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轉辦第二十六批信訪件18件(重點件1件)。其中,赤坎區2件,霞山區1件,麻章區2件,雷州市4件,廉江市2件,吳川市1件,遂溪縣2件,經開區3件,市直部門1件。按污染類型分,水2件,大氣6件,生態2件,其它污染3件,水和大氣1件,海洋和大氣1件,土壤和大氣1件,大氣和噪聲1件,水、大氣和噪聲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該批信訪件已于當日全部交辦有關縣(市、區)和市直部門,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九批次 2021年9月21日)
1.受理編號:X2GD202109150192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廉江市河唇鎮政府部門在河新路142號樓房旁邊建設了一個垃圾池。該垃圾池承擔著附近學校、運河管理局周邊的飯店攤檔,以及蘇茅角全村的垃圾堆放,特別是周邊的飯店魚頭湯類的魚腸、魚肚直接傾倒在垃圾池,臭氣難聞。
行政區域:廉江市 污染類型:土壤、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群眾反映的垃圾池現位于河新路142號馬路對面,據調查,該垃圾池原位于河新路142號居民樓旁邊,2020年7月,該垃圾池設施損壞,經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實地核實和指導,河唇鎮于2020年8月12日投入5萬多元在居民樓對面選址重建,8月26日正式投入使用,現垃圾池位置三向沒有居民住宅,離對面的河新路142號居民樓隔一條馬路,與居民樓距離約7米。重建后垃圾池已建成三面混凝土擋墻,加蓋鐵皮瓦頂,并配套做好排污設施,確保污水不外溢。
目前該垃圾池主要用于收納雷州青年運河管理局辦公場所及其解困房職工的日常生活垃圾和附近經營魚頭湯店的餐廚垃圾。蘇茅角村作為河唇鎮河唇村委會下轄的一個村民小組,村民的絕大部分生活垃圾已通過村級保潔員上門收集后直接送往鎮級垃圾中轉壓縮站;附近學校內部設有垃圾收集點,經收集后直接送往中轉壓縮站,均不需要再經過河新路的垃圾池收集再轉運。群眾反映的“該垃圾池承擔著附近學校、運河管理局周邊的飯店攤檔,以及蘇茅角全村的垃圾堆放,特別是周邊的飯店魚頭湯類的魚腸、魚肚直接傾倒在垃圾池,臭氣難聞”的問題部分屬實(承擔周邊飯店攤檔的餐廚垃圾)。廉江市對垃圾池開口處加裝大門進行半圍閉,并要求第三方垃圾清運公司每天按時定點清運,盡最大努力避免垃圾臭氣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立即對垃圾池開口處加裝大門進行半圍閉,確保垃圾不外溢,保持現場環境干凈整潔。
二、要求第三方垃圾清運公司每天按時定點清運,做到一天兩清,并做好垃圾池周邊環境衛生保潔工作,盡最大努力避免垃圾臭氣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三、加強宣傳引導,在垃圾池側邊安裝兩塊溫馨提示牌,引導群眾文明投放垃圾,養成不亂丟不亂放的文明行為。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定期跟進保潔公司的保潔效果,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屬地鎮政府加強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切實做好垃圾池管理工作。二、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宣傳橫幅、微信等新媒體渠道開展垃圾分類及文明投放垃圾的宣傳,加強對群眾引導和教育,促使群眾養成講衛生、愛文明的良好生活習慣。三、舉一反三,督促河唇鎮開展垃圾收集點的全面排查整治,落實運維保障經費,確保垃圾收集轉運的正常運作,持續服務新農村建設。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2.受理編號:D2GD20210915003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曾向督察組反映徐聞縣前山鎮京基智農養豬場破壞農田、養殖臭氣的問題,9月13日在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官網看到處理意見,投訴人認為該回復與事實不符。回復中并未針對破壞農田問題進行回復。
行政區域:徐聞縣 污染類型:土壤、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舉報的京基智農養豬場營業執照名稱為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位于徐聞縣前山鎮前山道班,該公司租賃西連鎮東風農場土地用于建設生豬養殖場。對于群眾反映的問題,徐聞縣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四批94號、2021年9月2日徐聞縣收到第六批52號轉辦件為重復投訴件,均已進行調查處理,并如實反饋辦理情況。
該公司用地位于龍塘至前山公路東南側(前山鎮學田村東側),總面積2643.53畝,其中一期用地1265.94畝(分東西兩個地塊,面積分別為538.022畝,727.913畝),二期用地1377.59畝。經核對2018年度土地利用現狀數據,一期用地的原地類為耕地11.238畝、園地1204.029畝、其他一般農用地50.673畝,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二期用地的原地類為耕地27畝、園地1270.283畝、其他一般農用地80.307畝,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但占用了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1.該公司一期項目用地已取得項目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生豬養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19〕1986號)文件規定,生豬養殖用地允許占用一般耕地,不需要占補平衡。附屬設施用地(輔助設施用地)的15.1620h㎡(合227.43畝土地)已按要求編制《康達爾(集團)徐聞縣生豬養殖項目設施農業用地土地復墾方案》,一期設施農業用地(1265.94畝)已在省自然資源廳土地管理與決策支持系統審核通過。2.該公司二期項目設施農業用地(1377.59畝)的報備材料于2020年10月30日由前山鎮人民政府進行備案。該生豬養殖項目二期用地涉及占用2018年度徐聞縣前山鎮甲村片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面積1403.55畝(含邊角臨時壓占土地),該公司已對占用的高標準農田進行補建,補建面積1410畝,補建項目于2020年8月10日開工建設,2020年11月10日竣工完成,2021年1月13日完成竣工驗收。
東風農場屬于西連鎮政府鎮辦農場,農場土地使用權屬西連鎮政府下屬西連鎮經濟合作聯合總社。農場職工曾與西連鎮政府簽訂過土地承包合同,根據土地承包合同約定,職工若沒有按照規定時間上繳承包款,西連鎮政府有權終止合同。因職工已連續多年未履行合同約定繳納承包款,西連鎮政府已向承包東風農場土地的職工送達了終止土地承包合同告知書,并向職工支付土地補償款及地上附著物賠償(20名職工已領取,5名職工未領取)。2019年12月19日西連鎮政府與徐聞縣京基智農有限公司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將約1200畝農場土地承包給該公司。2020年10月,徐聞縣京基智農有限公司在二期項目用地范圍內的西田仔(地名)附近的園地修建一條約6米寬、50米長的道路(目前未建設,無澆筑水泥)。在平整地面時,曾損壞一名農場職工約0.2畝農作物(該名農場職工是5名未領取土地補償款及地上附著物賠償職工中的一個)。西連鎮政府曾多次組織協商,但該名職工多次拒絕協商。
綜上,群眾反映“破壞農田”的問題不屬實,實際上為損害園地的農作物;不存在“回復中并未針對破壞農田問題進行回復”的情形。西連鎮政府走訪不愿意領取賠償款的職工,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促成矛盾雙方平等協商。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為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進一步強化京基智農有關問題整改,做好土地流轉釋疑工作,有效解決臭氣擾民問題等問題,徐聞縣于2021年9月15日成立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信訪問題整改工作專班,確保整改及時到位,切實化解群眾矛盾,提升群眾滿意度。
二、2021年9月18日,西連鎮政府走訪不愿意領取賠償款的職工,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做實做細群眾工作,促成矛盾雙方平等協商,跟蹤落實賠償事宜,妥善解決群眾訴求。二、加快環境違法案件辦理進度,督促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采取措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確保查處和整改到位。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3.受理編號:X2GD202109150058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赤坎區海濱東三路兩邊多間奶茶店、餐飲店開始經營后,車輛亂停亂放、車輛占用人行道盲道、油煙臭氣污染、噪音污染、占道經營等等的亂象每天都發生,周邊居民只能被迫承受著這一切亂象帶來的惡劣影響而有苦說不得。部分商家罔顧周邊居民的健康和安全,沒有對經營產生的油煙臭氣進行凈化過濾,使得周邊居民長時間遭受著嚴重的油煙臭氣影響,其中以經營油炸食品的“男人老狗小吃店”、經營泰國菜(含多種油炸食品)的“泰妃泰國菜”和經營燒烤、中餐的“大可以美食店”情況最為嚴重,從他們中午12點左右開始營業直到凌晨油煙臭氣都久久未散去。
行政區域:赤坎區 污染類型:噪音、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9月16日,赤坎區組織區城綜局等有關職能部門到海濱東三路進行現場調查。經查,海濱東三路位于赤坎區金沙灣麗悅新天廣場旁,該道路總長度249米,機動車道寬度7米,人行道寬度3米,機動車道的兩邊沿路停放許多小汽車,小部分小汽車開上人行道停放。該路段人流量大,兩邊集中了約27家的餐飲店和少數其他店鋪。現場檢查發現,有7家餐飲店經營煎炸、燒烤類食品,烹飪時會產生油煙異味;有14家餐飲店僅經營飲品,不產生油煙;還有6家店鋪沒有開門營業或者裝修中。該路段餐飲店部分存在店外經營的現象,將桌椅擺放到店外以供客人使用,未發現占用人行道的情況和小攤販擺賣的情況。
現場檢查時,“泰妃泰國菜”開門營業,其廚房安裝有油煙凈化器,并通過排煙管道排向樓頂;“男人老狗小吃店”未正式開業經營,其廚房安裝了油煙凈化器,并將排煙管道接向樓頂;“大可以美食店”未開門營業,經聯系該店負責人,了解到其廚房未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經向赤坎區海田市場監督管理所查證,“大可以美食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在調查過程中,赤坎區城綜局執法人員隨機詢問附近2名居民是否受到噪聲和油煙廢氣影響。2名居民均表示,該路段的噪聲主要是來自客人聊天和機動車來往產生的噪聲,對油煙廢氣無明顯感受。1名居民還表示,“泰妃泰國菜”油煙機運作時會產生噪聲;另1名居民還表示,該路段問題最大的是小汽車亂停放,嚴重影響生活出行,亂停放問題還帶來了消防安全隱患。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赤坎區城綜局執法人員責令“大嬸的店”等7家存在問題的餐飲店限期取消產生油煙的餐飲項目,安裝符合標準的油煙凈化設備,停止店外經營。赤坎區交警部門對該路段車輛亂停放現象進行整治,并在海濱東三路設置了禁停標志。
本部分反映問題基本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16日晚,赤坎區領導率隊到海濱東三路,對照當天排查情況進行處理。區城綜局執法人員當場對存在問題的“大嬸的店”“好野餐飲店”“小螺仙小吃店”“倒影飲品店”“泰妃餐飲店”“澄心餐飲店”“老豪美食店”共7家餐飲店依法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7家餐飲店負責人均表示,愿意配合停業整改。同時,交警部門對該路段車輛亂停放現象進行整治,并于次日在海濱東三路設置了禁停標志。9月17日,區城綜局執法人員再次到海濱東三路巡查,發現以上7家餐飲店均為停業整改狀態。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赤坎區城綜局、沙灣街道每日安排巡查隊伍于21時至23時加強巡查海濱東三路,檢查各餐飲店是否已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現仍存在違法行為的餐飲店,將依法從嚴處理。二、海田市場監督管理所即日起對海濱東三路范圍內的餐飲店加強排查,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的餐飲店。 三、赤坎交警大隊繼續對海濱東三路車輛亂停放現象加強日常巡查整治。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4.受理編號:X2GD202109150049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來信舉報霞山區人民大道南42號城市廣場A幢將六樓空中花園的地板打開一個缺口(大約30平方米)方便五樓飲食業油煙排放,導致附近的租戶、住戶的生活受到油煙、噪聲、熱量的影響。
行政區域:霞山區
污染類型:大氣、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
經現場核實,群眾反映的霞山區人民大道南42號城市廣場是霞山區一大型商住樓,有27層,其中1至5層是商場,6層以上是住宅。在五樓的餐飲店名叫華廚坊,由湛江市華廚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管理。該店的營業面積約1670平方米,經營餐飲服務業,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廚房排氣系統安裝有專門的油煙凈化器和高空排氣管,所產生的油煙通過高空排氣管在城市廣場 D 幢27層頂面的排氣口排出。在六樓空中花園地板,有三個天井(群眾反映的地板打開的缺口),面積約10平方米,是由城市廣場管理方廣東天潤商業經營有限公司在2006年10月1日前打開建造的,原因主要是城市廣場要在A 幢六樓空中花園安裝商場空調冷卻塔設備,該設備需要三個回風井用于空調回風來保證運行平穩。空調冷卻塔運作過程中產生的水蒸氣和設備聲音量較大,可能對附近居民造成了噪音和熱的影響。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將六樓空中花園地板打開一個缺口(大約30平方米)來方便五樓飲食業的油煙排放的情況不屬實。而空調冷卻塔運行時產生噪聲和熱量,確給附近群眾的生活造成了影響,群眾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解放街道責令廣東天潤商業有限公司采取措施,減低噪聲排放等影響。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16日下午3點,霞山區領導親自到現場督導,要求解放街道和區有關部門對此案件開展研判,做出部署,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
二、針對城市廣場存在噪聲和熱氣擾民的情況,9月18日解放街道向廣東天潤商業經營有限公司開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和《協助調查通知書》,要求廣東天潤商業有限公司配合調查,采取措施,減低噪聲排放。
下一步工作措施:廣東天潤商業經營有限公司接受整改要求,就熱量和噪音的問題作出如下整改:一是近日將向城市廣場業主公示,說明六樓空中花園冷卻塔設備運作情況,征得群眾理解;二是尋找第三方有資質的公司出具整改方案,確保整改順利開展,因中秋節期間施工人員緊缺,預計9月底完成整改。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5.受理編號:D2GD202109150018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反映:1. 2016年投訴過廉江水庫污染問題,遭到打擊報復;2. 湛江總干渠,今年開始動工,但是水庫沒有水,下游居民沒有辦法灌溉耕種;3. 廉江市水務局偷采河沙。
行政區域:廉江市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9月16日接到交辦案件后,湛江市雷州青年運河管理局作為鶴地水庫的管理機構,牽頭對群眾反映的遭受打擊報復舉報進行了分析研判,走訪了2016年以來在任的局領導、歷任執法分局局長及在崗的相關工作人員、水庫派出所以及周邊管理單位共42人,均未發現有對2016年投訴過水庫污染問題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情況。廉江市公安局通過《廣東省警務綜合應用平臺》對2016年以來的警情進行查詢,也沒有接到過此類警情;通過查閱2016年案件,未發現辦理過有涉及因投訴水庫污染問題,遭受打擊報復的案件;同時,派出所民警經過實地走訪水庫周邊村委干部,對水庫周邊村民上門走訪排查,均沒有發現涉及投訴水庫污染問題遭受打擊報復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2016年投訴過廉江水庫污染問題,遭到打擊報復”的情況不屬實。
二、關于群眾反映“湛江總干渠,今年開始動工,但是水庫沒有水,下游居民沒有辦法灌溉水耕種”的問題。
群眾反映的湛江總干渠實為長青水庫總干渠。長青水庫位于廣東省湛江廉江市西北部九洲江支流沙鏟河上游,庫區跨長山、青平兩鎮。水庫是由嶺背下、仙人域2個水庫組成的大(二)型水利樞紐工程。水庫以灌溉為主,結合防洪、發電及養魚等綜合利用。1958年8月動工,1959年11月建成運行使用。在1992年、2010年分別進行了兩次除險加固處理。
長青水庫灌區分為高灌區、低灌區,以低灌區為主。低灌區于1961年8月動工,1962年3月基本建成。高灌區由江排水輪泵站提水灌溉,工程于1969年11月動工,1971年建成通水。
2016年,廉江市長青水庫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被列入廣東省重點中型灌區進行改造,于2016年12月經湛江市水務局批復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18283.15萬元,工程涉及石頸、青平、雅塘、橫山、營仔、車板、高橋等7個鎮,設計灌溉面積16萬畝,主要建設內容是加固改造干、支渠長139.33公里,新建、加固及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617座,工程實際到位資金14921萬元。該項目于2017年9月開工,到目前止,已按到位資金完成投資,共改造6條干渠和10條支渠,總長度111.87公里(其中砼襯砌70.38公里),新建、加固及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375座。
經整治改造的長青總干渠、沙鏟干渠、營仔干渠、石頸干渠、平山干渠等5條干渠及其下一級的支渠飄竹支渠、東街山支渠、仰塘支渠、包墩支渠、垌口支渠、百豐山支渠、下洋支渠已正常放水灌溉。車板干渠建筑工程已于2018年6月完成,但機電設備安裝部分的閘門還沒有安裝,故車板干渠及其下一級的支渠高橋支渠、龍頭沙支渠、車板支渠還不能放水灌溉,造成長青水庫下游農民2018年以來無水灌溉耕種。現場檢查時,由于車板干渠還不能放水灌溉,車板鎮大壩村農田因缺水無法種植農作物。
綜上,群眾反映的“長青水庫下游居民沒有辦法灌溉水耕種”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車板干渠工程未完成,車板干渠及下一級的支渠高橋支渠、龍頭沙支渠、車板支渠還不能放水灌溉。廉江市已督促長青水庫管理局加快閘門的安裝,目前正在訂購設備。
三、關于群眾反映“廉江市水務局偷采河砂”的問題。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河流治理精神和廣東省2018年第1號總河長令,有效解決廉江市河道淤塞影響行洪等突出問題,提升河道過流能力,確保河道行洪通暢,保護流域防洪安全,建設河暢、水清的宜居鄉村環境,2018年11月,廉江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實施方案》(廉府辦〔2018〕9號)。根據該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廉江市水務局委托廣東益鑫源工程建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規劃報告(西南片)》,該規劃報告主要是對廉江市西南片區的清淤防洪治理進行統籌規劃和安排,廉江市共有7條河流列入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項目實施,分別為息安河、蛇圍河、白馬嶺河、香山河、沙鏟河、長山河青平鎮段、長山河石頸鎮段。
七項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全部經廉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批復立項,廉江市水務局批復工程初步設計;每條河流都明確建設內容,明確工程項目法人;工程各參建單位都是依法依規確定的,施工單位是通過招投標手續合法選取的有施工資質的單位,具有施工許可證,施工現場都設有工程信息公示欄。
河砂屬于國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采運。由于河道中的清淤物確實含有較大的砂料,對于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的清淤物,項目法人嚴格按照《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實施方案》等相關規定,由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河道清淤,依照相關手續全部交付項目法人,由項目法人依法依規負責后續管理和處置。廉江市政府監督機構全程實施監督,施工單位或項目法人不得非法私運、私售河砂。項目法人必須將清理出來的河砂全部交由廉江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基投公司”)以統一、公開拍賣的方式處置,基投公司負責后續保管、交運處置工作。清淤物中河砂的拍賣、交接、運輸,必須接受水務、交通運輸、應急、航道等相關部門監督管理。
綜上,群眾反映“廉江市水務局偷采河砂”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9月16日收到轉交辦案件后,雷州青年運河管理局即聯合廉江市公安局對2016年以來涉及投訴案件的相關人員進行了走訪詢問。
二、針對群眾反映長青水庫下游居民沒有辦法灌溉水耕種的問題,已督促長青水庫管理局加快閘門的安裝,目前正在訂購設備。
三、針對群眾反映偷采河砂的問題,廉江市水務部門聯合公安以及屬地鎮政府持續加強河道非法采砂的巡查監管,堅決打擊非法盜采河砂行為。2021年以來,廉江市共立案查處非法采運砂案件8宗,處行政處罰款17.8萬元,扣押作業工具車輛65輛(臺)、簡易抽砂機24臺以及鐵鏟一大批,銷毀人工非法采砂泡沫筏64張、抽砂管道2000余米,并查獲一起“螞蟻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案件,當場抓獲涉嫌非法采砂人員19人,其中11人被依法移送起訴。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爭取2021年10月底前完成鶴地水庫廉江市轄區范圍內56口魚塘的“退塘還庫”;完成臨庫周邊共122條村莊的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完成入庫支流共43條村莊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建設。二、廉江市督促長青水庫管理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閘門的安裝并放水灌溉。三、由廉江市政府牽頭開展總干渠的支、斗、毛渠的排查修整以及清淤疏通工程,確保下游農作物灌溉用水,預計2022年6月可完成。四、廉江市加大對全市河道、湖泊、水庫管理范圍內非法盜采河砂的執法巡查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采沙行為。五、通過懸掛橫幅、樹立告示牌、進村入戶宣傳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增加群眾知曉率,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引導群眾配合和監督工程建設,切實將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這件民生實事落到實處,發揮防洪效益。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6.受理編號:D2GD202109150012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投訴遂溪縣和雷州市的大部分塑料廠,沒有環評,沒有廢氣處理設備。只有一兩間有環評手續,其他的都沒有。當地部門叫這些塑料廠停工,督察過后再生產。投訴者希望完善相關手續和處理設施再生產。
行政區域:遂溪縣、雷州市
污染類型:大氣、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一、遂溪縣調查核實情況
經初步調查統計,遂溪縣共有36家塑料廠(1家塑料廠被吊銷但未注銷營業執照,35家均辦理了營業執照)。其中,11家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2家配套建有廢氣治理設施;25家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34家未建有廢氣治理設施。
遂溪縣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未發現在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迎檢階段以及督察期間,工作人員叫停塑料廠的情況,也未發文通知已辦理合法手續的塑料廠停產。遂溪縣嚴格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紀律要求,配合做好督察有關工作,堅決禁止緊急停工、緊急停業、緊急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綜上,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遂溪縣25家塑料廠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34家未建有廢氣治理設施。遂溪縣制定《遂溪縣塑料制品加工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并督促塑料制品企業完善環保手續,配套建設廢氣治理設施。
二、雷州市調查核實情況
接到轉辦件前,根據雷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自2021年5月起,聯合雷州市各有關部門、鎮(街)持續開展“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綜合整治“回頭看”專項工作及塑料加工行業整治工作。據初步排查,當時雷州市轄區內共有27家塑料加工廠。根據該27家塑料廠的基本情況,雷州市按照“關停取締一批、整合搬遷一批、升級改造一批”的原則進行分類整治。之后,共有8家塑料廠已自行關閉。
接到轉辦件后,為進一步查清摸實基本情況,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于2021年9月16日開始,迅速組織各鎮(街)及有關職能部門再次對全市的塑料加工廠進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雷州市轄區內尚有19家塑料加工廠(經調查此19家塑料加工廠均沒有辦理相關環評手續及配套環保治理設施),其中膠筐廠12家(主要用來盛放瓜果蔬菜,便于運輸),農用灌溉膠管廠5家,膠粒廠1家,塑料扎帶1家。由于雷州市已于2021年5月開始開展整改工作,且目前已是秋季不再是瓜果蔬菜盛產季節,市場對膠筐等塑料制品的需求量大為減少,排查時19家基本處于停產整治狀態。2021年9月20日夜間至21日凌晨,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再次巡查發現,其中一家塑料加工廠(湛江市天潤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產。經核查,該公司農用塑料灌溉管項目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擅自于2020年11月中旬開工建設,需要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建設項目即于2021年2月建成并投入生產。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已對該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綜上,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雷州市轄區內現存的19家塑料加工廠均未辦理相關環評手續,尚未配套環保治理設施。但暫未發現“當地部門要求這些塑料廠停工,督察過后再生產”的情況。根據初步排查統計情況,雷州市塑料加工廠數量從27家減少為19家,體現雷州市在塑料制品業的監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且目前現存的19家塑料加工廠有18家處于停產整治狀態。雷州市擬定《雷州市塑料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按照關停取締、升級改造二種方式分類制定處置清單,建立整改銷號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做到“關停要堅決、搬遷有去處、整改有標準”。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遂溪縣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依法查處塑料制品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在接到轉辦件前,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已對廣東省誠億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水果包裝膠籃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需要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建成即投入生產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并督促該公司盡快完善環保審批手續。2021年9月21日,市生態環境遂溪分局對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違法行為的兩家塑料廠(遂溪縣嶺北盛源塑料制品廠、遂溪縣嶺北友興塑料制品廠)依法進行立案調查。對其余企業,待補充調查后,將依法進行處理。
(二)督促塑料制品企業立行立改。根據企業的環保審批和配套建設廢氣治理設施的情況,督促其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及時制定方案,實施分類整治。我縣已于2021年9月20日制定了《遂溪縣塑料制品加工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分類整治,整治到位。嚴格按照《遂溪縣塑料制品加工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進行整治,力爭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二、加強執法,查處到位。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于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從快進行查處。三、建立機制,長效管理。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監管,鞏固整治成果,防治問題反彈。
二、雷州市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16日下午,雷州市領導組織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發改局、雷州市科工貿局、雷州市自然資源局、雷州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召開信訪案件研判會,及時部署安排信訪案件調查處理工作。9月17日上午,客路鎮政府聯合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發改局、雷州市科工貿局、雷州市市場監管局到客路鎮塑料制品廠調查核實。同日,雷州市領導率隊赴白沙鎮黎郭村后的塑料廠現場調研督導,要求各鎮(街)對轄區內的塑料加工廠再次開展全面排查及統計匯總,并嚴格按照“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綜合整治工作要求做好整改工作,防止擅自恢復生產。2021年9月18日,雷州市擬定了《雷州市塑料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按照關停取締、升級改造二種方式分類制定處置清單,建立整改銷號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做到“關停要堅決、搬遷有去處、整改有標準”。2021年9月21日,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對湛江市天潤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農用塑料灌溉管項目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有關職能部門加強溝通聯動,以問題排查徹底、整治方向準確、工作推進高效為準則,嚴格按照《雷州市塑料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分階段全力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二、持續鞏固整治成果,對塑料加工廠整治情況進行復查,防止問題反彈、死灰復燃的情況發生。 三是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湛江市天潤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環境違法案依法從快查處;對其余企業,加強巡查監管,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從快查處。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7.受理編號:D2GD202109150011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吳川市王村港鎮海田村反映茂名人侵占其村村集體林地,建設豪華墳墓約1000平方米,當地部門相互推諉。
行政區域:吳川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9月16日下午,吳川市領導迅速組織公安、民政、自然資源、信訪等有關部門和王村港鎮政府進行現場調查:
一、關于“茂名人侵占村集體林地,建設豪華墳墓約1000平方米”的問題
群眾反映的豪華墳墓位于吳川市王村港鎮海田村鱉魚嶺,經向群眾了解及查看墓碑信息,該墳墓屬舊墳翻新,是茂名市電白區沙院鎮何屋村委會元山村張氏宗族祖墳(張氏是明景泰庚午舉人,該墳墓為張氏夫婦合葬墳),建于明末清初,曾于清朝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重修。吳川市王村港鎮海田村(約1000人)與茂名市電白區沙院鎮何屋村委會元山村(約2000人)距離約5公里,兩村嶺地互有對方祖墳,因山林糾紛問題,歷史積怨較深。2019年10月,兩村村干部、村民代表在海田村文化樓會議室商議重修元山村張氏宗族祖墳事宜,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重修元山村祖墳。2019年10月,元山村將該墳墓重建(灰沙墳),重建后主墳(包括擋土護壁)長約20米、寬約11米,占地面積約220平方米;墳墓后坪長3.4米、寬2.7米,占地面積9.18平方米,合計約230平方米。經現場勘查,該墳墓主墳及后坪用地的地類性質為海田村林地。該墳墓所在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于海田村民小組[吳林證字(2004)第0165號]。
綜上,群眾反映“茂名人侵占村集體林地,建設豪華墳墓約1000平方米”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該墳墓用地性質為林地,但該墳墓始建于明末清初,應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王村港鎮政府對海田村干部、村民代表進行談話溝通,了解村民訴求,普及有關法律法規,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引導村民合理反映訴求,依法解決矛盾糾紛,避免出現群體性事件。
二、關于“當地部門相互推諉”的問題
經查,2020年1月,因元山村未按協商約定內容重修元山村張氏祖墳,擅自在墳墓外圍約1米處修建了墳墓護壁,導致墳墓占地面積超過與海田村約定面積30平方米,引發了兩村糾紛。王村港鎮政府及時介入處理,調解穩控,未出現群體性事件。2020年3月,吳川市委、市政府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化解專項行動,將海田村和元山村矛盾糾紛案件納入專項行動進行化解處理。由于該糾紛案件涉及外市村莊,為防止事態擴大惡化,2020年3月31日,王村港鎮政府會同茂名市電白區沙院鎮政府組織海田村和元山村雙方村干部、村民代表在王村港鎮綜治中心召開調解會議,積極化解雙方矛盾,但因雙方歷史積怨較深,宗族意識較強,政府建議由元山村對墳墓超建部分進行賠償的方式化解矛盾,雙方均不同意,未達成一致意見。后經王村港鎮政府多次溝通協調,雙方均表示服從政府指導,不會作出過激行為。至此,海田村和元山村的矛盾糾紛取得初步調解成果,基本穩定可控。
綜上,群眾反映“當地部門相互推諉”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16日下午,吳川市領導組織吳川市公安局、吳川市民政局、吳川市自然資源局、吳川市信訪局、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等有關部門和王村港鎮政府開展現場調查并召開現場辦公會議,要求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平穩把控”的原則,嚴防出現群體性事件,依法依規解決雙方矛盾糾紛。王村港鎮黨委書記、鎮長已及時與海田村干部、村民代表進行溝通,了解村民訴求,普及有關法律法規,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引導村民合理反映訴求,依法解決矛盾糾紛,避免出現群體性事件。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吳川市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信訪局以及王村港鎮政府進一步做好海田村干部、群眾的思想穩控工作,嚴防因矛盾糾紛引發沖突或非法上訪等群體性事件。二、啟動跨地市信訪辦理調解有關機制。吳川市王村港鎮政府將與茂名市電白區沙院鎮政府進一步磋商,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平穩把控”的原則,組織海田村和元山村村干部和群眾,通過協商賠償等有效方式,妥善化解兩村矛盾糾紛。三、舉一反三,近期在全市開展排查,嚴防出現毀林修墓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同時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廣東省林地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增強群眾法治意識,提高群眾遵紀守法水平。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