村級污水處理設施已建成投入使用,家庭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處理池進行處理后再排放溝渠。因此,群眾反映“松竹鎮鄰村(東井村)因冥幣印刷廠太多”的情況部分屬實,該村存在較多冥幣家庭式生產點,但僅有2間家庭式冥幣印刷點(無大型印刷廠),不存在“直接導致河流、農田污染”情況。松竹鎮聯合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要求該2間家庭式冥幣印刷點加強管理,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針對河岸兩旁違建的問題。接到轉辦件前,松竹鎮政府曾于2021年1月20日聯合雷州市水務局等部門依法拆除松竹河兩岸違章建筑,共拆除違章建筑32宗。接到轉辦件后,2021年9月12日,松竹鎮再次聯合雷州市水務局、雷州市住建局對河岸兩旁違建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出動90人次,挖掘機2臺,雷寶車3輛,拆除亂搭亂建17處,約950平方米,清理建筑垃圾5噸。

  二、針對熟食作坊和家養生豬的問題。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政府對2間熟食作坊進行查封并立案查處,對養豬家庭的豬欄進行拆除,要求養殖戶對存欄4頭生豬進行妥善處理。

  三、針對大排檔向河里傾倒剩菜、油渣、油水的問題。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政府全面取締夜間無證流動攤販,并責令有證攤檔實行入室經營,嚴禁向河道傾倒剩菜、油渣、油水等。并在河道兩旁設置告示牌,告知周邊住戶“嚴禁往河中排放污水、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體”。

  四、針對污水直排的問題。接到轉辦件前,松竹鎮曾于2021年初計劃爭取將河道兩岸的污水管道納入鎮級污水處理廠增加項目,且邀請相關單位進行設計。但由于鎮級污水處理廠施工方資金短缺,該項目暫未實施。接到轉辦件后,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政府與雷州市住建局以及設計單位進行會商研討,并邀請設計單位對松竹河道污水管網進行設計。目前,鎮級污水處理廠增項圖紙已出,機械也已進場施工,計劃三個月內完成。2021年9月13日,雷州市水務局組織臨時應急隊伍對松竹河內水浮蓮等漂浮物進行打撈,對水面進行清潔。2021年9月13日,松竹鎮聯合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對東井村冥幣印刷作坊進行全面排查,并當場要求以上2間家庭式冥幣印刷點加強管理,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強河流治理。雷州市計劃于2021年9月25日啟動對松竹河治理工程,開展清淤、護岸建設等工作,預計11月25日完成,進一步凈化河水,確保水質安全。二、繼續深入開展拆違行動。松竹鎮政府牽頭組織雷州市自然資源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水務局等有關部門,繼續對臨河違建(搭)物開展聯合執法拆違行動,力爭2021年12月30日完成。同時,加強日常巡查,加大河道兩岸管理力度,維護河道兩岸管理秩序。三、壓緊壓實責任。充分發揮考核督促監督作用,強化河湖工作督查和考核,加強涉河違建行為管控,壓緊壓實河長責任,促使市、鎮、村三級河長形成合力。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凝心聚力,形成“保護環境是全民的共同責任”的共識,提高群眾環保意識。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3.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8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從2018年開始,社會上的人在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周邊海域非法抽取海砂,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在2019年省農業農村廳明確答復信訪群眾這屬于非法抽砂后,遂溪縣有關職能部門不作為,不作任何處理,放任社會人員每天晚上組織幾條抽砂船不斷抽砂,包庇同流合污,收取利益。在避風港工程停工后還不停抽沙,已經危及到海邊群眾的房屋安全。

  行政區域:遂溪縣  污染類型:海洋

  調查核實情況:

  經遂溪縣農業農村局海監大隊核查,從2017年至今在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周邊海域除了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外,2017年11月15日在該海域查處了一宗非法抽砂案件,原遂溪縣海洋與漁業局對當事人林某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粵遂海漁處罰〔2017〕09號),要求限期改正,采取補救措施并處罰人民幣拾萬元的行政處罰,在該非法抽砂案件處理完成至今并無再發現其他非法抽砂違法行為。在2019年2月2日省農業農村廳答復信訪群眾所反映非法抽砂問題時,項目處于停工整改期間,施工單位正在按照環評報告書規定的疏浚物處置方式及規定的船舶類型、數量進行整改。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從2018年開始,社會上的人在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周邊海域非法抽取海砂,嚴重在破壞海洋生態環境,在2019年省農業農村廳明確答復信訪群眾是非法抽砂后,遂溪有關部門不作為,不作任何處理,放任社會人員每天晚上組織幾條抽砂船在不斷抽砂,包庇同流合污,收取利益”的問題不屬實。

  經查,2017年5月16日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項目正式開工。2018年12月20日因未按照環評報告書要求進行處置疏浚物及未按照環評報告書規定的船舶類型、數量進行施工,項目監理機構廣州粵科工程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向施工單位廣州打撈局發出工程暫停令(停工整改通知書編號:JLZTL003),要求停工整改,當日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正式停工;直至2021年3月11日整改完成后,項目監理機構廣州粵科工程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向施工單位廣州打撈局發出工程復工令(編號:JLFGL004),北部灣遂海避風港建設項目復工至今。停工期間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并不存在施工情況也沒發現任何非法抽砂行為。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在避風港工程停工后還不停抽,已經危及到海邊群眾的房屋安全”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9月12日,遂溪縣委主要領導率領相關部門到港門鎮黃屋村對該交辦案件進行現場督導,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倒排工期,確保整改措施落實落細、見到實效;二是各相關部門要明確群眾訴求,了解焦點訴求,積極主動解決好群眾合理訴求;三是要梳理不合理訴求,堅決打擊敲詐勒索現象,要落實責任到人,嚴肅責任追究,堅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9月13日,遂溪縣政府主要領導率領相關部門到港門鎮督導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件辦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相關部門、各鎮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信訪件,強化責任擔當,細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做好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二是要全力做好群眾的思想引導和溝通工作,密切聯系群眾,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的問題。

  遂溪縣迅速組織港門鎮政府、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到現場調查。經過技術性部門測量,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設計疏浚的范圍距離護岸堤腳及紅樹林都有足夠距離(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項目設計變更后,建設的范圍沒有涉及到紅樹林),同時水務部門已對護岸堤加固,施工期間施工方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施工,沒有損害到海防堤防風生態林地,也沒有破壞海洋生態環境。

  港門鎮政府與農業農村局立即采取對施工船只全部安裝AIS航跡定位、施工海域及上岸點視頻實時監控、遂溪海監大隊定時和不定時加強對黃屋、石角對開海域的巡查監督等一系列措施,規范工程施工。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遂溪縣農業農村局繼續對施工工程進行嚴格監管,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施工,并強化遂溪海監大隊執法人員日常巡查監管,認真落實海監執法“三巡”制度,一是充分利用執法車輛、執法快艇開展巡查工作;二是完善巡查方式,采取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執法巡查;三是適當增加巡查監管次數,確保監管充分、巡查到位;全力做到巡查監管到位,規范項目施工。二、遂溪縣自然資源局加強巡查管理。建立海洋協管員隊伍,對轄區內海域、海島、海岸線等海洋資源進行定期巡查,及時報告巡查情況,實現對違法用海用島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有效遏制違法用海用島行為,提高海洋資源保護水平。三、港門鎮政府繼續強化巡查,督促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項目依法依規陽光施工,強化宣傳引導,妥善做好周邊群眾的解釋工作,組織黃屋村村民代表、項目管理方、業主方、監理方等人員會議,通報項目相關情況,提供包括環評報告、項目建設規模等在內的一系列資料供與會人員查閱,讓群眾對項目明明白白。四、堅持舉一反三,排查同類問題,遂溪縣將以此案件查處為契機,于近期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類似問題排查,做到“發現一宗,查處一宗”。五、加快建章立制,遂溪縣將針對存在問題,圍繞監督監管、群防群治、追責問責等方面建立健全解決問題長效機制。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4.受理編號:D2GD20210911003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附城鎮土角村委會非法破壞湛江紅樹林國家自然保護區,砍掉了紅樹木,圍墾養蝦養魚。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湛江紅樹林管理局雷州管理站曾于2014年2月20日接到護林員舉報,說位于附城土角村海灘涂有人非法占用紅樹林保護區土地建魚塘。湛江紅樹林管理局接報后立即向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匯報,并聯合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到現場制止。現場發現,有挖掘機正在挖土堆高堤圍建塘,所建塘有部分在保護區范圍內。現場制止后,湛江紅樹林管理局、湛江紅樹林派出所會同附城鎮政府到土角村委會召開座談會。會上,湛江紅樹林管理局、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及附城鎮政府均要求土角村立即制止違法行為,停止破壞紅樹林資源,并接受調查。時任土角村委會支部書記當時表示積極配合調查。而后,湛江紅樹林管理局聯合湛江派出所又分別于2014年2月24-26日、28日多次到現場制止并測量。經過初步測量,當時約有27畝位于保護區范圍內。同時,湛江紅樹林管理局于2014年2月25日到當事人崔某增的家里要求停止破壞紅樹林的違法行為。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湛江紅樹林管理局于2021年9月14日向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報案,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已受理為刑事案件偵查處理。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雷州市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9月13日將涉嫌在紅樹林保護區內的違法行為與在紅樹林保護區外的違法行為分別函告湛江紅樹林保護管理局、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雷州大隊,并要求依法查處。二、湛江紅樹林管理局于2021年9月14日向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報案,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已受理為刑事案件偵查處理。三、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已對2名證人做了詢問,并于2021年9月15日委托湛江林業科學研究所對土角村被占用林地進行鑒定。四、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雷州大隊于2021年9月16日與委托的湛江海洋使用測繪隊一起到現場進行鑒定。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繼續跟進《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十六批第156號轉辦件辦理工作方案》,恢復紅樹林生長自然環境,開展營造紅樹林生態修復工作。二、進一步加強與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的溝通協調,積極協調配合在紅樹林保護區范圍內違法修建養殖塘的查處工作。三、雷州市加快對紅樹林保護區外的違法行為查處工作進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并積極做好紅樹林退還保護工作。四、進一步加大對紅樹林保護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紅樹林保護意識。五、舉一三反,不斷加強林地巡查保護、紅樹林生態修復和自然保護地管理,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破壞紅樹林地行為,堅決杜絕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紅樹林資源。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5.受理編號:D2GD202109110024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經開區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前村干部拉運煤渣和報廢的車輪胎堆放到村內的水源保護區進行焚燒,導致黑煙滾滾,然后進行掩埋。希望進行調查處理。

  行政區域:經開區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眾反映的“水源保護區”指的是五一水庫,位于東海島中南部(毗鄰東山街道龜頭村)。根據2014年7月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湛江市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批復》(粵府函〔2014〕141號),五一水庫集雨區范圍內的全部陸域劃定為五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五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屬于鄉鎮級飲用水源保護區,不屬于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屬備用飲用水源,至今未供水。

  2021年9月11日(接到轉辦件前一天)中午,東山街道辦已接到群眾反映“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地塊堆放煤渣和焚燒輪胎”問題。該街道辦馬上派員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工作。經調查,有群眾在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南部地塊(北側靠近S288公路、南側毗鄰原黃家磚廠)上傾倒并堆放混凝土渣和煤渣,該地塊位于五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其中混凝土渣主要有2堆,其中的一堆混凝土渣(約200立方米左右)里面摻雜著塑料、木頭、輪胎等廢棄物品,系近期傾倒此處,有焚燒過的痕跡,黃家村前任村干部王某東承認傾倒了部分塑料、木頭、輪胎等廢棄物品,現暫未能查明焚燒者的身份;另外一堆混凝土渣的存量較大,為往年堆放的,未摻雜其他垃圾和廢品。此外,該處還堆放一堆煤渣和沙土的混合物,約100立方米,系2021年9月10日,東山街道辦對山后村調文道班東側煤渣堆放場內殘余煤渣進行徹底清理時,黃家村前任村干部將部分清理出的煤渣和沙土的混合物運來該地塊暫時堆放,準備用于回填低洼宅基地。從2021年9月11日開始,東山街道辦已組織機械對該地塊上堆放的混凝土渣、煤渣等物料進行清理。

  2021年9月12日接到轉辦件后,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于當天下午5時對群眾反映問題開展現場調查。經查,群眾反映涉及的地塊位于五一水庫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場地呈不規則橢圓形,四周建有圍墻,場地南面留有一個出入口。地塊上堆放的煤渣、部分混凝土渣和焚燒殘渣已被清走。現場未發現掩埋煤渣、混凝土渣等物料的痕跡。

  2021年9月13日上午,湛江經開區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到現場開展調查。經查,群眾反映的問題地塊土地權屬人為黃家村經濟合作社,土地面積約44.29畝,其中林地40.63畝,采礦用地3.63畝,坑塘水面0.03畝,混凝土渣堆放涉及面積約5畝,其他面積為無立木林地原狀,長草。衛星影像圖顯示,該林地自2014年起至2021年現狀持續為無立木林地,一直處于無利用狀態。

  2021年9月13日下午,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再次開展現場調查,發現場地內仍堆放有混凝土渣和少量生活垃圾。場地地面沒有硬底化,也未見有其他防滲漏措施,沒有設置截流溝,堆放的混凝土渣未覆蓋,現場正在用機械清運混凝土渣。涉嫌傾倒垃圾的黃家村前任村長王那東稱,該地塊是湛江魚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魚峰公司”)于1993年租賃所得,2019年,為堆放產生的混凝土渣,湛江市東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海水泥公司”)與黃家村村委會與簽訂了《堆積余泥雜物場地租賃協議》并支付了2.5萬元租金。時任黃家村村長的王某東在征得魚峰公司同意后,告知東海水泥公司負責人將混凝土渣倒入魚峰公司租賃的場地內。東海水泥公司從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將混凝土渣運到了該地塊上。

  2021年9月14日,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在東海水泥公司辦公室主任許某仁的配合下對該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經查,該公司位于東山街道湛林路北,編制有環境影響報告表并通過審批,已完成竣工環保驗收。許某仁稱,2019年,時任黃家村村長找到東海水泥公司,要混凝土渣用于回填。2019年12月9日,公司與黃家村委會簽訂了一份《堆積余泥雜物場地租賃協議》,同時向村委會支付了場地租金(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2.5萬元。然后該公司從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將混凝土渣拉到黃家村前任村長王某東指定地點傾倒。2021年9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對東海水泥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全及經辦人員朱某賓進行了補充調查,兩人均承認了該公司將產生的混凝土渣堆放在魚峰公司租賃場地上。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調查認為,東海水泥公司涉嫌實施了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堆放廢棄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綜上,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前任村干部拉運煤渣和報廢的車輪胎堆放到黃家村南部的地塊,有暫未查明身份的群眾將報廢的車輪胎進行焚燒。堆放的煤渣和廢輪胎均未發現進行掩埋。該地塊位于五一水庫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因此,群眾反映“東山街道調倫村委黃家村前村干部拉運煤渣和報廢的車輪胎堆放到村內的水源保護區進行焚燒,導致黑煙滾滾,然后進行掩埋。”情況部分屬實。東山街道辦、王某東及時組織機械對該地塊上堆放的混凝土渣、煤渣等物料進行清理;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對東海水泥公司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堆放廢棄物(混凝土渣)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并責令該公司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21年9月12日下午,湛江經開區管委會主要領導率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區住房建設局、東山街道辦等相關部門到現場實地調查并對下一步查處工作提出具體部署,要求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和東山街道辦依職責依法做好案件查處工作,并妥善清理處置現場。

  二、2021年9月11日至12日,東山街道辦組織機械對該地塊上堆放的混凝土渣、煤渣等物料進行清理。9月11日當天已將該地塊堆放的煤渣清理干凈,9月12日將摻雜著廢棄垃圾的混凝土渣清理干凈。2021年9月13日開始,王某東動用機械往外清運場地內的混凝土渣。截止9月17日16時,該地塊混凝土渣全部清理完畢。該地塊清理出來的混凝土渣、煤渣等物料用于回填東山街道龍頭村委會龍安村建房地基。

  三、2021年9月14日,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對東海水泥公司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堆放廢棄物(混凝土渣)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2021年9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作出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東海水泥公司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3日內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四、群眾回訪情況。2021年9月15日,東山街道辦對黃家村2名村干部和2名村民就本案處理情況進行回訪,群眾滿意率為100%。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東山街道辦將不定期對該場地開展日常執法巡查,堅決杜絕隨意傾倒堆放固廢違法行為死灰復燃。二、湛江經開區國土資源局、東山街道辦加大轄區內林地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違法行為,保障林業生態安全。三、舉一反三,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加強對轄區內固廢污染源的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確保環境安全。同時,加快東海水泥公司環境違法案件辦理進度,確保查處到位。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6. 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74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湛江市吳川市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5號住戶自2019年2月起占用面積約5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綠地,擅自設置為固定養雞場,散養雞只,污染環境,噪聲擾民。育才南五街9號住戶自2020年4月起在自家樓頂擅自設置面積約10平方米的固定養雞棚,散養雞只,污染環境,噪聲擾民。

  行政區域:吳川市   污染類型: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湛江市吳川市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5號住戶自2019年2月起占用面積約50平方米城市公共綠地,擅自設置為固定的養雞場,散養雞只,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及擾民”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的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5號屬于吳川市城區范圍,育才南五街5號住戶與鄰近的2戶住戶為滿足家用新鮮活禽食用需要,于2019年2月在附近私人住宅基地(未建設房屋)搭建了3間簡易欄舍(面積合計約50平方米)圈養雞只。2021年9月12日下午,吳川市組織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和海濱街道辦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檢查時,該住戶及附近2戶住戶在其搭建的3間簡易欄舍內共飼養雞只35羽。經工作人員調查了解,周邊住戶反映有時候會聞到雞糞味、聽到雞叫打鳴聲,正常生活受到干擾。

  綜上,群眾信訪反映“湛江市吳川市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5號住戶自2019年2月起占用面積約50平方米城市公共綠地,擅自設置為固定的養雞場,散養雞只,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及擾民”的情況部分屬實,其中,屬實的部分為:5號住戶從2019年2月起私自搭建欄舍,飼養雞只,對周邊群眾造成影響;不屬實的部分為:占用面積約50平方米城市公共綠地。吳川市要求該住戶立即對飼養的雞只進行清理,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的養殖欄舍。目前,該住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關于“育才南五街9號住戶自2020年4月起在自家樓頂擅自設置面積約10平方米固定的養雞棚,散養雞只,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及擾民”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的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9號屬于吳川市城區范圍,育才南五街9號住戶于2020年4月起,在自家樓頂搭建簡易欄舍(面積約10平方米)飼養雞只。2021年9月12日下午,吳川市組織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和海濱街道辦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檢查時,該住戶樓頂簡

  易欄舍內共圈養雞只8羽,樓頂地面有隨意散落的雞糞,臭味明顯。

  綜上,群眾信訪反映“育才南五街9號住戶自2020年4月起在自家樓頂擅自設置面積約10平方米固定的養雞棚,散養雞只,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及擾民”的情況屬實。吳川市要求該住戶立即對飼養的雞只進行清理,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的養殖欄舍。目前,該住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12日下午,吳川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會同海濱街道辦對海濱街道育才南五街5號、9號及鄰近2戶住戶進行普法宣傳教育,要求該4戶住戶嚴格遵守《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不得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保持公共區域干凈、衛生、整潔,并立即對飼養的雞只進行清理,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的養殖欄舍。2021年9月13日下午,吳川市委主要領導率有關部門和海濱街道辦對上述4戶住戶搭建的養殖欄舍立行立改情況進行現場督導檢查。檢查發現,住戶搭建的養殖欄舍均已全部拆除,飼養的雞只均已清空。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吳川市海濱街道辦加強日常監管巡查,嚴防住戶出現復養現象。二、舉一反三,近期在吳川市區范圍內開展一次專項排查,對在市區范圍內私自飼養家畜家禽行為進行整治,確保城市環境干凈、衛生、整潔,為全體市民創造文明、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7. 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6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廉江市河唇鎮風稍村委會上村尾政府為完成中央環保督察任務、遮蓋飲用水源保護不力問題,在村民不知情情況下,侵占村民的土地劃為國家生態林,因為一些部門的環保亂作為、不作為,造成村民經濟損失!

  行政區域:廉江市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河唇鎮上村尾村、鼓樓坡村和風梢村均屬于風梢村委會下的村民小組,地理位置相鄰。2013年在申報廣東省生態公益林界定時,河唇鎮風梢村民小組申請將總面積77.4公頃(1161畝)林地林木區界定為省級生態公益林并簽訂《廣東省生態公益林界定書》,調進省級生態公益林小班地形圖編號(河唇鎮F-49-77-(62)),并根據《廣東省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辦法》每年領取生態公益補償款。經核實,群眾反映的生態林是省級生態公益林,不是國家級生態公益林。該塊公益林距離鶴地水庫直線距離為3.6公里,距離鶴地水庫一級水源保護區最近直線距離為6公里,群眾反映“政府為完成中央環保督察任務、遮蓋飲用水源保護不力。”的問題不屬實。

  2018年,河唇鎮林業站工作人員在林木采伐申請報批過程中,發現風梢村民小組在申請的省級生態公益林過程中,誤將鼓樓坡、上村尾村的部分山嶺也作為其權屬范圍,劃入省生態公益林管理。河唇鎮將此情況通報給鼓樓坡和上村尾村2條村的村民小組長,對于誤劃為省級生態公益林的情況,鼓樓坡村民小組長態度堅決,要求將誤劃林地調出生態公益林管理;上村尾村民小組長對是否納入生態公益林管理沒有表態。

  2019年7月,河唇鎮經核實后,對誤劃入省級生態公益林管理、屬于上村尾村民小組權屬的45畝山嶺,發放損失性生態效益補償款。市財政部門從2019年開始將補償款發放到上村尾村民小組賬戶,截至目前已領取2019年、2020年的補償款。鼓樓坡村村民小組由于要求調出生態公益林管理沒有再領取補償款。

  2019年11月,按照上級部署開展生態公益林落界工作,主要是將錯劃、誤劃、規劃不合理的、群眾意見大的“問題生態公益林”進行調整。鼓樓坡村民小組按程序向林業管理部門提出將誤劃入省級生態公益林的山嶺調出公益林管理范圍,2020年7月,經省相關職能部門同意,目前已調出公益林管理范圍。直至此項公益林調整工作結束,廉江市自然資源局沒有收到上村尾村民小組提出調出公益林管理的申請。

  河唇鎮在界定省級生態公益林過程中,存在將相鄰村莊山嶺誤劃入省級生態公益林管理的事實,事后該鎮糾正錯誤:一是將鼓樓坡村所屬的山嶺依規定申請已調出省級生態公益林管理,停止發放損失性生態效益補償款;二是從2019年開始,將誤劃上村尾村所屬的45畝山嶺損失性生態效益補償款,按程序將2019、2020年的補償款已發放到上村尾村民小組賬戶。

  綜上,群眾反映“政府為完成中央環保督察任務、遮蓋飲用水源保護不力問題,在村民不知情情況下侵占村民的土地劃為國家生態林問題,因為一些部門的亂作為、不作為,造成村民經濟損失!”的問題部分屬實。在充分尊重上村尾村村民小組意見的前提下,屬地河唇鎮政府落實專人跟蹤對接調出生態公益林的工作。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因誤劃入省級生態公益林管理影響到上村尾村民小組的經濟利益,根據《廣東省生態公益林調整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規定,2020年12月,廉江市河唇鎮同意上村尾村民小組提出將誤劃的45畝山嶺調整出省級生態公益林管理的申請,但由于該村民小組沒有提交齊全資料,還沒有完成程序報批。2021年8月27日,根據《廣東省林業局關于做好省級以上公益林核查和優化工作的通知》(粵林函〔2021〕233號)要求,全省開展省級以上公益林核查、優化工作,河唇鎮政府已同上村尾村民小組進行對接,目前正在按程序再次啟動將上村尾村誤劃山嶺調出省生態公益林管理的工作。接到轉辦件后,屬地河唇鎮政府主要領導帶隊到實地進行了走訪,詳細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充分尊重上村尾村村民小組的意見,落實專人跟蹤對接調出生態公益林的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由河唇鎮按補償標準核實2013年至2018年劃給風梢村民小組的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款,分清每年屬于鼓樓坡、上村尾村部分補償款,爭取2021年10月前,按程序劃回給鼓樓坡和上村尾村民小組。二、主動作為,積極指導上村尾村民小組將誤劃入的45畝生態公益林按程序申請調出省級生態公益林管理范圍,切實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力爭2021年底前完成相關手續的審核報省審批。三、待上級核準上村尾村山嶺調出生態公益林后,停止發放損失性補償款。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8. 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59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1.因為徐聞縣人民政府沒有落實政府管理和村民自治要求,導致鄉鎮農場沒有像其他村委會一樣享受環境整治資金,導致鄉鎮農場轄區的幾十個村莊環境污染嚴重,政府不管理不過問。鄉鎮農場管轄的村莊垃圾沒人清理,污水隨便排放。徐聞縣對鄉鎮農場沒有落實上級規定的鄉村環境整治和廁所革命等工作。

  2、有些鄉鎮農場土地被鎮政府霸占,轉包給一些企業建設養殖場,對環境污染非常嚴重,比如西連鎮西連農場土地全部被鎮政府霸占,建設前山鎮京基智農養豬場,對周圍村莊環境污染非常嚴重,包括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地破壞無法再復墾。但是徐聞縣相關部門不正確履職,導致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

  行政區域:徐聞縣  污染類型:土壤、水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群眾反映“徐聞縣人民政府沒有落實政府管理和村民自治要求,導致鄉鎮農場沒有像其他村委會一樣享受環境整治資金,導致鄉鎮農場轄區的幾十個村莊環境污染嚴重,政府不管理不過問。鄉鎮農場管轄的村莊垃圾沒人清理,污水隨便排放。徐聞縣對鄉鎮農場沒有落實上級規定的鄉村環境整治和廁所革命等工作。”的問題。

  經查,鎮辦農場屬鄉鎮企業性質,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管理方式。鎮辦農場由場部班子負責管理,下轄1個至多個生產隊,場長由鄉鎮黨委選派,生產隊長由農場任免。全縣共有12個鎮辦農場,人口共計9696人,總面積56560.08畝。而傳統鄉村管理體制則是由村民選舉出代表,成立村民自治委員會(簡稱村委會),村委會成員完全由村民選舉產生,負責管理村委會區域的一切事項,實現村民自治。鎮辦農場屬于鄉鎮管轄的企業,不是鄉村的組成部分,而鄉村環境整治則是以自然村(指依據縣域鄉村建設規劃和鄉村振興規劃,納入規劃建設的自然村)為基本單元來開展農村環境整治,廁所革命作為農村環境整治的重要組成內容,也是以自然村為基本單位進行整治。另外,廣東省全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系統申報范圍界定為納入規劃的自然村,鎮辦農場無法納入,導致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沒有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鎮辦農場。

  2021年3月30日,徐聞縣召開了鎮辦農場調查工作部署會議。2021年3月31日,11個工作組分別到12個鎮辦農場開展調查,深入調查了鎮辦農場建立、管理體制、農場面積和人口、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人員福利等情況。2021年9月10日徐聞縣政府組織農業農村局、住建局和有關鄉鎮政府等單位對12個鎮辦農場的農村生活污水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現狀開展調研。1.鎮辦農場生活垃圾治理情況。經查,由于大多數鎮辦農場未配備保潔員和未建立健全保潔制度,普遍存在垃圾隨意丟棄、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時等問題,同時也未按照縣實施的“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治理模式處理生活垃圾。2.鎮辦農場生活污水治理情況。除新寮鎮風橋農場坡塘村配套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較完善外,其他鎮辦農場的生活污水由于未納入全縣PPP項目、縣財政獎補項目及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導致農場出現生活污水未收集處理、隨意排放的問題。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其中,反映“鄉鎮農場管轄的村莊垃圾沒人清理,污水隨便排放,存在環境污染”的問題基本屬實;但不存在徐聞縣人民政府沒有落實政府管理和村民自治要求,導致鄉鎮農場沒有像其他村委會一樣享受環境整治資金,政府不管理不過問及徐聞縣對鄉鎮農場沒有落實上級規定的鄉村環境整治和廁所革命的情況。徐聞縣政府已組織人員對鎮辦農場積存生活垃圾進行清理,部分鎮辦農場已配備垃圾桶和建設固定的垃圾收集投放點。

  (二)關于群眾反映“有些鄉鎮農場土地被鎮政府霸占,轉包給一些企業建設養殖場,對環境污染非常嚴重,比如西連鎮西連農場土地全部被鎮政府霸占,建設前山鎮京基智農養豬場,對周圍村莊環境污染非常嚴重,包括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地破壞無法再復墾。但是徐聞縣相關部門不正確履職,導致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的問題。

  經查,西連鎮政府鎮辦農場名稱為東風農場,東風農場土地權屬西連鎮政府下屬西連鎮經濟合作聯合總社。農場職工與西連鎮政府簽訂過土地承包合同,根據土地租賃合同約定,職工在承包期如未按規定繳納承包款,西連鎮政府有權終止合同,且職工已連續多年未履行合同約定繳納承包款。西連鎮政府向承包東風農場土地的職工發放了終止西連鎮東風農場土地承包合同的告知書,就土地補償款及地上附作物賠償達成了協議,已根據協議將有關款項支付到各承包方(其中僅剩一戶職工不同意領取補償款)。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建設生豬養殖項目已辦理用地備案手續。該公司一期項目用地涉及占用耕地11.238畝,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生豬養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19〕1986號)文件規定,生豬養殖用地允許占用一般耕地,不需要占補平衡。該公司二期項目用地涉及占用2018年度徐聞縣前山鎮甲村片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面積1403.55畝(含邊角臨時壓占土地),該公司已對占用的高標準農田進行補建,補建面積1410畝,補建項目于2020年8月10日開工建設,2020年11月10日竣工完成,2021年1月13日完成竣工驗收。該公司設施農業用地一期報備1265.94畝,已編制土地復墾方案,繳交土地復墾費,設施農業用地使用期滿后半年內復墾。該公司設施農業用地二期土地復墾方案修訂中。

  群眾舉報的東風農場營業執照名稱為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位于徐聞縣前山鎮前山道班,主要從事生豬養殖。該公司在此區域共有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東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西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二期)、康達爾徐聞縣生豬養殖項目(二期)擴建項目等4個建設項目。(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西區)2019年12月13日已取得環評報批手續,已配套污染防治設施,2020年10月底建成,2021年6月28日取得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已進行排污登記,目前正常養殖。(二)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東區)2019年12月13日取得環評報批手續,2019年12月30日開工建設,已進行排污登記,已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未取得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已投入使用。(三)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二期)2020年8月13日取得環評報批手續,2020年8月14日開工建設,2021年5月15日部分進豬,已進行排污登記,已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未取得環保設施竣工手續,已投入使用。(四)康達爾徐聞縣生豬養殖項目(二期)擴建項目于2021年2月16日開始建設,未取得環評報批手續,目前主體工程未建成、未投入使用。

  該公司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西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東區)、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場項目(二期)等3個建設項目均已取得環評報批手續,已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廢水采取“格柵+固廢分離預處理+厭氧UASB+兩級A/O+沉淀+消毒處理+儲存池”工藝進行處理,廢水經處理后用于農業灌溉和場區內綠化灌溉,不外排,未發現污水有直排外環境的情況;臭氣通過改良飼料配方、加大自動刮糞機清理頻次、密閉干糞存放間、密閉污水處理站調節池、密閉污泥池、設置綠植等措施控制;東區、西區兩個生豬養殖區在環評要求的基礎上,該公司主動采取措施對臭氣主要來源的生豬養殖區廢氣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增設90厘米除臭墻(采用“水洗+過濾吸附”臭氣處置工藝),臭氣經抽風機引至后端除臭墻進行處理;二期生豬養殖區在環評要求的基礎上,該公司主動采取措施對臭氣主要來源的生豬養殖區廢氣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增設臨時除臭系統(采用“水霧+除臭劑”臭氣處置工藝),臭氣經抽風機引至后端除臭墻進行處理。

  在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該案件前,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執法人員于2021年8月30日到二期擴建項目進行現場檢查。該公司徐聞縣生豬養殖項目(二期)擴建項目規模為“年存欄7.8萬頭育肥豬、年出欄17.94萬頭商品豬”,屬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二、畜牧業03”的“年出欄生豬5000頭(其他畜禽種類折合豬的養殖量)及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應當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但該公司存在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就擅自開工建設的環境違法行為。對此,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已于8月30日立案調查,并責令該公司二期擴建項目立即停止建設。

  針對群眾反映該公司養殖臭氣擾民問題,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分別于2021年9月2日、9月3日、9月4日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該公司西區、東區、二期等3個項目排放的惡臭污染物進行采樣檢測,檢測結果超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二級標準臭氣濃度排放限值。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其中,鄉鎮農場土地轉包給企業建設養殖場,建設前山鎮京基智農養豬場,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的情況屬實;但不存在有些鄉鎮農場土地被政府霸占及徐聞縣相關部門不正確履職,導致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也不存在土地破壞無法再復墾的情況。

  對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西區、東區、二期等3個項目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已立案調查,并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采取措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21年9月10日徐聞縣政府組織人員對鎮辦農場積存生活垃圾進行清理,鎮辦農場生活垃圾轉運體系已建成,部分鎮辦農場已配備垃圾桶和建設固定的垃圾收集投放點。

  二、對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二期擴建項目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就擅自開工建設的環境違法行為已于8月30日立案調查,已于2021年9月4日向該公司送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徐)環限改字〔2021〕8號),責令該公司二期擴建項目立即停止建設。

  三、對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西區、東區、二期等3個項目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已于9月11日立案調查,并于9月12日向該公司送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徐)環限改字〔2021〕9號、10號、11號),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采取措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四、對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東區、二期涉嫌未驗先投的違法行為已立案調查,并于2021年9月14日作出《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徐)環限改字〔2021〕12號、13號),責令該公司在限期45天內完成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動態化常態化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加大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計劃統籌資金,實行全縣(包括鎮辦農場)垃圾一體化處理。二、加大鎮辦農場人居環境整治資金支持,因地制宜在鎮辦農場優先推行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補齊鎮辦農場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三、加快環境違法案件辦理進度,督促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采取措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確保查處和整改到位。四、做好群眾溝通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9.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5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1. 廣東恒興飼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麻章區麻章鎮金康中路28號,距離麻章碧桂園偏東約2千米處。主營魚蝦飼料加工生產,生產過程中有異味產生,配套建設有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由于恒興公司生產原料及成品屬性,廠外周邊可聞到飼料味道。

  2. 遂溪縣恒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遂溪縣黃略鎮龍灣村獅子嶺對面,距渝湛高速湛江出口 500 米,距離麻章主城區2公里,主營魚油、精煉飼料油脂,配套建設有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生產過程中有異味產生。由于恒誠公司的產品屬性,廠外周邊可聞到臭味。

  注意:以上兩家企業來源于一個集團,恒興集團。

  行政區域:麻章區、遂溪縣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群眾反映“廣東恒興飼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麻章區麻章鎮金康中路28號,距離麻章碧桂園偏東約2千米處。主營魚蝦飼料加工生產,生產過程中有異味產生,配套建設有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由于恒興公司生產原料及成品屬性,廠外周邊可聞到飼料味道”的問題。

  經查,被投訴單位為“湛江恒興特種飼料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登記地址為湛江市麻章經濟開發區金康中路,距離碧桂園城邦花園最近直線距離約1.4公里。其主要經營蝦料、膨化料的生產、銷售,建有1條蝦料生產線,1條膨化料生產線。該公司辦理環評審批和竣工驗收手續,也已辦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該公司蒸汽現已外購,主要污染物為惡臭氣體和車間粉塵,配套有布袋除塵器、臭氧發生器和水膜噴淋除臭裝置。但是由于湛江恒興特種飼料有限公司的飼料生產車間以及倉庫無法做到百分之百密封,因此企業廠區內還是可以聞到飼料味道。9月13日現場檢查時,周邊未聞到明顯的臭味。

  9月13日,市生態環境局麻章分局委托中科檢測技術服務(湛江)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有組織排放臭氣和廠界無組織排放臭氣進行采樣檢測。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有組織排放臭氣和廠界無組織排放臭氣濃度均能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限值。

  麻章鎮政府向周邊居民和村民代表,發放《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群眾調查意見表》20份,收回20份。調查結果顯示:14人沒有時常聞到湛江恒興特種飼料有限公司產生的飼料味道;6人時常能聞到湛江恒興特種飼料有限公司產生的飼料味道,該6人對湛江恒興特種飼料有限公司提出了消除異味的整改意見。

  綜上,群眾反映“廣東恒興飼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麻章區麻章鎮金康中路28號,距離麻章碧桂園偏東約2千米處。主營魚蝦飼料加工生產,生產過程中有異味產生,配套建設有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由于恒興公司生產原料及成品屬性,廠外周邊可聞到飼料味道”的問題基本屬實。該公司在原有治理設施的基礎上,制定了一套新的污染治理整改方案,以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不斷提升周邊群眾滿意度。

  二、關于群眾反映“遂溪縣恒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遂溪縣黃略鎮龍灣村獅子嶺對面,距渝湛高速湛江出口 500 米,距離麻章主城區2公里,主營魚油、精煉飼料油脂,配套建設有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生產過程中有異味產生。由于恒誠公司的產品屬性,廠外周邊可聞到臭味”的問題。

  群眾反映的遂溪縣恒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誠公司”),位于遂溪縣黃略鎮龍灣村(渝湛高速路湛遂出入口處),距離麻章主城區5公里左右,經營范圍為:魚粉、魚油、豬油、甲殼素、蝦殼粉、豬肉粉、雞肉粉、飼料原料的技術研究、開發與服務;生產、銷售、收購:魚粉、魚油、豬油、甲殼素、蝦殼粉、豬肉粉、雞肉粉、飼料原料;收購、銷售:水產品;貨物進出口及技術進出口。

  經查,恒誠公司生產原材料為:海魚,產品有魚油、魚粉,生產工藝為:海魚壓榨→蒸煮→提取魚油→烘干→粉碎→魚粉(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廢水和廢氣。該公司已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環評手續和環保驗收手續、取得排污許可證。2021年5月,在原有的環保設施基礎上,該公司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增加了集風管道、制臭氧水設備、“光波酶解處理法”系統、臭氧發生器機組等新環保治理設施,以進一步改善治理效果。2021年7月1日,該公司委托廣東眾惠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生產產生的廢水、有組織廢氣和無組織廢氣進行監測。《檢測報告》顯示:廢水、有組織廢氣和無組織廢氣項目全部達標。

  2021年9月12日和14日現場檢查時,恒誠公司正在生產,廢水、廢氣治理設施正在運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自建廢水生化處理設施后外排,廢氣經廢氣治理設施處理后通過煙囪向空中排放;在生產過程中有異味產生,執法人員在其周圍能聞到輕微氣味。2021年9月14日,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對該公司進行臭氣監測,監測結果待出。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9月14日,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加強巡查管理,督促恒誠公司完善臭氣治理設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防治環境污染。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12日,麻章區政府主要領導率隊到湛江恒興特種飼料有限公司督導信訪案件辦理工作。區政府分管領導也多次帶隊到該公司督辦廢氣治理工作。目前,該公司在原有治理設施的基礎上,重新制定了一套新的污染治理整改方案,一是通過每天清理4、5、6樓的五套噴淋塔的沉淀物凈化廢氣排放及每月對噴淋頭噴嘴進行清理,確保噴淋系統正常運行;二是控制廠區內原材料裝載轉運,加大凈化池藥量投放措施等降低廢氣排放;三是計劃再增加一套二級噴淋塔,進一步減少異味產生,該二級噴淋塔預計10月份淡季后動工建設。

  二、接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案件后,遂溪縣迅速響應,2021年9月12日,縣政府主要領導率黃略鎮政府、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督辦核實,要求該公司加大整改力度,加強內部管理,進一步優化污染治理工藝,提高廢氣處理效率,有效解決廢氣擾民問題。9月14日,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加強巡查管理,督促恒誠公司完善臭氣治理設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防治環境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

  麻章區:一、加強對湛江恒興特種飼料有限公司日常巡查監管,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二、督促該公司按照污染治理整改方案落實到位,今年12月底前動工建設一套二級噴淋塔,預計明年4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三、督促該公司不斷完善污染防治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不斷提升周邊群眾滿意度。

  遂溪縣:一、黃略鎮政府繼續跟蹤恒誠公司整改效果,定期開展巡查工作(每月一次)。及時將調查情況反饋給群眾,耐心做好周邊群眾思想工作,讓群眾知情、讓群眾理解,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二、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跟蹤臭氣監測結果,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快進行查處。加大日常巡查監管力度,增加監測頻次,督促企業升級改造污染防治設施,防止臭氣擾民。三、恒誠公司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強對生產設備和處理設施的運維管理,定期開展自行監測,減少廢氣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四、舉一反三,近期對全縣飼料生產企業開展全面排查,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從快進行查處,切實維護群眾合法環境權益。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0. 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4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坡頭區官渡鎮白石垌粵興節能環保材料有限公司涉嫌違法生產實心粘土紅磚,用廢棄燃油油渣和城鎮污泥、工業固廢料(此料來源于全國各地)混合粘土燒實心紅磚。大量收運堆積廢油渣工業固廢等有害物,下雨時污染物順流,田尾埇水庫受到直接污染,導致大量魚群死亡。該廠煙氣隨著順風覆蓋整個村莊,人聞到此煙會頭暈,農業生產種養殖等都受損。

  行政區域:坡頭區

  污染類型:土壤、大氣、水

  調查核實情況:

  一、群眾反映“涉嫌違法生產實心粘土紅磚,用廢棄燃油油渣和城鎮污泥、工業固廢料(此料來源于全國各地)混合粘土燒實心紅磚”的問題。

  (1)用廢棄燃油油渣問題。從日常監管中現場未發現使用廢棄燃油油渣情況。2021年9月12日,坡頭區生態環境部門人員對該公司現堆存的污泥、建筑余泥、自行采挖的粘土等生產原料以及制成的磚坯進行了現場檢查和檢查臺賬資料,均未發現生產原料及磚坯中混雜廢油渣。

  經查,反映該公司“用廢棄燃油渣”制磚的問題,不屬實。

  (2)建筑余泥問題。經查,自2020年12日20日坡頭區住建部門核發建筑垃圾(工地渣土)受納許可以來,該公司利用自有車輛運輸的建筑余泥主要來源于坡頭區華發新南花園、坡頭區邊防經濟適用房、廉江華景城等本市建筑工地,共計受納建筑基礎余泥11870噸,主要用于生產燒結空心磚(砌塊)和實心磚。

  (3)反映使用城鎮污泥問題。根據《廣東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管理辦法(暫行)》,《湛江市坡頭區粵興節能環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萬噸陶粒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原湛江市環境保護局坡頭分局《關于接收和利用市政污泥生產陶粒意見的復函》(湛環坡〔2019〕99號)該司生產陶粒主要原輔材料消耗量為污水處理廠污泥年消耗量20萬噸。經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批準該公司接收東莞、惠州等地污泥。2020年至2021年8月,共計接收異地污泥28611.92噸,其中接收東莞市眾源環境投資有限公司4886.51噸,接收惠州市鑫隆環境服務有限公司14223.04噸、接收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5849.28噸,接收東莞市眾源環境投資有限公司3653.09噸。2020年至2021年8月,該司沒有接收我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湛江市坡頭區粵興節能環保材料有限公司所備案申請接收市政污泥的無害化處置方式為制造陶粒,未用于制作燒結空心磚(砌塊)和實心磚。

  現場檢查發現,湛江市坡頭區粵興節能環保材料有限公司廠區堆放場中確有不符合新型墻體材料要求的實心磚。2021年7月23日,因需對隧道進行技術改造,檢查時該廠處于停產狀態。坡頭區住建部門將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確保產品符合要求。

  (4)反映使用工業固廢問題。經查該公司臺賬,從2020年到2021年,該公司共接收工業污泥222.12噸。其中2020年接收工業污泥167.81噸,2021年從廣東太古可口可樂公司湛江分公司接收飲料行業污泥54.31噸。生產原料中確實有部分工業固體廢物。2020年8月24日原湛江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對該公司運回的貯存在陶粒生產車間的污泥進行了取樣,對樣品的腐蝕性、浸出毒性進行檢測,《監測報告》(湛江環境監測(測)字(2020)第S053號顯示運回的工業污泥不屬危險廢物。

  (5)反映“涉嫌違法生產實心粘土紅磚”問題。市住建局節能辦曾在該公司申請生產環保空心磚的申請報告上批復了“同意磚廠制作的空心磚屬國家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產品”的意見,現場實際生產產品與批復不一致。

  經查,反映“涉嫌違法生產實心粘土紅磚,用廢棄燃油油渣和城鎮污泥、工業固廢料(此料來源于全國各地)混合粘土燒實心紅磚”的問題部分屬實。坡頭區住建部門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實際生產產品與湛江市建筑節能綜合事務中心批復不一致。對此,市建筑節能綜合事務中心已廢止該公司生產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申報核準。

  二、群眾反映“大量收運堆積廢油渣工業固廢等有害物質,下雨時污物橫流,污染水庫”的問題。

  現場檢查時,未發現該公司廠區內堆積有廢油渣。制磚用原料堆場建有頂棚遮擋,陶粒車間貯存有污泥。該公司在廠區內北側、東側、西南角建設有3條導流溝和3個三級沉沙隔油池。廠區地面初期雨水通過導流溝,進入沉沙隔油池沉淀后流入周邊農灌水庫,現場未見流出口殘留油污。2021年6月,有群眾舉報位于該公司東、西面兩個農灌水庫水質受到污染問題,廣東省湛江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對這兩個水庫進行了取樣,《監測報告》(湛江環境監測(測)字﹝2021﹞第S025號)顯示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

  經查,群眾反映該公司“大量收運堆積廢油渣工業固廢等有害物質,下雨時污物橫流,污染水庫”的問題,不屬實。三、群眾反映“該廠煙氣隨著順風覆蓋整個村莊,人聞到此煙會頭暈”的問題。

  因需要對制磚隧道窯拱頂、風道、風機進行技術升級改造,并對制陶粒生產車間頂棚進行更換,該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向生態環境部門送達了《停產改造報告》。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制磚生產線、陶粒生產線均停產。群眾曾就該公司生產廢氣擾民的問題進行過多次舉報:從2019年以來共投訴17次,其中同一投訴人投訴14次,生態環境部門都進行過處理答復。該公司生產時產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廢氣,配套建設有廢氣治理設施,通過60米的煙囪高空排放,公司煙囪排放白煙明顯,但廢氣監測顯示沒有超標(廣東省湛江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2020年監測2次;企業還有自行監測)。湛江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最近一次監測是2021年 7月13日《監測報告》(湛江環境監測(測)字﹝2021﹞第C7-002號,顯示該公司外排廢氣各污染物因子均達標排放。

  經查,群眾反映該公司“該廠煙氣隨著順風覆蓋整個村莊,人聞到此煙會頭暈”的問題,不屬實。

  四、群眾反映該公司“田尾埇水庫污染漁業損失,農業生產種養殖業受害情況”的問題。

  (1)關于田尾埇水庫污染漁業損失情況。群眾反映磚廠周邊有田尾埇水庫、黃垌水庫兩個水庫,兩個水庫均屬村集體所有,主要用于農作物灌溉,未對外承包,目前沒有養殖,現場未發現死

  魚情況。經查,前幾年有村民龐福弟投放少量魚苗,現在沒有人放養魚苗和養殖情況。田尾埇水庫前兩年確實有一次有少量細小羅非魚浮于水面情況,但是死亡原因不清。

  (2)關于農業生產種養殖受害情況。通過走訪群眾和現場調查,目前水庫周邊有種植農作物,但是未發現農作物受損情況。

  綜上,反映該公司“田尾埇水庫污染漁業損失,農業生產種養殖業受害情況”的投訴部分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坡頭區住建部門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實際生產產品與湛江市建筑節能綜合事務中心批復不一致。坡頭區住建局去函市住建局節能辦建議取消該企業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生產許可,2021年9月15日市住建局已發通知給該公司廢止該許可。

  二、坡頭區生態環境部門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廠區內道路路面有積塵,車輛經過時產生較大的揚塵,對周邊環境會造成一定影響。對此,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坡頭分局于2021年9月13日向該公司送達了《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對運輸道路及時進行人工清掃或采取灑水車沖洗降塵。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督促企業按規范運行維護好污染治理設施,切實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確保穩定達標排放。二、督促該公司加強對原料產品的管理,嚴格覆蓋,禁止露天堆放。三、督促該公司于10月16日前完善廠區雨水收集和雨污分流系統,做好雨水收集,盡量將收集的雨水回用于生產。四、進一步加強對該公司依法采礦、合理合法利用礦產資源等行為進行嚴格監督,防止出現超深越界等違法采礦行為。五、加強對該廠生產過程監管,若發現該廠產品不符合新型墻體要求,將會收回該公司的建筑余泥受納許可,并按照有關程序查處。六、舉一反三,近期全面排查轄區內磚瓦工業企業,督促按照要求嚴格落實廢氣等環境管理措施。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1. 受理編號:X2GD202109110031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2019年以來,廉江市政府以“匯洲紙業”項目用地為由,在未依照土地管理法報經省政府批準、未履行公告等法定程序、未征得多數村民同意的情況下,先后兩次非法“征收” 本村所有的耕地、林地等共計約307畝,上述被非法侵占的土地均已平整為建設用地,既違法改變了土地用途,又嚴重破壞植被。更為嚴重的是,“匯洲紙業”項目有關人員明目張膽地采沙牟利,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村民怨聲載道。多次反映無果,現懇請盡快調查核實,并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行政區域:廉江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一、匯洲紙業項目問題。

  經查,廣東匯洲紙業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金山產業集聚地原已停產的廉山淀粉廠廠址注冊成立,計劃在園區建設再生造紙項目,項目于2019年5月14日完成立項備案(項目代碼:2019-440881-22-03-024402),目前該項目尚未動工建設,廉江市亦未對項目供地。

  二、關于“政府以“匯洲紙業”項目用地為由,在未依照土地管理法報經省政府批準、未履行公告等法定程序、未征得多數村民同意的情況下,先后兩次非法“征收” 本村所有的耕地、林地等共計約307畝。”問題。

  群眾反映征收地塊位于廉江市金山工業園區,該地塊范圍已取得《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廉江市橫山鎮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國土資(建)字〔2015〕906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廉江市2015年度第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國土資(建)字〔2016〕320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廉江市橫山鎮2016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粵國土資(建)字〔2017〕250號)等三個批次用地批準。其中涉及橫山鎮排里村蒲草塘經濟合作社土地面積共44.052 畝。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廉江市分別于2015年7月8日、2017年7月6日依法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通告。

  為加快金山工業園區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訂)第四十七條規定,廉江市自然資源局牽頭開展擬征收土地的前期工作,與橫山鎮排里村蒲草塘經濟合作社簽訂了三份征收土地協議書,面積共275.0317畝。

  1. 2019年11月5日,廉江市自然資源局與橫山鎮排里村蒲草塘經濟合作社簽訂征收土地協議書,土地面積123.5728畝(耕地24.3019畝、林地99.2709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共2548812元,已由蒲草塘經濟合作社領取。

  2. 2019年11月5日,廉江市自然資源局與橫山鎮排里村蒲草塘經濟合作社簽訂征收土地協議書,土地面積6.7876畝(耕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共294134元,尚未領取。

  3. 2020年7月17日,廉江市自然資源局與橫山鎮排里村蒲草塘經濟合作社土地簽訂征收土地協議書,土地面積144.6713畝,其中耕地113.1314畝,林地25.5696畝,養殖水面5.9703畝,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尚未領取。

  征地范圍內的部分土地已承包給永恒高嶺土廠,青苗及地上附著物已屬于承包方,征地范圍內涉及橫山鎮排里村蒲草塘經濟合作社土地皆未領取青苗及建筑物補償款。

  廉江市近年與橫山鎮排里村蒲草塘經濟合作社簽訂土地征收協議書共三份,征收土地協議書面積275.0317畝,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簽訂協議前,廉江市自然資源局及橫山鎮征地工作組多次到該經濟合作社召開工作會議,明確告知群眾擬征收范圍、目的,積極做好群眾宣傳發動工作。廉江市自然資源部門與橫山鎮排里村蒲草塘經濟合作社簽訂征收土地協議書屬于開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符合新的《土地管理法》要求,群眾反映的非法征地問題不屬實。

  三、關于“被非法侵占的土地均已平整為建設用地,既違法改變了土地用途,又嚴重破壞植被。更為嚴重的是,“匯洲紙業”項目有關人員明目張膽地采沙牟利,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村民怨聲載道群眾反映的采沙牟利。”問題。

  經查,該地塊已批準為工業用地,經廉江市政府十六屆第35次常務會議和中共廉江市委十三屆第107次常務會會議討論,由湛江廉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佛山順德(廉江)產業轉移工業園金山產業集聚地土方平整(鴻富實業有限公司南面地塊)及一至四號路路燈、經二路道路工程,現由湛江廉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該地塊行土地平整工程,拉運至該地塊的土方是其他項目用地施工中多余的土方,并非群眾反映利用該地塊進行挖沙牟利。目前該地塊已基本完成土地的平整,調查沒有發現匯洲紙業項目有關人員采沙牟利和由此造成嚴重水土流失,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情況。9月14日現場檢查,該場地平整,長有雜草,未進行建設,另一塊土地在電線桿廠對面,場地正在平整中,上述地塊屬于蒲草塘經濟合作社,平整土的用土均取自七塊仔村(不屬于蒲草塘經濟合作社),現場未發現采砂的情況。

  四、關于群眾反映多次無果的問題。經查,蒲草塘經濟合作社因2019年與2020年的土地征收標準不同的問題,曾向橫山鎮政府反映過征收差額的問題,廉江市自然資源局沒有收到過該合作社的相關問題反映。

  經查詢“12345市民熱線平臺”和“12369環保熱線”等平臺,近兩年我市沒有接到過蒲草塘經濟合作社關于該地塊生態環境相關方面的問題。

  綜上,我市根據新的《土地管理法》開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近年與蒲草塘經濟合作社簽訂征收土地協議書涉及土地共275.0317畝,群眾反映市政府以“匯洲紙業”項目用地非法征收該村所有的耕地、林地等共計約307畝的問題不屬實。群眾反映的地塊目前已進行了土地平整,用于平整的土方經核實是湛江廉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進行金山工業集聚區開發其他項目多余的土方,并非進行采沙平整以及采沙牟利,調查過程中未發現匯洲紙業項目方參與其中的工程。群眾因征收土地標準問題曾向當地鎮政府反映過相關問題,相關投訴平臺沒有接到過此方面的投訴,群眾反映“匯洲紙業”項目有關人員明目張膽地采沙牟利,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廉江市主要領導現場督導群眾反映政府非法征收土地的投訴件,要求自然資源部門和屬地鎮政府要摸排清楚群眾的真正訴求,對征地工作是否按要求開展前期工作進行自查自糾。負責地塊開發的開發區管委會要做好“三平一通”項目的公告,要樹立明顯的標識,使工程項目內容公開透明。屬地橫山鎮政府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9月12日已由主要領導親自帶隊到蒲草塘經濟合作社進行走訪了解,認真聽取村民的訴求,幫助群眾解決征收土地的善后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廉江市自然資源局和橫山鎮政府要按照簽訂的土地征收協議,爭取12月底前將土地征收的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足額發放到村民手上,確保村民的利益不受損害。二是加大新《土地管理法》的宣傳力度,做實做細群眾工作,一些敏感的事項需告之群眾的,必須通過各種渠道將信息逐一傳達到位,避免群眾造成誤解引發不必要的矛盾。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2. 受理編號:D2GD202109110002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霞山區人民大道中10號的維也納國際酒店水療館一樓排風機和空調主機距離居民樓十幾米,24小時噪聲擾民,尤其是夜間更為嚴重。曾經向12345投訴舉報,監測結果顯示噪聲超標,但是當地城管部門只做罰款200元處理,沒有任何實質整改,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要求督促屬地部門徹底解決問題。

  行政區域:霞山區  污染類型: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的維也納國際酒店水療館名稱為四季粵匯水療,位于湛江市霞山區人民大道中10號香檳花園商業大廈1層02號商鋪,由湛江市季玥水療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營業面積約2000平方米,經營范圍為:保健按摩服務、桑拿服務、足浴服務、美容服務、棋牌服務、餐飲服務,零售:化妝品、食品、煙草制品。

  該水療館與維也納國際酒店屬于租賃關系,維也納國際酒店(鼎盛店)為出租方,水療館為承租方。維也納國際酒店排風機和空調主機系維也納國際酒店和水療館共同使用,由維也納國際酒店(鼎盛店)統一管理。2019年4月,群眾投訴該水療館排煙管道和空調存在噪音擾民問題。2019年5月24日晚,市生態環境局霞山分局委托湛江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對該水療館噪聲(噪聲來源于排風機、空調壓縮機)進行監測。香檳花園1棟401房主人房外1米處夜間測量結果為54dB(A),超出夜間標準45dB(A)的9dB(A)。因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一般,2019年6月11日,市城綜局對該水療館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該水療館接受了行政處罰,同時對排風機、空調壓縮機噪聲擾民問題進行整改。2020年底,該水療館花了將近20萬元將空調搬至香檳花園商業大廈西邊,改造空調散熱風扇。2021年初,該水療館空調搬遷整改完畢,與居民距離約45米。

  2021年9月12日現場檢查發現,該水療館一樓排風機和頂樓空調主機24小時運轉,運轉期間產生一定的噪音。未經批準,維也納國際酒店在主體建筑用地范圍外,擅自加建排風管道(離地1至5米,距居民約15米)。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維也納國際酒店水療館一排風機24小時噪聲擾民,夜間更為嚴重,監測結果顯示噪聲超標,當地城管部門已作罰款200元處理,但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新園街道辦要求維也納國際酒店限期前拆遷加建的排風管道。截止9月14日,水療館排風管道已自行拆遷至維也納國際酒店一樓室內。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12日下午,霞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率隊來到維也納國際酒店水療館督導該案件的辦理,要求各有關部門加強聯動,應查盡查,對該水療館抽風機、排煙管等設備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劃許可進行核查;對周邊住戶進行民意調查,了解噪音擾民情況,并指導四季粵匯水療立行立改。

  二、針對維也納國際酒店未經批準,在主體建筑用地范圍外擅自加建排風管道的違法行為,新園街道辦要求其于9月14日前拆遷加建的排風管道。截止9月14日18時,水療館已自行拆遷至維也納國際酒店一樓室內。

  下一步工作措施:霞山區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霞山分局、區城綜局、區自然資源局和新園街道辦將跟蹤該水療館整改情況,確保整改效果。同時,舉一反三,各相關職能部門加強聯動協調,通力合作,形成常態化巡查監管,發現問題,督促整改,防止噪聲擾民。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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