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湛江市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情況 (第二十七批)
9月23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轉辦第二十七批信訪件14件(重點件2件)。其中,1件涉及霞山區、麻章區、坡頭區和廉江市,由霞山區、麻章區、坡頭區和廉江市共同辦理。按區域分,赤坎區1件,霞山區4件,麻章區2件,坡頭區1件,雷州市1件,廉江市1件,遂溪縣2件,徐聞縣3件,經開區2件。按污染類型分,水3件,大氣9件,生態1件,大氣和噪聲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該批信訪件已于當日全部交辦有關縣(市、區),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ǖ诙慌?nbsp;2021年9月23日)
1.受理編號:X2GD20210916017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雷州市附城鎮土角村為了擴大其對外承包的蝦池和漁場面積,對位于廣東省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雷州市附城保護小區的紅樹林進行砍伐和侵占保護區土地,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紅樹林連根鏟除。在2012年-2018年短短幾年之間,通過非法破壞和占有保護區土地而圍墾的蝦池和漁堀面積317畝,同時,紅樹林里面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生態、土壤
調查核實情況:
經現場核查以及查閱對比相關檔案資料,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地點位于雷州市附城鎮土角村委會附城-北家至下嵐紅樹林保護小區內。此次排查發現,除了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16批156號轉辦件涉及的涉嫌違法占用紅樹林保護區面積156.099畝外,還涉嫌在其南側10個地塊,違法開發養殖塘占用紅樹林保護區面積339.691畝(包括空灘部分及植物分布地部分),開發時間分別在2008年至2013年之間,所涉及的承包人正在調查核實中。
另外,經現場核查發現,紅樹林里面沒有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但經常有海漂垃圾或者上游社區居民生活垃圾漂移停留于紅樹林濕地灘涂位置(湛江紅樹林保護管理局雷州管理站定期巡查巡護和開展海漂垃圾清理工作,但海漂垃圾無法有效根絕清理)。同時,在紅樹林保護區的堤壩路旁發現有積存垃圾。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存在涉嫌違法開發養殖塘占用紅樹林保護區的事實。在紅樹林保護區的堤壩路旁發現有積存垃圾,但暫未發現“紅樹林里面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情況。雷州市自然資源局對疑似違法點進行了核對;湛江紅樹林管理局到現場核查核定、走訪相關村委和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鑒定。附城鎮政府嚴格按照該鎮制定的《附城鎮沿海紅樹林帶及沿岸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自行清理該鎮轄區內18公里長海岸線的紅樹林內、海堤旁堆積垃圾,現已全面完成積存垃圾的清理工作。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雷州市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9月18日根據湛江紅樹林管理局提供的紅線范圍圖和雷州市2008年度至2020年度影像圖對疑似違法點進行了核對,并將相關核對結果函告湛江紅樹林管理局。
二、湛江紅樹林管理局于2021年9月20日派出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核查核定、走訪相關村委和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同時正在匯總資料準備再向湛江紅樹林派出所進行報案處理。
三、雷州市住建局于2021年9月18日分別向附城鎮政府和湛江紅樹林保護管理局雷州管理站發出《整改意見的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并限定15天內將堤壩路旁的積存垃圾清理干凈。四是附城鎮政府自2021年8月25日起,嚴格按照該鎮制定的《附城鎮沿海紅樹林帶及沿岸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自行清理該鎮轄區內18公里長海岸線的紅樹林內、海堤旁堆積垃圾,現已全面完成積存垃圾的清理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各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強與湛江紅樹林管理局的溝通協調,積極協調配合在紅樹林保護區范圍內違法開發養殖塘的查處工作。二、湛江紅樹林管理局持續跟蹤湛江紅樹林派出所對該案件的辦理情況。三、湛江紅樹林管理局將聯合雷州市在鑒定結果和調查結果明確后,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整治工作,堅決做到立行立改。四、舉一反三,不斷加強林地巡查保護、紅樹林生態修復和自然保護地管理,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破壞紅樹林地行為,做好紅樹林保護區范圍的海漂垃圾及其他生活、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紅樹林資源。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2.受理編號:X2GD202109160171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在2010年期間,雷州市北和鎮斗六村村民周某非法占用集體土地上的他人宅基地,亂搭亂建,憑家族勢力組織了百余號人強行違法建造地基與搭建磚棚。無證從事瓷磚與大理石加工切割生產,產生嚴重的粉塵與噪音污染,碎石遍地亂堆亂放,存在嚴重生產安全隱患,加工生產污水存在不同程度未經處理亂排放,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大氣、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地點位于雷州市北和鎮斗六委會斗六村東北面,占地面積約0.75畝。2020年3月26日,何某與北和鎮斗六村村民周某簽訂《土地承租合同》,承包該地建設大理石加工小作坊,租用期限為10年(2020年3月26日至2030年3月26日)。何某已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工商登記名稱為:雷州北和鎮家福大理石廠,主要經營范圍為大理石加工,即將半成品大理石板通過切割、打磨、拋光等工藝進行二次加工。該小作坊屬于石材加工項目中僅涉及切割、粘合、打磨等工序的環評豁免類石材加工廠,無需辦理相關環評手續。該地塊土地規劃分區為村鎮建設用地區,土地規劃分類為農村居民用地點,建設大理石加工小作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20年9月,何某建成該作坊并在廣東省湛江市和云浮市購買大理石半成品進行加工?,F場檢查時,該作坊處于停產狀態,但現場有剛生產過的跡象。該作坊內存有一臺小型切割機和一臺小型打磨機,生產設備裝有粉塵噴淋裝置,并建有一個體積約1立方米的廢水沉淀池。根據其生產工藝判斷,切割作業過程中為了抑塵進行噴淋會產生加工廢水,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通過塑料管排到灌木地里,但水量很少。另外,何某與北和鎮斗六村村民借用該作坊南面的空地(占地面積0.93畝),臨時疊齊堆放待銷售的大理石半成品和其他雜物。
經有關部門與部分村民調查了解,該地沒有存在其他爭議,2010年期間沒有存在周某憑家族勢力組織了百余號人強行違法建造地基與搭建磚棚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石材切割和打磨作業時雖然同步噴淋抑塵,但加工場地并未進行有效的圍擋密閉,確實產生間隙性噪音和少量石材粉塵。小作坊南面確實臨時疊齊堆放待銷售的大理石半成品和其他雜物,但暫未發現存在嚴重生產安全隱患。該加小作坊廠于2020年建成投產,并非2010年。暫未發現“斗六村周某村民非法占用集體土地上的他人宅基地,亂搭亂建,憑家族勢力組織了百余號人強行違法建造地基與搭建磚棚、生產污水未經處理亂排放,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的情況。北和鎮政府當場要求其立即開展整改工作,清理周邊堆放的石材雜物并禁止將加工廢水排放到樹林處。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現場要求該作坊采取廢水循環使用防治措施,防止廢水外排影響周邊環境,同時采取更加有效的噪聲、粉塵防治措施,防止噪聲、粉塵擾民。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18日上午,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同志根據市委書記張仁建同志的批示要求,迅速組織雷州市自然資源局、雷州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北和鎮政府等單位到現場調查處理,對該石材加工小作坊的整改工作進行指導。當天中午,北和鎮政府當場要求其立即開展整改工作,清理周邊堆放的石材雜物并禁止將加工廢水排放到樹林處。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現場要求該作坊采取廢水循環使用防治措施,防止廢水外排影響周邊環境,同時采取更加有效的噪聲、粉塵防治措施,防止噪聲、粉塵擾民。當天下午六時,該石材加工小作坊周邊堆放的石材等雜物已自行清理完畢。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北和鎮政府等單位跟蹤該作坊整改落實情況,力爭9月24日整改完成。二、舉一反三,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引導企業綠色生產,加強對全市石材加工廠的巡查監管,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等違法行為,杜絕該類現象的發生。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3.受理編號:D2GD202109160071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在12345的舉報網頁上看到的關于徐聞縣西連鎮東風農場侵占土地,破壞土地的回復是虛假信息,之前跟督查組反映過,現在是不滿意這個回復,當地政府的回復都是虛報信息。
行政區域:徐聞縣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東風農場屬于西連鎮政府鎮辦農場,農場土地使用權屬西連鎮政府下屬西連鎮經濟合作聯合總社。農場職工曾與西連鎮政府簽訂過土地承包合同,根據土地承包合同約定,職工若沒有按照規定時間上繳承包款,西連鎮政府有權終止合同。因職工已連續多年未履行合同約定繳納承包款,西連鎮政府已向承包東風農場土地的職工送達了終止土地承包合同告知書,并向職工支付土地補償款及地上附著物賠償(20名職工已領取,5名職工未領?。?。
2019年12月19日西連鎮政府與徐聞縣京基智農有限公司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將約1200畝農場土地承包給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用于建設生豬養殖場。
2020年10月,徐聞縣京基智農有限公司在二期項目用地范圍內的西田仔(地名)附近的土地(地類為園地)修建一條約6米寬、50米長的道路(目前未建設,無澆筑水泥)。在平整地面時,曾損壞一名農場職工約0.2畝農作物(該名農場職工是未領取土地補償款及地上附著物賠償的5名職工之一)。西連鎮政府曾多次組織協商,但該名職工多次拒絕協商。
西連鎮政府分別于2020年12月3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4日收到有關東風農場居民農作物被破壞的12345政府服務熱線轉辦單。在接到轉辦單后,西連鎮政府及時安排專人進行調查處理,并在規定辦理時間內回復。
綜上,群眾反映“農場侵占土地”和“破壞土地”的問題不屬實,但存在損害園地上的農作物的問題。西連鎮政府走訪不愿意領取賠償款的職工,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為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強化京基智農有關問題整改,做好土地流轉釋疑工作,徐聞縣于2021年9月15日成立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信訪問題整改工作專班,確保整改及時到位,切實化解群眾矛盾,提升群眾滿意度。
二、2021年9月19日,西連鎮政府走訪不愿意領取賠償款的職工,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做實做細群眾工作,促成矛盾雙方平等協商。二、跟蹤落實賠償事宜,妥善解決群眾訴求。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4.受理編號:D2GD20210916006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東里鎮后溪村村干部于2020年年初在村莊海岸線的南北兩側各挖一個深坑(長10米,寬5米,高1.8米)填埋生活垃圾。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海洋、土壤
調查核實情況:
經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地點位于雷州市東里鎮后溪村文化樓南側海岸上,東邊海岸線已種上紅樹林,西邊海岸線已種上防風林,中間海灘大部分布滿礁石,未發現有填埋積存垃圾裸露的現象。通過雇傭挖掘機對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地點即雷州市東里鎮洪流村委會后溪村海岸線南北兩側,分別挖掘一個長15米、寬7米、深1.8米的深坑進行核查,均未發現掩埋生活垃圾的情況。經走訪群眾了解,沒有發現在該村莊海岸線填埋生活垃圾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17日,雷州市領導第一時間率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住建局、東里鎮等單位負責同志趕赴現場,對該案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經現場了解,未發現該海岸線中有填埋垃圾的現象,雷州市領導對該案件辦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由于群眾反映的是2020年的事情,須對該海灘進行挖掘,勘查地下是否存在積存垃圾,在挖掘時要注意保護紅樹林,不能破壞生態環境。2021年9月18日,雷州市領導親赴現場深入督查調研,指導整治工作,并指揮挖掘機對現場進行挖掘核實,均沒有發現所謂的積存垃圾,并在挖掘核實后對海灘風貌進行復原,同時督促鎮村干部要常態化進行海灘及海上漂浮垃圾收集轉運處理,確保海岸線干凈整潔。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加強對人居環境整治監督檢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態環境需要。二、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查處為契機,繼續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防止非法傾倒填埋生活垃圾行為的發生。同時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及時清理海岸、灘涂及海上漂浮垃圾,使垃圾處理更生態更環保。三、舉一反三,加強對海岸線生態環境的保護與管理,堅決打擊破壞海岸線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5.受理編號:X2GD20210916016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遂溪縣嶺北鎮田增村委會壇基村村委會管轄的后溝水庫約300米的東北向建有一個養豬場,沒有經任何部門同意,非法挖兩個露天三級排污豬屎糞池。
行政區域:遂溪縣 污染類型:水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的養豬場建在嶺北鎮田增村委會后溝水庫東北側,距離壇基村南側約300米處,該養豬場全稱是遂溪縣云祥養殖場(以下簡稱“云祥養殖場”),占地6.76畝,共有兩條豬欄,年出欄約400頭生豬,有工商營業執照。該養殖場所在地塊最先由黃某浩于2013年5月25日向田增村委會壇基村承包(承包期限為二十年,2013年6月1日至2033年6月1日)。黃某浩于2013年在此處建成該養殖場,2016年1月21日將養殖場轉讓給李某憲(李某憲與母某磊共同經營),目前養殖場由母某磊經營。
9月17日,現場檢查時,云祥養殖場正在養殖生豬,存欄26頭豬(其中母豬2頭、肉豬24頭)。根據遂溪縣嶺北鎮畜牧獸醫站出具的《關于遂溪縣云祥養殖場養殖生豬出欄情況的說明》,云祥養殖場2019年出欄生豬421頭,2020年出欄0頭,2021年出欄55頭,未達到《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和畜禽養殖備案辦法》(粵農農規〔2019〕10號)第三章第十三條第一款“養殖場、養殖小區規模。1.生豬年出欄500頭或存欄300頭以上”的規定,此養殖場為規?;韵吗B殖場,不需要辦理環保相關手續。該養殖場建有1個50m3沼氣池,2個三級化糞沉淀池,分別是90m3和160m3,養殖廢水經自建沼氣池處理后流入三級沉淀池,沉淀后儲存供給養殖場周邊火龍果、按樹林等農作物作為有機水肥,廢渣通過人工收集,賣給周邊果農種植戶。
2021年6月4日,云祥養殖場通過自主申報的形式,以遂溪縣祥云養殖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名義申報參加遂溪縣2018年度中央財政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并于2021年8月20日通過項目申請。根據遂溪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要求,該養殖場經營者母某磊在2021年7月1日向田增村委會壇基村鄭某宏租賃1.4畝土地(租期為2021年7月1日起至2033年6月30日止),用于建設三個糞污處理池,作為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治理設施工藝的配套設施。按照養殖場的生豬設計存欄數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的技術參數,建設沼氣池、氧化池、安裝固液分離機和集糞棚。9月17日,現場檢查發現,已新建兩個糞污處理池[其中一個為上底8×20(米)、下底2.3×12.5(米)、深4.6米,坡度60度的沼氣池;另一個為上底14×23(米)、下底7×16(米)、深4.6米、坡度60度的氧化池],且正在鋪設防滲膜。
經遂溪縣自然資源局2021年9月17日現場勘測,祥云養殖場及其配套設施用地的地類屬于林地和旱地(不屬于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為0.81畝(林地0.57畝、旱地0.24畝)。調查發現,該養殖場未依法辦理設施農用地審批手續,屬于在農用地上進行非農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該養殖場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違法事實。經遂溪縣水務局2021年9月17日現場勘測,該養殖場地面平均高程為79.5米(珠基),后溝水庫的壩頂高程為80.5米(珠基),根據《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水庫管理范圍包括水庫壩址上游壩頂高程線或土地征用線以下的土地和水域 ”的規定,該養殖場處于后溝水庫的管理范圍內,且該養殖場的建設沒有經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屬違法建筑。現場檢查還發現,該養殖場建設一口取水井,根據《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三)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礦、葬墳以及在輸水渠道或管道上決口、阻水、挖洞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動?!钡囊幎?,該取水井沒有任何報批手續,屬非法抽取地下水行為。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嶺北鎮田增村委會管轄的后溝水庫壇基村約300米的東北向建有一個養豬場,沒有經任何部門同意,非法挖兩個三級排污露天豬屎糞池?!钡膯栴}屬實。遂溪縣水務局責令該養殖場限期拆除豬舍、取水井等違法建筑,立即停止兩個糞污處理池的施工,并進行回填恢復原貌。
本部分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領導重視,現場督導。9月18日上午,遂溪縣領導率領嶺北鎮、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自然資源等有關職能部門來到嶺北鎮田增村委會壇基村,實地督導群眾反映的養豬場非法挖糞池問題,并提出具體要求:嶺北鎮和縣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群眾反映的問題,迅速行動,核實該養豬場相關手續證照是否合法合規、完整齊全,指導該養豬場進一步完善排污設施及糞污資源化利用。養豬場業主須按整改指導意見整改到位。同時,嶺北鎮要與周邊群眾加強溝通,做好解釋工作,力爭問題一次解決。
二、迅速行動,立行立改。根據該養殖場非法占用土地以及在水庫管理范圍內違法建設養殖場、取水井的違法事實,遂溪縣水務局責令養殖場經營者限期兩個月內完成拆除豬舍、取水井等違法建筑,立即停止兩個糞污處理池的施工,并進行回填恢復原貌。9月19日,該養殖場現存的26頭豬全部清理完畢。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大巡查力度,跟蹤整改落實。嶺北鎮政府、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水務局等職能部門加大對云祥養殖場的監管力度,跟蹤養殖場回填糞污處理池、拆除豬舍和取水井違法建筑等整改落實工作,加強現場監督巡查力度(每周兩次),確保11月20日前整改落實到位。二、加強宣傳教育,增強群眾法律意識。加強自然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強化群眾對土地資源的保護意識,避免類似非法占用土地的違法行為發生。三、舉一反三,全面開展畜禽養殖行業專項整治工作。近期,縣水務局組織工作人員到各水庫開展全面排查(10月底前排查完畢);對處于水庫管理范圍內的養殖場,及時發現,及時處理,防止水庫受到污染,保護水庫生態環境。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6.受理編號:X2GD202109160099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來信舉報雷州市客路鎮樂尾村村民私自非法侵占國有林場土地,建造房屋(樂尾村路口)(客路鎮仙居村路口)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地點位于客路鎮邁港村委會仙居村路口及樂尾村路口,其中仙居路口建有一座鐵皮屋(地類屬林地),占地面積約110平方米,為客路鎮邁港村委會邁港村群眾吳某益使用。2008年,吳某益因耕種需要,在仙居村路口荒廢土地上(原屬原國營雷州林業局邁進林場所有,2002年2月19日至今歸客路鎮邁港村委會所有)搭建鐵皮屋用于存放肥料。該鐵皮屋建好后,原國營雷州林業局邁進林場(現中林集團遂溪分局)工作人員多次與吳某益溝通,要求其保持鐵皮屋現狀,不得擴建或重新建房,不得破壞周邊林地環境。截至目前,該鐵皮屋暫未發現有擴建及重建等情況。
另查,邁港村委會曾有四塊林地與邁進林場(屬原國營雷州林業局邁進林場、現中林集團遂溪分局所有)零散交叉分布。因為生產管理需要,原國營雷州林業局邁進林場與邁港村委會協商后,將這四塊林地進行兌換,即:原國營雷州林業局邁進林場用仁仙林隊9號(舊班)43畝土地(上述鐵皮屋位于其中)與邁港村委會兌換該村毗鄰邁進林場的四塊林地(面積共43畝)。根據客路鎮政府于2002年1月21日出具的《邁進林場與邁港村兌換林地證明》顯示,邁港村用于兌換的四塊土地林地面積共計43畝(從北至南面積依次為4畝、9.38畝、19.82畝、9.8畝)權屬清楚且無爭議,符合土地兌換的前提條件。邁港村委會與邁進林場于2002年2月19日簽訂《兌換林地協議書》并繪制《兌換林地示意圖》。因此,吳某文在樂尾村路口所建鐵皮屋的土地現權屬于邁港村民小組所有。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客路鎮邁港村委會邁港村群眾在仙居村路口建設有簡易鐵皮屋,違反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但未發現群眾反映的“客路鎮樂尾村村民私自非法侵占國有林場土地”的情況??吐锋傉勒辗ǘǔ绦蜃鞒觥断奁诓鸪ㄖ獣罚熈町斒氯讼奁谧孕胁鸪`章建筑并恢復土地原貌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17日,雷州市領導率領雷州市委政法委、雷州市自然資源局、客路鎮政府等單位負責到現場進行調處,指導整治工作,要求各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當天,客路鎮政府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告知當事人限期自行整改,并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限期拆除通知書》,要求限期自行拆除違章建筑并恢復土地原貌。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自然資源局、客路鎮政府堅持問題導向,壓實責任,跟蹤違章建筑整治情況,力爭9月30日前完成。二、客路鎮政府舉一反三,深入開展侵占國有林地排查,不斷加強轄區內違章建筑的巡查工作,堅決杜絕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7.受理編號:X2GD202109160070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廣東省沛然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沛然公司”)開發的位于湛江市赤坎區康達路2號的“海雅名苑”房地產項目在無報建、無施工許可證、無監理公司,也沒有任何環保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從2019年開始至今違法違規日夜不斷野蠻施工噪音擾民、煙塵滾滾污染環境長達兩年之久,在其項目違法違規日夜不斷施工噪音擾民、煙塵滾滾污染環境下,我廠(湛江市創科電器有限公司)員工和附近的居民已出現耳鳴、聽力下降、呼吸道及肺部感染等疾病;又因其項目基坑施工不規范作業長期抽水外排,導致周邊嚴重水土流失,造成周邊相關企業廠房坍塌,市政道路地面沉降開裂、周邊居民樓、倉庫以及相鄰的學校等房屋結構開裂等險情。沛然公司開發的“海雅名苑”房地產項目違規施工連續不斷抽取地下水外排,造成周邊環境嚴重水土流失導致與我企業一墻之隔承租的廠房房屋于2020年3月份開始出現廠房墻體、地面開裂;生產線受損,無法生產。2020年12月最終導致我企業承租廠房坍塌,就此被迫停工停產至今。
行政區域:赤坎區 污染類型:噪音、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的“海雅名苑項目”,由廣東沛然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沛然公司”)投資開發,湛江市住宅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住宅公司”)承包施工。該項目位于湛江市赤坎區康達路2號,目前處于局部復工狀態。湛江市創科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科公司”)使用的廠房,承租方為赤坎區德友家用電器配件加工廠(該工廠法定代表人與創科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父子關系),業主為廣東半球電熱器具工業公司(下稱“半球公司”),租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期滿后雙方已不再續租。沛然公司與創科公司雙方存在利益糾紛,自2020年12月起至今,雖然區政府已組織南橋街道、區住建局等單位多次協調,但由于雙方賠償金額差距太大,問題一直無法解決,創科公司也不愿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關于群眾反映“海雅名苑房地產項目至今仍在無報建、無施工許可證、無監理公司,也沒有任何環保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施工”的問題。
經區住建局核查,沛然公司已于2019年7月13日與廣東和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監理合同,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存在無證施工的行為,后因該項目基坑及周邊房屋出現險情,赤坎區政府組織區住建局、區應急局、沛然公司等有關單位針對該項目基坑隱患進行加固作業,直至2021年4月30日完成,因此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加固排危施工不是無證施工;2020年9月29日,海雅名苑項目依法辦理了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備案(備案號:202044080200000031),于2021年5月13日取得施工許可證,并在開工前按要求安裝了噴淋系統、三級沉淀池等降塵、濾水設備。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該項目無證施工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在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備案、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前,該項目確實存在施工行為。但該項目并沒有在無報建、無施工許可證、無監理公司、無任何環保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施工至今。
二、關于群眾反映“從2019年開始至今違法違規日夜不斷野蠻施工噪音擾民、煙塵滾滾污染環境,導致湛江市創科電器有限公司員工和附近的居民出現耳鳴、聽力下降、呼吸道及肺部感染等疾病”的問題。
經赤坎區住建局核查,從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海雅名苑項目確實存在施工噪音、揚塵擾民的情況;2021年5月,該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施工噪音、揚塵擾民的情況已得到有效改進;2021年6月29日至今,赤坎區住建局、區城綜局、南橋街道等有關部門沒有收到除本次投訴以外的其他群眾對海雅名苑項目噪音、揚塵擾民問題的反映。
2021年9月17日,收到本次案件后,赤坎區住建局等有關職能部門立即到現場進行調查,未發現現場存在施工噪音、揚塵擾民的情況。2021年9月17日至9月18日,南橋街道組織工作人員隨機走訪了7名在海雅名苑項目附近居住2年以上的居民。其中6名居民表示,沒有因為海雅名苑項目施工而導致身體出現耳鳴、聽力下降、呼吸道和肺部疾病的情況;1名居民表示,在海雅名苑項目前期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時,通宵作業致使其失眠頭痛。另,4名居民還表示,沒有看到該項目存在揚塵污染或超時施工的情況;2名居民還表示,偶爾看到該項目存在揚塵污染或超時施工的情況;1名居民還表示,該項目經常超時施工,影響休息,但近幾個月施工噪音擾民、揚塵的情況已得到徹底改善。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該項目在取得施工許可證前確實存在施工噪聲、揚塵擾民問題。但不存在從2019年開始至今違法違規日夜不斷野蠻施工噪音擾民、煙塵滾滾污染環境,導致創科公司員工和附近的居民出現耳鳴、聽力下降、呼吸道及肺部感染等疾病的情況。
三、關于群眾反映“因海雅名苑項目基坑施工不規范作業長期抽水外排,導致周邊嚴重水土流失,造成周邊相關企業廠房坍塌,市政道路地面沉降開裂、周邊居民樓、倉庫以及相鄰的學校等房屋結構開裂等險情,并最終導致湛江市創科電器有限公司承租廠房坍塌,被迫停工停產至今”的問題。
?。ㄒ唬?020年12月9日,赤坎區住建局巡查發現該項目基坑旁邊的半球公司部分廠房(創科公司使用的廠房)出現墻體、地面開裂、屋頂瓦片掉落等險情,未見有坍塌情況;12月10日,為了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赤坎區政府組織區應急局、區住建局、區城綜局、南橋街道等單位對部分受損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危房進行拆除排危處理,對
基坑存在的隱患進行加固處理,區應急局責令創科公司停產搬離,創科公司因此無法及時交付訂單。2021年1月7日,區科工貿局會同湛江市工信局,召集創科電器公司及其客戶企業,協調解決了創科公司的訂單交付問題,創科公司同月搬至湛江市坡頭區。截至2021年4月30日,該項目基坑及周邊隱患的排危加固工作初步完成,并通過了專家論證。經區住建局、南橋街道等單位協調,沛然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分別與半球公司、湛江藝術學校、友源公司簽訂賠償加固(回建)協議。2021年7月,沛然公司再次根據專家意見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基坑部位和止水帷幕薄弱處進行加固。加固完成后,除偶有暴雨天氣導致該項目周邊地下水位異常升高外,基坑監測簡報顯示該項目周邊地下水位正常,未見異常降低或升高情況。
?。ǘ┦盏桨讣螅?021年9月17日,經區住建局現場調查,該項目外排的水為運土車離場沖洗流出道路的泥水、基坑周邊滲出的地下水、未開挖處堆積泥土滲出的水以及下雨天基坑的積水。另外,為了防止過度抽水導致地質下陷,該項目已設置水位抽水泵。該項目周邊的市政道路未見沉降開裂的情況;有一棟比較靠近該項目的居民樓有出現地面開裂情況,但沒有出現結構開裂現象,其余居民樓無異常;相鄰學校(湛江藝術學校、廣東省旅游商務職業技術學校)房屋未見有結構開裂等情況;該項目基坑毗鄰的半球公司廠房、湛江市友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源公司”)廠房、青藤文化藝術中心(業主為湛江藝術學校)均為單層瓦片樓頂房屋,基礎形式為天然基礎,建于70-80年代,存在出現部分墻體開裂、部分地面開裂等現象,未出現坍塌情況。
2021年9月17日至18日,南橋街道走訪了7名長期(2年以上)居住在海雅名苑項目附近的居民。有3名居民表示,看到該項目偶爾有外排水情況;有4名居民表示,沒有看到該項目有外排水情況。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該項目周邊的部分建筑存在墻體和地面開裂、屋頂瓦片掉落的情況。但不存在該項目長期抽水外排導致房屋坍塌、嚴重水土流失、市政道路損壞、周邊居民樓以及相鄰的學校等房屋結構開裂、創科公司被迫停工停產至今的情況。赤坎區要求沛然公司依法依規施工作業,文明施工作業,嚴格控制污染物和噪音,積極與湛江市創科電器有限公司協商賠償、化解矛盾糾紛。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21年9月17日下午,赤坎區區長李志堅組織區各有關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現場督導,要求沛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住宅公司現場負責人必須依法依規施工作業,文明施工作業,嚴格控制污染物和噪音,積極與湛江市創科電器有限公司協商賠償、化解矛盾糾紛。
二、海雅名苑項目已在工地門口加裝擋水設施,防止沖洗運土車的泥水外排污染道路,并于2021年9月17日擴大三級沉淀池尺寸以增強建筑排水過濾效果。
三、2021年9月18日,赤坎區住建局針對海雅名苑項目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該項目施工現場已按要求加裝噴淋系統和霧炮機,并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噪音、揚塵擾民。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南橋街道、赤坎區住建局、城綜局、市生態環境局赤坎分局將繼續加大日常巡查和管控力度,確保海雅名苑項目規范、文明施工,一旦發現再次出現超時施工、噪音擾民、揚塵的情況,將依法依規頂格處罰。二、督促海雅名苑項目建設、監理、施工單位進一步加強文明施工管控力度,避免噪音、揚塵擾民,并做好和周邊居民的溝通協調工作。三、舉一反三,區住建局將聯合區城綜局、南橋街道等相關部門對區管工地進行全面檢查,督促各工地文明施工,避免噪音、揚塵擾民。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8.受理編號:D2GD20210916002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吳川市梅菉街道城中管區上下山村湛昌塑料包裝有限公司不分日夜生產,產生的廢氣臭味、噪聲嚴重影響周邊村民正常生活。多次向當地職能部門投訴舉報都沒有解決。希望能搬遷該廠。
行政區域:吳川市 污染類型:大氣、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的湛昌塑料包裝有限公司(吳川市湛昌塑料包裝有限公司),位于吳川市梅菉街道上下山村(劇場背面),該公司東面是魚塘,南面是空地,西、北面與居民樓相鄰約10米,占地面積約1000平方米。該公司于1995年7月建成投產,投資額約200萬元,建設時四面是空地,近幾年來西、北面已陸續建成多棟私人房屋。該公司主要以聚乙烯、PE原料和油墨為生產原料,年使用油墨360公斤,稀釋溶劑1700公斤,生產食品用塑料包裝袋,生產工藝流程是:原料→加熱→吹膜→拌料→印刷→封切→成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污染物是揮發性有機廢氣、噪聲,已配套建有一套廢氣治理設施(UV光解+噴淋塔),廢氣經處理后由約15米高排氣筒排放。該公司已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已自行申請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不需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不符合國土規劃,未辦理發改、國土等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違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區,屬“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
一、關于群眾反映“湛昌塑料包裝有限公司不分日夜生產,產生的廢氣臭味、噪聲嚴重影響周邊村民正常生活”的問題
2021年9月17日下午,吳川市組織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和梅菉街道辦對吳川市湛昌塑料包裝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時,該公司印刷車間正常生產,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生產廢氣經收集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已委托湛江市步贏技術檢測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有組織廢氣、廠界上風口位置和三個下風口位置的無組織廢氣和邊界噪聲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達標。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公司正常開工時間段為8:00-12:00、13:00-17:30,晚上不開工,每年生產時間約300天。經梅菉街道辦工作人員對該公司周邊群眾進行走訪調查,大部分群眾均表示該公司生產時間較長,生產廢氣、生產噪聲對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響。
綜上,群眾反映“湛昌塑料包裝有限公司不分日夜生產,產生的廢氣臭味、噪聲嚴重影響周邊村民正常生活”的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是生產時,確實有廢氣和噪聲產生,對周邊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響。
二、關于群眾反映“多次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舉報都沒有解決”的問題
經查,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本年度共接到涉及該公司的投訴件1件,具體為2021年3月25日湛江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反映該公司24小時不間斷生產塑料袋臭味擾民的問題。對此,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執法人員于2021年3月31日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時,該公司正常生產,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廠界周邊未聞到明顯的刺鼻氣味。因該公司距離居民區較近,廠群關系緊張,走訪大部分群眾均表示要求該廠搬遷。
綜上,群眾反映“多次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舉報都沒有解決”的問題基本屬實。
為徹底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吳川市把該廠列入“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綜合整治范圍,要求該廠搬離居民集中區,另尋合適位置并依法辦理相關部門審批或登記等手續,才能恢復生產經營。2021年9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廠立即停止生產排污行為。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為徹底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吳川市把該廠列入“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綜合整治范圍,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結合、扶治并舉”的原則,要求該廠搬離居民集中區,另尋合適位置并依法辦理相關部門審批或登記等手續,才能恢復生產經營。2021年9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廠立即停止生產排污行為。該公司負責人已承諾盡快落實新選址、依法依規辦理相關部門審批手續,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搬遷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加大巡查監管力度,不斷強化企業環境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同時,繼續加密廢氣和噪聲監測頻次(每月監測一次),密切關注污染物排放情況。二、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吳川市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局、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會同有關鎮(街道)加強企業指導幫扶,協助企業落實新建項目選址和指導企業辦理完善相關審批手續。三、梅菉街道辦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切實做好企業和群眾工作,妥善化解廠群矛盾,及時通報最新進展情況,取得群眾諒解,確保社會穩定。四、吳川市湛昌塑料包裝有限公司在搬遷前要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整治措施,依法辦理項目遷建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9.受理編號:D2GD202109160010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經開區綠華路萬和樂華花園一樓花大姐牛雜店營業時間從下午6點至凌晨3點多,燒烤產生的油煙、噪音,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已持續兩年多,曾向相關部門反映,但問題未得到解決。
行政區域:經開區 污染類型:大氣、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的 “花大姐牛雜店”注冊經營字號為湛江開發區花大姐美食坊,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為劉某瀅,位于湛江開發區綠華路8號萬和樂華花園1號樓1號商鋪,持有《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2440807MA54RA661U,工商注冊日期為2020年6年3日),辦理了《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為JY24408010033557,辦理日期為2020年6月29日),主營燉煮牛雜以及燒烤食品。
一、關于油煙、噪音擾民問題。
2021年9月17日下午,湛江經開區城綜局及樂華街道辦執法人員在該店經營者劉某瀅的丈夫利先生配合下對該店開展現場執法。經執法人員檢查及利先生確認,萬和樂華花園為商住小區,該店所在的小區首層商鋪未配套商業油煙管道。該店營業時間從下午5時至次日凌晨2時,營業場所分為兩層,面積共約80㎡。其中底層為就餐區、廚房區(面積約20㎡);第二層為餐廳、客房、雜物間及衛生間。該店共裝有3臺油煙凈化器?,F場檢查時,該店沒營業,沒有開展烹飪或燒烤作業。廚房內有一臺明火(天然氣)無煙燒烤爐,燒烤爐的集風罩附近有清晰可見的黑色油漬。另有一臺明爐,主要用于燉煮牛雜。該店產生的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排煙管道(部分埋于地下)輸送至萬和樂華花園1棟門前的綠化池旁的洞口向外排放。該店存在在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內經營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項目的行為。
2021年9月17日下午,湛江經開區城綜局執法人員對該店經營者劉某瀅進行調查詢問。經查,該店噪音主要來源于跨門檻經營(室外經營)時客人交談喧嘩聲。經營者表示將停止跨門檻經營行為并做到及時對喧嘩客人進行勸阻,避免出現噪音擾民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 “綠華路萬和樂華花園一樓花大姐牛雜店從事夜宵餐飲,營業時間從下午6點至凌晨三點多,燒烤產生的油煙、噪音,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鼻闆r屬實。湛江經開區城綜局責令該店立即停業并限期落實相關整改措施。
二、關于群眾反映“油煙、噪音擾民問題已持續兩年多,曾向相關部門反映,但問題未得到解決”問題。
據了解,之前在萬和樂華花園1號樓1號商鋪經營的“再回樓魚仔湯”店于2020年3月結業并退租后,劉某瀅于2020年5月底租得該鋪位,2020年6月下旬在該鋪位開設湛江開發區花大姐美食坊,經營至今1年多。據湛江經開區城綜局統計,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間,該局共接到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來的群眾關于該店的投訴工單8宗,均為反映油煙擾民問題,該局均到現場核查,督促該店進行整改。雖然該店安裝有3臺油煙凈化器用于處理油煙,但處理后的油煙一直未能接入商業專用煙道排放,擾民問題未能得到根本解決。該局于2021年9月8日向該店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店于2021年10月8日前按規定使用油煙專用煙道,該店已于2021年9月9日開始處于停業整改狀態。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其中,反映“曾向相關部門反映,但問題未得到解決”問題屬實;反映該店“油煙、噪音擾民問題已持續兩年多”問題不屬實。湛江經開區城綜局責令該店立即停業并限期落實相關整改措施。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21年9月17日上午,湛江經開區領導率領湛江經開區城綜局、樂華街道辦等相關部門到現場實地調查并對下一步查處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對轉辦案件深入調查核實,加強明查暗訪,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二、針對該店在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內經營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項目的違法行為,湛江經開區城綜局于2021年9月17日依法對該店送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業并于2021年10月16日前自行拆除私自設置的煙道,封堵延伸綠化帶排煙口,接入萬和樂華花園1號樓商業專用煙道合法排放油煙廢氣。經營者劉某瀅表示其店已于2021年9月9日開始處于停業整改狀態。9月17日夜間和9月18日夜間,執法人員復查時該店均處于關門停業狀態。
三、舉一反三,全面開展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湛江經開區城綜局從2021年9月2日起全面開展轄區餐飲業油煙和噪聲污染專項排查整治行動,自查自糾。重點整治以燒烤為主且在居民樓下經營的餐飲店,一并整頓室外夜宵檔、露天燒烤點。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分類施策,采取停業整頓等行政手段進行監督處理,引導餐飲業經營者完善排污設施、規范經營方式,使油煙污染和噪聲擾民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四、群眾回訪情況。2021年9月17日,湛江經開區城綜局執法人員對該店周邊商戶及居民進行面談回訪,共回訪7人次,群眾滿意率為100%。9月18日上午,湛江經開區城綜局執法人員對前期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投訴該店的群眾戚女士和許先生進行電話回訪,兩人均對處理情況表示滿意。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湛江經開區城綜局加強巡查監管,繼續跟進該店油煙排放和噪聲擾民問題整改情況,督促其于2021年10月16日前落實油煙問題的整改措施。如該店整改未完成,不得重新營業。二、湛江經開區城綜局進一步加大對轄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和噪聲擾民情況排查整治力度,確保油煙污染和噪聲擾民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務水平,讓群眾更為滿意。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0.受理編號:X2GD202109160057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來信舉報吳川市大山江街道河東社區那孔村現有一制香廠,位于村中,是前任村長辦的,村長利用其身份占用耕地違規辦廠,工廠生產時外泄的氣味很濃烈;香灰沒有經過處理,露天累積,起風時香灰隨著風到處飄,灑落到村里的各個角落,有時落在村民的飯碗里,還有工廠的涂料隨便堆放、排放,下雨時,雨水帶著涂料往工廠周邊流出去,有些流進耕地,給農作物的生長帶來破壞。
行政區域:吳川市 污染類型:大氣、土壤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的制香廠為吳川市大山江長旺香廠,位于吳川市大山江街道那孔村那陽嶺。該廠于2006年年底建成投產,占地面積約3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900平方米(一層磚混結構平房),東面、南面、北面約15米范圍內均是民居,西面是建材倉庫。該廠內設1個攪拌車間和2個制香車間,主要使用橡木粉、植物白膠、色粉作為原輔料,生產衛生香(年產量約22噸),生產工藝流程:原料→加水攪拌→制香→晾曬→包裝→成品,生產時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為廢氣和粉塵。該廠已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不符合國土規劃,未辦理環保、國土等相關部門審批或登記手續,違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區,屬于“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
一、關于群眾反映“村長利用其身份占用耕地違規辦廠”的問題
經吳川市自然資源局和大山江街道辦用廣東省自然資源在線巡查系統現場對比分析,吳川市大山江長旺香廠用地地類、規劃均為建設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村干部利用其身份占用耕地違規辦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該廠未經有關部門審批,擅自建成投產。
二、關于群眾反映“生產時外泄的氣味很嚴重;香灰沒有經過處理,露天累積,起風時香灰隨著風到處飄,灑落到村里的各個角落,有時落在村民的飯碗里,還有工廠的涂料隨便堆放、排放,下雨時,雨水帶著涂料往工廠周邊流出去,有些流進耕地,給農作物的生長帶來破壞”的問題
2021年9月17日下午,吳川市組織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和大山江街道辦進行現場調查。檢查時,該廠沒有開工制香生產作業(目前處于生產淡季),廠內有6名工人正在進行包裝工序作業,曬場內搭建了簡易遮棚,正在晾曬衛生香半成品,橡木粉、成品衛生香均堆放在原料堆放間及成品倉庫內,地面散落少量染料和粉塵,未發現有原料露天堆放。該廠未建有廢氣治理設施和收塵、控塵設備,生產時雖然沒有污水排放,但廠區集雨范圍有微量香粉灑落地面,下雨天會隨雨水排入村中污水管道,最終匯入東南面的灌溉渠。大山江街道辦工作人員隨機對附近村民進行走訪調查,受訪村民表示該廠在開工生產添加香精時,聞到輕微異味,平時未受到該廠影響。吳川市農業農村局組織農業專家對該廠污水匯入的灌溉渠附近農作物生長情況進行實地調查,附近農田主要種植水稻,水稻生產情況良好,未發現受該廠污水影響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生產時外泄的氣味很嚴重;香灰沒有經過處理,露天累積,起風時香灰隨著風到處飄,灑落到村里的各個角落,有時落在村民的飯碗里,還有工廠的涂料隨便堆放、排放,下雨時,雨水帶著涂料往工廠周邊流出去,有些流進耕地,給農作物的生長帶來破壞”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吳川市大山江長旺香廠香灰未經處理無組織散發,在制香工序添加香精時有異味產生。
吳川市將已該廠列入“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綜合整治范圍,要求該廠搬離居民集中區,另尋合適位置并依法辦理相關部門審批或登記等手續,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設施后,才能恢復生產經營。2021年9月17日,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廠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2021年9月19日,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對該廠立行立改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廠已自行關閉,拆除了生產設備,完成生產原料產品清理。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吳川市將已該廠列入“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綜合整治范圍,要求該廠搬離居民集中區,另尋合適位置并依法辦理相關部門審批或登記等手續,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設施后,才能恢復生產經營。2021年9月17日,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廠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2021年9月19日,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對該廠立行立改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廠已自行關閉,拆除了生產設備,完成生產原料產品清理。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大山江街道辦壓實屬地責任,定期開展巡查監管,嚴防該廠“死灰復燃”。二是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防大隊會同有關鎮(街道)加強指導幫扶,指導該廠另選合適位置,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設施,辦理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三是舉一反三,按照廣東省、湛江市“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綜合整治部署,繼續開展轄區“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排查,及時掌握轄區內“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的存量、增量,分類施策,及時整治,不斷改善吳川市生態環境質量。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1.受理編號:X2GD20210916001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廉江市梁柱種養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白湖村民小組的耕地上大修建豬舍,相關職能部門在2019年5月15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至今都沒有拆除豬舍,任由它排放污染物。
行政區域:廉江市 污染類型:水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廉江市梁柱種養有限公司位于廉江市青平鎮上雙網根村和甖煲埇村,占地面積約為300畝,土地權屬屬上雙網根村的約35畝,屬甖煲埇村的約265畝,上述租用的土地經鎮政府執法部門核實不屬于耕地。其中豬舍占地約15畝,豬舍27條,目前存欄仔豬1300頭,果園及魚塘約285畝,豬舍東面是果園林地,南面是荒地和林地,西面是果園和水塘,離村民住宅距離約600米,北面是該公司的果園和林地,離村民住宅距離約500米。該公司主要經營范圍是種植、銷售水果,生豬養殖及銷售。該公司持有《營業執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表》《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養殖用地租用青平鎮上雙網根村和甖煲埇村土地,已向鎮自然資源部門報備設施農用地手續。
該公司豬舍建筑面積約11000平方米,兩個倉庫(每個600平方米),一座消毒池(50立方米),一個病死豬無害化處置池(30立方米),三個防滲沼液池(每個容積7000立方米),一座沼氣池(約10000立方米)。該公司養殖項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主要污染因子為廢水、廢氣。養殖廢水經沼氣池處理后自流到沼液池沉淀氧化,沼液沉淀池鋪設防滲膜,沼液經三級沼液沉淀池處理后,在第三級沼液池安裝提升泵將沼液抽到果園淋果(配套消納果樹林250多畝);豬舍設置通風系統、及時清理豬舍糞便、保持圈內干燥、對蓄糞池加裝頂棚、廠區四周設置綠化帶等措施。9月17日現場檢查時,未發現有污染物亂排放的跡象。當天,市生態環境局廉江分局委托湛江市步贏技術檢測有限公司在該養殖場第三級沼液池及場界惡臭進行了采樣監測,監測結果待出。
2019年4月8日,原廉江市環境保護局對廉江市梁柱種養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其污染防治配套設施不正常運行導致廢渣池內的養殖廢棄物外溢到外環境的環境違法行為,該局依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了罰款1萬元的處罰,并責令對治污設施進行整改。2019年5月20日,該局到該公司復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完成了整改,污染防治設施已正常運行。2019年4月18日,該公司曾因擅自改變林地用途4609.21平方米建設豬場和房屋,被廉江市自然資源局立案處罰,9月17日現場檢查時已復綠種植香蕉。2020年10月15日,我市生態環境局接到轉來的廉江市青平鎮上雙網根村群眾通過環保舉報平臺投訴該公司環境污染問題,經查,該公司環保治理設施完善,運行正常,未發現養殖廢水污染農田現象,主要是存在土地糾紛引發的社會矛盾問題。
綜上,9月17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治理設施運行正常,未發現養殖廢水污染農田情況,群眾反映“廉江市梁柱種養有限公司于2018年12年27日在白湖村民小組的耕地上大修建豬舍,廉江市環境保護局在2019年5月15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至今都沒有拆除豬舍,任由他排放污染物。”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廉江市梁柱種養有限公司2019年確因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被生態環境部門立案處罰,但已按要求落實治污設施,現場檢查未發現養殖廢水污染農田情況。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督促養殖場進一步完善現有的糞污處理設施,及時清理糞污,完善治污臺賬。
二、青平鎮政府走訪上雙網根村和甖煲埇村,了解因土地糾紛引發的矛盾化解情況,對2019年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由廉江市農業農村部門指導養殖場按照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的要求不斷繼續完善糞污治理設施。二、跟蹤監測結果情況,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如發現該公司存在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三、由屬地鎮政府深入排查了解養殖場與周邊群眾的矛盾,積極牽頭化解,確保群眾和養殖場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的保障,做到事心雙解。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