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湛江市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情況 (第三十批)
9月26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轉辦第三十批信訪件20件(重點件5件)。其中,霞山區2件,坡頭區1件,雷州市2件,廉江市4件,吳川市1件,遂溪縣4件,徐聞3件,經開區3件。按污染類型分,水3件,大氣3件,生態2件,噪音1件,土壤4件,海洋1件,其它污染4件,水和生態1件,生態和土壤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該批信訪件已于當日全部交辦有關縣(市、區),整改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ǖ诙呐?nbsp; 2021年9月26日)
1.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159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位于遂溪縣縣城中心南門田村西玉池路,村民亂搭茅棚,生活及畜禽糞便污水露天排放,蠅蟲亂飛臭氣熏天。多年來市民多次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都不處理。
行政區域:遂溪縣 污染類型:水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遂溪縣縣城中心南門田村西玉池路現有一片空地,面積約10畝。該片土地尚未開發使用。附近村民自行用來堆放物料和搭棚架散養雞鴨等家禽。現場約有5個雜亂的茅棚;茅棚旁邊有雜物堆積;養畜禽的茅棚旁邊污水溢出,滋生蠅蟲。
遂溪縣曾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1月24日受理過湛江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案件,案件內容為:遂溪縣遂城鎮玉池路南門田村路口搭建雞棚養雞,臭味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針對該兩次案件,遂溪縣遂城鎮多次派員會同村委會干部,上門與搭棚的業主溝通,并要求其做好整改和衛生工作等。但是,群眾投訴的問題一直未能得到徹底解決。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遂溪縣縣城中心南門田村西玉池路確實存在村民亂搭茅棚生活及畜禽糞便污水露天排放、蠅蟲亂飛的現象。遂溪縣城綜局組織人員和車輛開展清理行動,清運村民晾曬的雞毛、鴨毛及其他堆放的物料,拆除違法搭建的養殖棚架,回填泥土覆蓋露天污水坑。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21年9月20日上午,遂溪縣領導率隊到遂城鎮南門田村,實地督導群眾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并提出要求:一是縣城市管理部門要會同遂城鎮政府,抓緊對南門田村西玉池路周邊市民的亂搭亂建、亂堆亂放行為進行整改,組織安排車輛馬上開展拆除行動,確保盡快拆除完畢。二是加大該地段環境執法力度和巡查頻次,多方面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和舉報,將環境違法行為遏制于萌芽狀態。
二、2021年9月20日,遂溪縣城綜局會同遂城鎮政府、縣環衛處等單位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一是對通知該村的養殖戶,立即把散養的雞、鴨等轉移處理。二是現場對南門田村的村民進行教育,督促其自行拆除亂搭亂建的茅棚,自行轉移堆積的雜物,徹底整改亂搭、建亂堆放的行為。
三、2021年9月21日,遂溪縣城綜局組織安排人員和車輛對該片土地開展清理行動,對其進行全面清理:一是清運村民晾曬的雞毛、鴨毛及其他堆放的物料;二是拆除違法搭建的養殖棚架;三是回填泥土覆蓋露天污水坑。目前,該片土地已整改完畢,衛生環境良好。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遂溪縣城綜局加大對該片土地及周邊環境的執法巡查力度和頻次,多方面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和舉報,將違法行為遏制于萌芽狀態。二、遂城鎮政府及時將處理情況反饋給群眾,耐心做好周邊群眾思想工作,讓群眾知情、讓群眾理解,妥善處理群眾關系,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防止出現矛盾。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2.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113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原吳川市王村港鎮那余村陳隊經濟合作社社長,以“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搞開發建設為借口,從2021年1月至8月,雇人大肆砍伐海沙嶺地段的沿海生態公益防護林。以“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項目施工為由,無采礦許可證,濫采濫挖、倒賣那余村陳隊集體海沙嶺的礦沙。
行政區域:吳川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群眾反映“原吳川市王村港鎮那余村陳隊經濟合作社社長,以‘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搞開發建設為借口,從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雇人大肆砍伐海沙嶺地段的沿海生態公益防護林”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的吳川市王村港鎮米樂村委會那余陳隊經濟合作社海沙嶺地段,在廣東省重點旅游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該地塊原屬王村港鎮米樂村委會那余陳隊經濟合作社所有(原社長:陳某松,任期:2017年6月2日至2021年3月31日)。2008年9月,那余陳隊經濟合作社將那余村海灘面積368.5329畝土地出租給吳川鼎龍吉兆灣海洋生態度假區有限公司(鼎龍集團旗下公司)作為吉兆灣國際海洋生態度假中心項目用地,租期為50年。2019年5月,那余陳隊經濟合作社與吳川市自然資源局簽訂《征收土地安置補償方案協議書》,將海沙嶺地段內面積292.8382畝集體土地(其中包括137.4225畝沿海生態公益防護林)征收為國有土地。2019年9月27日,廣東省林業局作出《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粵林地許準〔2019〕768號),同意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鼎龍集團旗下公司)將鼎龍灣度假區金沙大道項目用地涉及王村港鎮米樂、碌西、新梅村委會的8.8526公頃林地變更為可建設利用的非林地。根據有關規定,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必須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手續。2019年11月27日,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向吳川市自然資源局申請辦理林木采伐許可手續,取得了《廣東省林木采伐許可證》。在獲得省和吳川市兩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根據項目開發建設需要,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起對海沙嶺地段獲批地塊上林木進行采伐,于2020年2月全部采伐完畢。2021年9月21日,吳川市領導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文化廣電旅游體育等有關部門和王村港鎮政府對海沙嶺地段林木采伐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經查,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采伐林木范圍符合批準要求,未超出許可范圍。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依法依規對海沙嶺地段獲批林木進行采伐,不存在王村港鎮米樂村委會那余陳隊經濟合作社原社長雇人砍伐林木的情況。
二、關于群眾反映“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無采礦許可證,濫采濫挖、倒賣那余村陳隊集體海沙嶺的礦沙”的問題。
經查,2019年5月,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向吳川市發展和改革局申請辦理“鼎龍灣度假區金沙大道項目”備案(項目代碼:2019-440883-48-03-021091),項目內容為建設一條長3600米、寬24米的雙向4車道道路,該道路貫穿大位、那余陳、那余林、頂利、米樂、鄭屋、海嶺等7條村莊,其中那余陳村段于2021年5月動工建設。該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余泥一部分用于那余陳村段道路回填,一部分用于金沙大道米樂村段已征收蝦塘回填,施工過程均不存在采挖礦砂以及偷運、倒賣余泥的情況。2021年9月初,因施工材料未到位,金沙大道項目處于停工狀態。2021年9月21日,吳川市領導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文化廣電旅游體育等有關部門和王村港鎮政府對該項目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時項目處于停工狀態,未發現濫采濫挖、倒賣那余陳隊經濟合作社集體海沙嶺礦沙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王村港鎮米樂村委會那余陳村路段的泥土為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余泥,均用于道路和蝦塘回填,無需辦理采礦許可證,不存在濫采濫挖、偷運倒賣的情況。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吳川市已要求吳川市鼎龍置業有限公司必須依法依規開展金沙大道項目建設,不得超許可范圍采伐林木。王村港鎮政府已要求該公司盡快將金沙大道項目備案、施工設計方案及竣工時間等相關資料制作成宣傳牌予以公示,方便群眾知情和監管。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吳川市自然資源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和王村港鎮政府加強對鼎龍灣度假區金沙大道項目施工全過程監管,嚴防發生非法變賣泥土、非法采伐林木或其它違法行為。二、舉一反三,在吳川全市范圍內廣泛開展森林資源管護和礦產資源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知法守法意識水平,引導群眾和社會企業規范申報使用林地,依法依規利用礦產資源。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3.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108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大約從90年代開始,草羅嶺先由火炬農場擅自發包采石,后由雷州市人民政府將采礦權轉讓給多家民營公司采石,至今近30年。大規模采石大面積毀掉草羅嶺山體,僅剩下中部小部分,植被被破壞,涵養水源丟失,有的部位巖石裸露,生態環境嚴重惡化。今年初采石公司仍剝離草羅嶺僅存的山體上種植作物耕作地土層,填埋原有采石礦坑,有人還繼續在草郎村“水好坑”梯田上部邊沿山體鉆探,計劃采石。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群眾反映“草羅嶺大規模采石大面積毀掉草羅嶺山體、破壞植被和涵養水源”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草羅嶺”實指雷州市火炬農場草郎大嶺,位于廣東省火炬農場場部西北方向,面積約4平方公里,屬廣東省火炬農場管轄。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火炬農場開始以對外承包方式開采草郎大嶺的玄武巖。2004年,根據《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和《廣東省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雷州市在廣東省火炬農場草郎大嶺設置3宗建筑用玄武巖礦采礦權,分別有償出讓給雷州市草羅嶺采石有限公司、雷州市合利石料有限公司、雷州市小一采石有限公司。該3家公司取得采礦權后,依法辦理了采礦登記手續,并領取了采礦許可證,3個礦區采礦權登記礦區面積共計0.8314平方公里(1247.1畝)。目前,3家公司的采礦許可均在有效期內。3個礦區在申領采礦許可證前,均按有關要求委托技術服務單位對采礦生產過程中存在影響生態環境、破壞土地、污染環境、水土流失、安全等問題制定了相應的防護方案及措施,并報專家組及相關職能部門審核批準。開采完成后,3家公司均嚴格按照防護方案及措施做好已開采礦區的回填、植樹復綠工作。經估算,雷州市草羅嶺采石公司礦區、雷州市合利石料有限公司礦區、雷州市小一采石有限公司已分別回填、植樹復綠礦區面積460多畝、50多畝、60多畝。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大約在1990年代始,草羅嶺先由火炬農場發包采礦,后由雷州市人民政府礦權轉讓給多家民營公司采礦,至今近30年。但該礦區的采礦公司均按照規定進行回填、植樹復綠礦區。
二、關于群眾反映“今年初采石公司仍剝離草羅嶺僅存的山體上種植作物耕作地土層,繼續在草郎村‘水好坑’梯田上部邊沿山體鉆探,計劃采石”的問題。
經查,3個礦區的建筑用玄武巖礦資源瀕臨枯竭,為保障雷州市建筑石料資源穩定供應,雷州市自然資源局擬整合3個礦區礦界范圍毗鄰區域和安全距離間(≥300米)的建筑用玄武巖礦資源,重新設置雷州市草羅嶺建筑用玄武礦采礦權。草郎村“水好坑”梯田在重新設置的采礦權范圍內。2021年3月26日,雷州市自然資源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草郎村‘水好坑’梯田上部邊沿山體鉆探,計劃采石”的信息后,迅速趕赴現場制止了違法行為。之后,雷州市自然資源局按照衛片圖斑核定面積,責令當事人立即進行整改,至8月底已完成該地塊的復綠工作。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雷州市自然資源局派出專人對礦區的復綠工作開展督查,并督促業主做好“水好坑”梯田地塊復種樹苗的養護工作,確保復綠效果。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20日,雷州市領導率隊到現場對該案件進行調查處理,要求相關部門立即對有關情況進行認真核實,按照“尊重事實、依法依規、立行立改”的原則,依法依規對該案件進行處置;雷州市自然資源局、火炬農場要嚴格督促3家采石公司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和《土地復墾方案》做好礦區的復綠工作。同日,雷州市自然資源局派出專人對礦區的復綠工作開展督查,并督促業主做好“水好坑”梯田地塊復種樹苗的養護工作,確保復綠效果;雷州市應急管理局對3家采石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現場督查。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自然資源局、雷州市應急管理局及火炬農場等單位加大該礦區的監管力度,督促采石公司依法開采并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同時積極履行復綠義務。二、雷州市自然資源局繼續跟蹤督促采礦公司嚴格按照既定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和《土地復墾方案》開展礦區的治理恢復及復綠工作。三、舉一反三,加強對全市礦區的巡查監管力度,切實抓好礦區的治理恢復工作,推進全市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切實保護生態環境安全。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4.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103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雷州市紀家鎮錦盤村村民陳某霸占洋尾村林地違法建起五間大型木碳窯,非法生產到現在,木碳窯的濃煙一年四季給洋尾村村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的危害,懇求立案查處和退還土地給洋尾村村民,對陳某予法律制裁。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木碳窯”位于雷州市紀家鎮錦盤村委會錦盤村北坡嶺與紀家村委會洋尾村洋尾坡交界處。檢查時發現涉案非法木炭窯已全部拆除完畢,土地已自然復綠。據了解,紀家鎮錦盤村村民陳某宏于1988年開始未經批準擅自占用9.452畝林地建設木炭窯,其中紀家鎮錦盤村北坡嶺5.312畝,紀家村委會洋尾村洋尾坡4.14畝,地類均為林地。2018年12月15日,雷州市自然資源局依法對陳某宏非法占用林地建設木炭窯進行立案處理,并對陳某宏作出行政處罰(處罰文號:雷國土資〔2019〕41號),要求拆除非法建筑,并恢復土地原狀。2019年6月12日,雷州市自然資源局函告紀家鎮政府,要求紀家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違章建筑予以強制拆除,恢復土地原狀,并做好拆除后的巡查監管工作,杜絕“死灰復燃”。紀家鎮政府立即對該木炭窯進行拆除整改,并自然復綠。
綜上,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紀家鎮錦盤村村民陳某曾擅自占用洋尾村林地違法建起五間大型木碳窯。但該涉案木碳窯已經于2019年6月拆除完畢,暫未發現“木碳窯的濃煙一年四季給洋尾村村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情況。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20日,雷州市領導率隊趕赴現場調查督辦,要求相關單位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妥善處理好群眾反映的相關事宜。根據現場調查,該涉案木炭窯已經于2019年6月全部拆除完畢,目前涉案土地已自然復綠。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自然資源局、紀家鎮政府繼續做好該木炭窯監督管理工作,防止該木炭窯“死灰復燃”。二、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提高企業綠色生產意識,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三、加強對該類現象的巡查監管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堅決從嚴、從快依法查處。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5.受理編號D2GD202109190049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曾向督查組反映國堂紅磚廠燒煤產磚環境污染問題,督查組去現場調查,村民前去受到阻攔。該問題反反復復,該廠通過減少產量,降低設備運行數量,非正常生產,來逃避監管。希望對此進行調查處理,徹底解決問題。存在保護傘的情況。
行政區域:吳川市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的國堂紅磚廠,實為吳川百順環保頁巖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順公司”),該公司位于吳川市王村港鎮米樓村國堂嶺,占地面積21866.66平方米,土地屬米樓村集體所有,土地利用現狀為建設用地,建筑面積約10000平方米,環保頁巖燒結磚項目設計年產能為8000萬塊。百順公司目前主要的生產設備有旋轉窯爐生產線1條、磚機2套、碼坯機1套,生產工藝為:外購原料→細化→混合→輸送→碼坯→干燥→預熱→焙燒→保溫→冷卻→成品,產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廢氣,配套建設“除塵設施+堿法脫硫塔+SNCR脫硝”廢氣治理裝置及38米高排氣筒(煙囪),已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環評審批和環保設施驗收手續、取得排污許可證。
此前,吳川市2021年9月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5批58號轉辦件,反映“王村港鎮新梅居委會米樓村國堂新型環保頁巖磚廠,在生產過程產生大量濃煙,氣味刺鼻。私挖泥土燒制紅磚,破壞生態”等情況。2021年9月3日和4日,經吳川市有關部門現場檢查核實,未發現百順公司存在生產排放大量濃煙、燒制紅磚以及私挖泥土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吳川市已要求該公司務必依法依規生產經營,確保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環境管理規范。
一、關于群眾反映“曾向督查組反映國堂紅磚廠燒煤產磚環境污染問題,督查組去現場調查,村民前去受到阻攔”的問題。
經查,百順公司制磚生產作業不使用煤作為燃料,外購的煤渣(煤矸石)主要作為制磚原料使用,約占制磚原料配比成分的5%。2021年9月3日下午,吳川市領導組織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吳川市自然資源局和王村港鎮政府到百順公司調研,現場指導調處工作。2021年9月4日下午,湛江市領導率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領導,在吳川市領導陪同下,實地督導了解百順公司生產經營、污染防治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2021年9月14日上午,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領導為組長的省邊督邊改幫扶組到百順公司進行現場督導幫扶。上述三次調研均不存在村民前往現場受到阻攔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二、關于群眾反映“該問題反反復復,該廠通過減少產量,降低設備運行數量,非正常生產,來逃避監管”的問題。
經查,2021年5月,百順公司在原有生產設備旋轉窯爐生產線1條、磚機2套、碼坯機1套不變的情況下,對環保頁巖磚生產線技術和廢氣治理設施進行改造,調整產品配方,增加城鎮污水廠污泥、一般工業污泥和土壤修復廢土等作為原輔材料,年生產能力由3000萬塊頁巖燒結磚增加到8000萬塊頁巖燒結磚。據了解,今年以來,受附近茂名市電白區新建磚廠影響,該公司今年頁巖燒結磚需求訂單減少,其中9月份以來平均日產量約18萬塊,經查該公司2021年以來每月生產時間、用電量、頁巖燒結磚產量情況,產量和用電量相符。因此,該公司不存在通過減少產量和降低設備運行數量,以非正常生產來逃避監管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三、關于群眾反映“存在保護傘的情況”的問題。
經查,自2016年12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接到群眾反映百順公司環境污染、破壞生態環境問題以來,吳川市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和王村港鎮政府一直依法依規對該公司進行監管,發現存在環境問題,立即調查核實,并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其中2016年12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原吳川市環境保護局發現該磚廠存在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處罰,罰款10萬元。2018年1月,原湛江市環境保護局會同原吳川市環境保護局對該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集氣管道老化破損,出現廢氣泄露無組織排放。原吳川市環境保護局當即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發出責改,并立案處罰,罰款2萬元。2018年6月,原吳川市環境保護局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旋轉式窯爐的出磚口有少量廢氣散出,無組織排放;煙囪高度雖已達到15米排放筒高度要求,但高度不足,不利于廢氣的擴散。為此,原吳川市環境保護局當即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吳環責改〔2018〕112號),責令該公司立即停產整改,要求其在15日內對出磚口作密閉處理,對煙囪進行加高。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吳川市已要求百順公司必須依法依規生產經營,確保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環境管理規范。王村港鎮政府已對王村鎮米樓村干部和群眾進行走訪調查,受訪干部和群眾均表示對百順公司(國堂磚廠)整改效果較為滿意,生產生活未受該公司生產排放廢氣影響。為進一步加強對該公司的廢氣排放監管,該公司已按生態環境部門的要求聘請有資質公司安裝在線監測系統,預計在2021年9月底前安裝完成。同時,為進一步化解廠群矛盾,消除群眾疑慮和誤會,已要求百順公司及時更新環境信息公開公示內容。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吳川市科工貿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王村港鎮政府加大監管力度,監督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二、王村港鎮政府牽頭妥善處理廠群矛盾,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防止矛盾升級惡化。三、吳川百順環保頁巖磚有限公司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6.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082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1. 龍門糖廠西南門對面有一個容量幾萬立方米的廢水池,專門收集糖廠的桔水、廢水等,臭氣熏天,如遇西南風,周邊群眾飽受臭味影響,曾多次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未見效果。2. 龍門塘廠圍墻西面設立了一個垃圾收集場中轉站,臭氣熏天,居民不堪其臭,紛紛搬往別的地方住,可是其距離龍門中學、龍門農墾第二醫院、龍糖社區僅幾十米遠,非常惡臭。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群眾反映“龍門糖廠西南門對面有一個容量幾萬立方米的廢水池,專門收集糖廠的桔水、廢水等。由于年長月久臭氣熏天,如遇西南風周圍幾年群眾飽受臭味,我們反映多次環保部門,未見效果”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廢水池”是廣東恒福糖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的露天廢蜜暫存池,占地面積約2500平米,有效容積約5000立方米,該公司處于季節性停產狀態。由于該池中沉淀物未及時清理,經日曬雨淋而產生臭氣,現場檢查時可聞到由該池散發出的臭味。經估算,檢查時池中沉淀物約400立方米,積水約3000立方米。
另外,2018年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曾接到群眾類似投訴,當時該局會同龍門鎮政府等有關單位責令該公司對廢蜜池進行了全面清理除臭,當時已清理池中全部積水和沉淀物。而至收到本轉辦件前,未接到群眾類似投訴。
因此,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龍門糖廠西南門對面有一個廢水池,專門收集糖廠的桔水,且有臭味散發,但有效容積約5000立方米。暫未發現群眾多次向環保部門反映,未見效果的情況。廣東恒福糖業集團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21日開始啟動除臭及清理工作,目前已向廢密池內投入石灰中和污水PH值,于9月25日開始抽運池中污水,預計10月底完成整改。
二、關于群眾反映“龍門塘廠圍墻西面設立一個垃圾收集場中轉站,臭氣熏天,居民不堪其臭,紛紛搬往別的地方住,可是其距離龍門中學、龍門農墾第二醫院、龍糖社區僅幾十米遠,非常惡臭”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的“垃圾收集場中轉站”位于雷州市龍門鎮龍門糖廠圍墻西面,是龍門鎮圩生活垃圾臨時轉運站,占地面積約1200平方米,與龍糖社區居民住宅區距離約100米,與龍門中學圍墻直線距離約200米,與龍門農墾第二醫院直線距離約600米。該垃圾轉運站符合小型IV類垃圾中轉站的技術規范要求,但已不滿足垃圾收運一體化新的技術要求。目前,該生活垃圾臨時轉運站運營方式為日產日清,一般每天傍晚將全部垃圾轉運到雷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理。2021年9月20日現場檢查時,該生活垃圾臨時轉運站尚有少量積存垃圾,散發著臭味。
因此,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龍門塘廠圍墻西面存在一個鎮圩生活垃圾臨時轉運站,周圍存在臭氣。龍門鎮已關閉龍門糖廠圍墻西面的鎮圩生活垃圾臨時轉運站,并全面清理該垃圾臨時中轉站的積存垃圾,正在嚴格按要求做好后續的消毒除臭等相關工作,減小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20日,雷州市領導率隊到現場核查處理,并在龍門鎮政府組織召開專題工作會議,要求迅速展開、高效推進整改工作,盡早解決周邊居民的困擾,還群眾一個空氣清新的家園。2021年9月21日,雷州市領導率隊到現場督辦,實地查看該案件的整改工作落實情況,要求龍門鎮政府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嚴格按照上級的指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要求企業要切實履行生態環保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意識,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嚴格按照環保要求整改到位,絕對不能出現虛假整改、表面整改。
一、針對群眾反映的“廢水池”處理情況。
一是龍門鎮政府要求廣東恒福糖業集團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對廢蜜池的污水和沉淀物進行中和,減少臭味,并于2021年9月21日開始雇傭有資質的公司對廢蜜池的污水進行抽運處理,同時做好廢蜜池的消毒除臭相關工作。二是龍門鎮政府要求廣東恒福糖業集團有限公司改造該池雨污分流管道,避免地表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廢蜜池。三是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市分局要求廣東恒福糖業集團有限公司涉事車間完善有關設施并經評估合格,方可恢復生產。
該公司已于2021年9月21日開始啟動除臭及清理工作,目前已向廢密池內投入石灰中和污水PH值,于9月25日開始抽運池中污水,預計10月底完成整改。
二、針對群眾反映的“垃圾中轉站”處理情況。
龍門鎮政府在龍門鎮那雙村委會選址建設一座新的鎮圩垃圾轉運站,已于2021年9月25日投入使用,占地面積792平方米,日常處理量可達200噸/天。該鎮已關閉龍門糖廠圍墻西面的鎮圩生活垃圾臨時轉運站,并全面清理該垃圾臨時中轉站的積存垃圾,正在嚴格按要求做好后續的消毒除臭等相關工作,減小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龍門鎮政府、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進一步加強對廣東恒福糖業集團有限公司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指導,力爭10月31日前完成廢蜜池的整改工作。二、雷州市住建局將繼續跟蹤指導龍門鎮政府加大垃圾清運力度,做到日產日清,做好消毒除臭等工作,保障垃圾轉運站正常運行,消除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7.受理編號:D2GD202109190039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曾經2次來電反映東風農場出租土地給養豬場、養豬場污染擾民問題,今天再次來電反映被當地鎮政府威脅恐嚇“等督察組離開后要將舉報人抓去坐牢”的情況,希望督察組繼續跟進處理此問題。
行政區域:徐聞縣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徐聞縣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四批94號、第六批52號、第十三批99號、第十六批177號、第二十批131號、第二十一批26號等6個轉辦件,以上轉辦件中群眾反映的事項基本一致,均包含“東風農場出租土地”和“徐聞縣京基智農有限公司臭氣擾民”等投訴內容。徐聞縣均按要求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反饋辦理情況。
經查,東風農場屬于西連鎮政府鎮辦農場,農場土地使用權屬西連鎮政府下屬西連鎮經濟合作聯合總社。農場職工曾與西連鎮政府簽訂過土地承包合同,根據土地承包合同約定,職工若沒有按照規定時間上繳承包款,西連鎮政府有權終止合同。因職工已連續多年未履行合同約定繳納承包款,西連鎮政府已向承包東風農場土地的職工送達了終止土地承包合同告知書,并向職工支付土地補償款及地上附著物賠償(20名職工已領取,5
名職工未領?。?019年12月19日西連鎮政府與徐聞縣京基智農有限公司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將約1200畝農場土地承包給徐聞縣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用于建設生豬養殖場。2020年10月,徐聞縣京基智農有限公司在二期項目用地范圍內的西田仔(地名)附近的園地修建一條約6米寬、50米長的道路(目前未建設,無澆筑水泥)。在平整地面時,曾損壞一名農場職工約0.2畝農作物(該名農場職工是未領取土地補償款及地上附著物賠償的5名職工之一)。
調查工作組結合群眾投訴情況分析,投訴人可能是未領取土地補償款及地上附著物賠償的5名職工之一,并以此為線索對接觸過上述職工的西連鎮政府工作人員開展調查。
經查,為化解群眾矛盾,做好土地流轉釋疑工作,提升群眾滿意度。西連鎮政府曾于2021年9月18日至9月19日期間走訪和電話聯系不愿意領取賠償款的職工馮某平。經核實,2021年9月18日晚上8時許,西連鎮領導前往東風農場職工馮某平居住地址(縣城東大道附近),準備與其協商東風農場土地承包相關事宜。由于馮某平同志不在家,故致電馮某平表明想與其面談協商東風農場土地承包事宜,馮某平表示不愿面談協商。致電通話期間,西連鎮領導未講述過“等督察組離開后就抓你去坐牢”此類話語。
2021年9月22日晚10時,調查工作組趕赴東風農場進行走訪,與黃某興等4名在場職工進行談話了解,均明確表示未聽過鎮政府威脅恐嚇“等督察組離開后要將舉報人抓去坐牢”的說法。由于對東風農場土地承包持有不同意見的農場職工馮某平、黃某波均不在現場,調查工作組向二人致電了解情況(馮某平本人接聽電話,黃某波妻子接聽電話),通話過程中兩人均表示未曾聽過鎮政府威脅恐嚇“等督察組離開后要將舉報人抓去坐牢”的說法。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曾經2次來電反映東風農場出租土地給養豬場、養豬場污染擾民問題。徐聞縣均按要求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反饋辦理情況。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20日,徐聞縣領導趕赴西連鎮東風農場督導工作,要求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回應群眾關切,并強調各單位決不能出現任何形式的阻撓群眾反映情況的行為,如發現將嚴肅查辦。2021年9月22日,調查工作組與群眾進行深入溝通,并對土地流轉工作向群眾解釋和答疑。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進一步加強與東風農村職工的溝通,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訴求,切實解決存在問題,化解矛盾,促進社會穩定和諧。二、加強工作督導,一旦發現阻撓群眾反映情況的行為,將嚴肅查辦。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8.受理編號D2GD202109190023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湛江市坡頭區官渡鎮隔山村田頭公嶺的湛江市綠城環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生產時排放汽油味道,聞了會讓人覺得反胃、惡心,對周邊村民造成影響。
行政區域:坡頭區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一、基本情況
湛江市綠城環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位于湛江市坡頭區官渡鎮隔山村田頭公嶺,現占地面積21119.6平方米。該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法定代表人是詹某明。公司領取了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804757875167P)。該公司在原廠址擴建的建設項目,2015年9月取得原湛江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湛江市綠城環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湛環建﹝2015﹞61號),2017年4月14日取得《湛江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湛江市綠城環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湛環建﹝2017﹞050號),項目建成后領取了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定危險廢物經營種類和規模為: 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08類)19000噸/年、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5000噸/年、廢酸(HW34類)3000噸/年、廢堿(HW35類僅限液態)3000噸/年,共計30000噸/年;領取了《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0804757875167P001U,有效期至2025年12月01日)。
該公司廢礦物油處理工藝是:1.廢礦物油→沉淀罐→反應釜→分離機→礦物油→調和→燃料油;2.廢乳化液處理工藝是廢乳化液→破乳反應→氣浮→撇沫→油沫→回收利用;3.廢酸堿液處理工藝是廢酸堿液→傾斜板式隔油沉淀池→中和調節→中和絮凝反應→斜管沉淀池→MVR處理系統。該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污染物是鍋爐廢氣、有機揮發性氣體、廢水及固廢。
該公司配套建設有1臺6噸/小時生物質蒸汽鍋爐,鍋爐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35米高的排氣筒高空排放。廢礦物油儲存倉庫產生的有機揮發性氣體,經收集后通過管道引至鍋爐膛內燃燒處理,在鍋爐停用時,產生的揮發性有機氣體經管路引至活性炭吸收塔處理,后匯入35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酸霧廢氣經收集后,引至酸霧吸收塔處理,后通過15米高的排氣筒高空排放。生產廢水、冷凝水、低鹽份有機廢水、初期雨水、車間沖洗水、生活污水等收集后,流入綜合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廠界南側的無名小溪。該公司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鍋爐灰渣、各處理工藝產生的危險廢物、設備維修時產生的含油抹布等,大部分固體廢物該公司能自行消納,MVR蒸發器濃縮液、廢酸廢堿壓濾濾泥、化驗室產生的危險廢液,則外委托給有資質的處置單位進行處理,公司建立了臺賬供查。
二、群眾反映的問題核查情況
該公司因鍋爐需進行年度內檢,2021年9月14日,向市生態環境局坡頭分局報備了《停工報告》,2021年9月15日停產,后又因中秋節日,繼續停產。2021年9月20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不生產,鍋爐未運行,活性炭吸附塔正常運行,廢礦物油倉庫產生的揮發性有機氣體經該設備處理后,通過35米高的排氣筒高空排放。檢查發現廢礦物油倉庫、廢油處理車間的墻體存在局部破損,影響揮發性有機氣體的收集處理,存在部分揮發性有機性氣體逸散到空氣中的情況。在車間內氣味較明顯,但廠區外沒有明顯氣味。
綜上所述,關于群眾反映“湛江市綠城環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生產的時候排放汽油味道,聞了會讓人覺得反胃、惡心,對周邊村民造成影響”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的是:該公司廢礦物油倉庫、廢油處理車間的墻體存在局部破損,影響揮發性有機氣體的收集處理,存在部分揮發性有機性氣體逸散到空氣中的情況。市生態環境局坡頭分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對廢礦物油倉庫等車間進行自查整改,做好揮發性有機性氣體的收集。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21年9月20日,坡頭區領導率隊到綠城環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開展現場督導,要求企業立行立改,積極回應群眾訴求,維護群眾利益。
二、2021年9月23日,市生態環境局坡頭分局發出《限期整改通知》,責令該公司立即對廢礦物油倉庫等車間進行自查,對破損的墻體進行修復,檢查收集管道的完好性和引流風機的效果,確保易產生揮發性有機性氣體做到完全收集,引入鍋爐爐膛焚燒。
三、督促該公司做好廠區內道路和車間通道的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目前該公司正在進行整改。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待復產后及時組織對其鍋爐廢氣、廠界無組織揮發性氣體進行監測,如發現存在超標排放污染物行為,將依法從快進行查處。二、加強監管,跟蹤該公司整改情況,加強無組織廢氣的收集和處理,落實整改措施到位,減少對周邊住戶的干擾。三、企業加快異地搬遷工作。計劃三年內搬遷到東海島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目前,已在東海島石化配套園區內征得工業用地95畝,并獲得湛江經開區管委會立項批準文件,搬遷項目的環境評價報告書于2021年7月經市生態環境局批復同意(湛環建﹝2021﹞61號),該項目正在辦理前期建設手續。四、舉一反三,加大工作力度,加強轄區內企業巡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切實解決群眾關心的環境問題。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9.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077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英利鎮三元村前連片200多畝永久水田中2畝多永久基本田非法變更為建設用地(已報、未批),在農田里填土,建設筑屋。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經2021年9月20日現場核查,英利鎮三元村委會連片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為285.56畝,其中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永久基本田非法變更為建設用地”地塊也處在該村委會連片基本農田內。該地塊14畝屬于英利鎮三元村委會新村仔村集體所有,是新村仔村集體于2016年11月22日承包給村民鄧某種植農作物,承包期10年。后被鄧某口頭轉讓給同村村民鄧某東種植香蕉使用。為了種植便利,鄧某東在該地塊臨時搭建一座12平方米的農業生產看護房、一幢可移動的10平方米抽水泵灌溉房以及鋪設一塊0.68畝的碎石路面。根據《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文件規定,允許在農業項目區域內劃分出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以及配套設施用地,建設的簡易生產看護房以及生產設施建筑要小于15平方米。因此,鄧某東在該地塊臨時搭建的生產看護房以及抽水泵房符合相關要求,而鋪設碎石路面涉嫌違法違規用地。但該地塊14畝土地當前地類類型屬于永久基本農田,未變更為建設用地。截至目前,雷州市自然資源局未收到該地任何報批申請。
綜上,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雷州市英利鎮三元村前永久基本農田中確實存在臨時的建筑物,但是符合相關農業生產的用地標準,暫未發現雷州市英利鎮三元村前連片200多畝永久水田中2畝多永久基本田非法變更為建設用地的情況。英利鎮政府要求鄧某東限期自行拆除供水泵房超層部分,清理鋪設在地面上的碎石,恢復該區域原貌,并及時復耕種植。9月21日,鄧某東已清理完路面碎石,并種植上了玉米、黃秋葵等農作物。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日20日,雷州市自然資源局向英利鎮人民政府作出《關于盡快對雷州市英利鎮三元村違法用地依法查處的函》。當天,英利鎮政府要求該承包戶鄧興東在兩天內自行拆除供水泵房超層部分,同時清理完鋪設在地面上的碎石,恢復該區域原有樣貌,并及時復耕種植。2021年9月21日,鄧某東已清理完路面碎石,并種植上了玉米、黃秋葵等農作物。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農業農村局進一步加大保護基本農田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基本農田的保護意識。二、雷州市自然資源局加強與各鎮街溝通協調,加大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力度,對違法違規的用地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三、英利鎮政府加強轄區內土地監管,嚴控土地用途管理,嚴厲打擊非法使用土地行為。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0.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07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舉報雷州市唐家鎮下陳中村腐竹廠對我們村民生活與健康造成影響。腐竹廠在村中央建成生產到現在,每天將廢液從工廠直接排放到我們田地上,現我們整條村空氣都臭味濃濃的。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水,土壤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腐竹廠”位于雷州市唐家鎮下陳中村舊村片區北面邊緣,占地面積約6畝,距下陳中村舊村片區約20米,距下陳中村新村片區約2公里。該廠地處該村舊村片區,原舊村片區有6戶人家,目前已經全部搬離至新村片區,現只有該廠工人在舊村片區暫時租住。該腐竹廠注冊名稱為雷州市湛泉腐竹廠,經營者為陳某明,于2015年7月23日取得《營業執照》,2020年12月4日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但沒有辦理環評報批、環保竣工驗收等環保手續。該廠主要生產腐竹銷售,生產原料是黃豆,生產工藝為:原料-炒豆-脫殼-清洗-浸泡-磨粉-蒸皮-烘干-成品。該腐竹廠于2019年投入使用,常用工人20人左右,主要生產設備有4個磨豆機、4個過濾機、12個煮皮灶、4個烘干房,建有4個沉淀池、1個暫存池和1套水霧除塵設施,每日產生廢水約4噸。現場檢查時,該廠因無訂單自行停產,生產設施未運行,現場沒有生產工人,沉淀池和暫存池中存有廢水,池旁能聞到臭味,但在距村中最近村民居住點并未聞到臭味。該廠周圍未發現有向外排水管道,未發現該廠將廢水排入農田,也未發現該廠周邊農作物有異常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由于沉淀池和暫存池的存有廢水未能及時處理,且未進行封閉,導致廠區范圍存有臭味。雷州市要求該廠妥善處置沉淀池和暫存池中的暫存廢水、消除臭味,并辦理環保相關手續,完善需配套的環保設施,確保污染物經處理達標后排放。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對該廠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截止9月22日,該廠已將池中廢水處置完畢,現場已無臭味。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20日至22日,雷州市領導先后率隊到現場調查督辦,要求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市場監管局、唐家鎮政府等單位針對該腐竹廠存在的臭氣問題立即進行整改處理。各有關職能單位迅速開展整改工作,立即要求該廠妥善處置沉淀池和暫存池中的暫存廢水、消除臭味,并辦理相關的環保手續,完善需配套的環保設施,確保污染物經處理達標后排放。9月25日,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對該廠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截止2021年9月22日18時,該廠已將池中廢水處置完畢,現場已無臭味。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對該廠加強環保監管,督促該廠切實履行生態環保主體責任。二、要求該廠采取有效措施,對產生臭味的環節加強管理,避免對周邊的環境衛生造成影響。三、繼續加大巡查力度,如發現該廠有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1.受理編號:D2GD202109190021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湛江市遂溪縣洋青鎮蒲嶺仔村村干部私自將村里的185畝水田、耕地拍賣給私人從事砂場經營,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曾向相關部門反映,但是沒有得到解決。
行政區域:遂溪縣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群眾反映的地塊,位于遂溪縣洋青鎮蒲嶺仔村西南方向(偏南)約4公里處(俗稱福記水地塊)。該地塊經蒲嶺仔村全體村民(以戶為單位)、村代表及村民小組集體同意后,承包給鄭某壽作為開發魚塘使用,并分別于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21日簽訂《承包土地會議協議書》和《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合同簽定面積為170畝,實際使用土地面積為165.27畝,其中:園地137.67畝,設施農用地13.6畝,耕地14畝,使用年限為15年?!锻恋爻邪洜I合同》經洋青鎮法律服務所進行了蓋章見證。2014年9月28日,承包方鄭某壽按照《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約定交付了租金及保證金(100萬元),2020年9月1日鄭某壽與林某合伙成立遂溪縣福水記水產養殖有限公司(下稱:福水記公司),并使用該土地至今。
一、關于群眾反映“湛江市遂溪縣洋青鎮蒲嶺仔村村干部私自將村里的185畝的水田、耕地拍賣給私人從事砂場經營,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的問題。
經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查實,該地塊151.27畝范圍(其他園地137.67畝,設施農用地13.6畝),符合湛江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0月印發的《湛江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中湛江市主要礦產資源采礦權設置區劃表(CQ081遂溪縣洋青鎮八山隊建筑用砂礦)規定,屬于設置采礦權礦區范圍(建筑用砂礦)。2018年5月21日,原遂溪縣國土資源局起草《關于補充編制<遂溪縣2018年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年度計劃建議方案>征求意見的函》(包括該地塊礦區建筑用砂礦項目在內),經收集各單位意見(其中洋青鎮古村村民委員會蒲嶺村民小組同意選址,并蓋章確認)后進行補充修改,并編制《遂溪縣2018年度第一批次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計劃(送審稿)》,隨文向縣人民政府上報《關于要求審批遂溪縣2018年度第一批次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計劃的請示》。2018年6月12日,遂溪縣人民政府第十六屆二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計劃。2019年3月4日,市自然資源局審批同意將該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計劃列入《湛江市2018年度(第二批次)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計劃》。2020年4月27日,遂溪縣人民政府第十六屆五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擬訂的《遂溪縣洋青鎮蒲嶺仔村礦區建筑用砂礦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方案》。2020年7月13日,市自然資源局委托遂溪縣自然資源局對“遂溪縣洋青鎮蒲嶺仔村礦區建筑用砂礦”采礦權采用網上掛牌的方式進行公開出讓。2020年9月29日,遂溪縣自然資源局委托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過網上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最終福水記公司,以568.655萬元競得該宗采礦權。綜上,該礦區(面積為151.27畝)選址合法,土地利用現狀類型為園地和設施農用地,不涉及水田和耕地,采礦權由政府委托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拍賣,且競得采礦權者為福水記公司。
經查,福水記公司競得該礦區采礦權后,委托湛江市旭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廣東省遂溪縣洋青鎮蒲嶺仔村礦區建筑用砂礦、綜合利用磚瓦粘土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上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21年7月29日市生態環境局對上述環境影響報告表予以審批,出具《關于廣東省遂溪縣洋青鎮蒲嶺仔村礦區建筑用砂礦、綜合利用磚瓦粘土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遂環建函[2021]27號)。目前,該礦區尚未辦理采礦許可證?,F場檢查時,未發現福水記公司在該礦區范圍內實施抽砂挖砂行為,且該礦區范圍外(耕地14畝)土地未見任何破壞現象。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二、關于群眾反映“曾向相關信訪部門反映,但是沒有得到解決”的問題。
2021年7月27日,洋青鎮政府接到群眾訴求反映:一是請求中止2014年村同鄭某壽簽的租地合同,拆除建筑物,恢復耕地,歸還村民使用;二是清查村2010年之后所有收入支出帳目。洋青鎮政府積極回應來訪群眾訴求,當即要求鎮綜治辦進行調解。2021年7月30日,洋青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前往該礦區查看,現場未發現“未批先采”(抽砂)行為,但發現福水記公司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建設地磅。洋青鎮對該公司予以批評教育,并于2021年7月30日留置送達《責令改正決定書》[洋府(執法)改決(2021)83號],責令其于2021年8月6日前改正違法行為。期間,洋青鎮政府多次組織上訪人調解,對上訪人訴求及時進行了正面回復,對其訴求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情況,引導其走法律程序,但上訪人均拒絕意見和建議,2021年9月13日,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派人向上訪人了解相關情況,上訪人拒絕配合。
2021年7月29日,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收到湛江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工單編號0821072989
44501和082107299014901的訴求事項,分別訴求“遂溪縣洋青鎮蒲嶺仔村委會蒲嶺仔糧田被變更為礦區出讓拍賣問題,政府部門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村莊拍賣非常不合理”及“遂溪縣自然資源局非法變更土地用途,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村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于2020年9月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擅自將其村南邊方向170多畝糧田地變更為礦區,并拍賣給遂溪縣福水記水產養殖有限公司,很不合理”。針對群眾上述訴求,遂溪縣自然資源局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調查。經查,該礦區采礦權招標拍賣是依法依規進行。2021年8月3日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書面答復湛江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
2021年9月7日,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接到重復082107319456101工單訴求,其表示082107319456101工單處理答復中“原遂溪國土資源局設置該礦區采礦權前是依規定程序征求有關單位和部門(包括訴求人所在村民小組的選址意見)”不屬實,該村并無村民小組,要求遂溪縣自然資源局對“村民小組”做出合理解釋,告知該村村民是如何選出來的,并公布該村村民小組人員名單。另外,要求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提供該土地屬于礦區的相關依據。接到群眾投訴后,遂溪縣自然資源局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調查,并于2021年9月12日,以書面形式將調查處理情況答復湛江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群眾曾向相關信訪部門反映問題,但洋青鎮政府和湛江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接到群眾的反映后,相關部門已進行調查處理。遂溪縣領導到現場進行督辦時,要求做好群眾思想解釋工作。遂溪縣已要求該礦區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前,務必停止開采前期準備工作。目前,該礦區已停止相關工作。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20日,遂溪縣領導率隊到洋青鎮對本轉辦件進行督辦,現場要求洋青鎮和相關部門,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迅速開展核查,依法依規處理,堅決杜絕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同時加強與周邊群眾溝通聯系,努力做好群眾思想解釋工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現場檢查時,遂溪縣有關部門已要求該礦區采礦者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前,務必停止開采前期準備工作。目前,該礦區已停止相關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洋青鎮和遂溪縣自然資源局督促采礦權競得者,按照采礦權出讓合同的約定,依法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礦區相關用地手續,在未辦理采礦許可證、相關用地手續前,不得從事開采活動。二、加強對該礦區巡查監管,一旦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進行查處。三、遂溪縣自然資源局指導采礦權競得者,妥善處理與周邊群眾的關系,同時引導其創建人民滿意的礦山企業。四、洋青鎮政府做好周邊群眾解釋工作,爭取獲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2.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062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來信舉報廉江市鎮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官商勾結,做假封場的工作,滲濾液處理中心更是騙人,處理的不是滲濾液。
行政區域:廉江市 污染類型:土壤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群眾反映鎮級生活垃圾填埋場假封場的問題。
經查,廉江市鎮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即為廉江市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工程,2019年1月,根據省住建廳和省生態環境廳的工作要求,廉江市制定了《廉江市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工作方案》,經十六屆廉江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務會議和中共廉江市委十三屆第七十六次常委(擴大)會議審議,同意由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推進廉江市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工作。2019年3月15日,廉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批復廉江市鎮級填埋場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2019年4月16日,19個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工程完成招標工作,中標單位是廣東強雄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聯合體,工程采用EPC總承包方式進行整治,監理單位為廣東省城規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整治工程包括我市19個鎮級填埋場,占地面積約10.0322萬平方米,已填垃圾量39.15萬立方米。
廉江市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鎮級填埋場整治技術要求及評分細則>的通知》,參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封場技術規范》(GB51220-2017)相關要求,廉江市鎮級填埋場整治工程開始動工建設,其中高橋鎮坡禾地、橫山鎮六格嶺、良垌鎮良垌、良垌鎮平坦、良垌鎮新華、雅塘鎮莫山、長山鎮茅田村委細角埇村、長山鎮那凌村委大山坡、石頸鎮大石頭、石嶺鎮荔枝林、青平鎮、營仔鎮、河唇鎮蘇州垌、和寮、塘蓬等15個鎮級垃圾填埋場于2019年7月采取就地封場的方式,吉水、安鋪、石角、車板等4個鎮級垃圾填埋場于2019年7月采取整體搬遷的方式,將存量垃圾搬遷至其他鎮級填埋場封場處理,截至2020年10月,廉江市19個鎮級垃圾填埋場已完成整治。
2020年4月20日和2021年8月22日,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別委托2家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封場完成的鎮級填埋場和封場一年后的鎮級填埋場進行了地下水、廢氣檢測。經對比,封場一年后的地下水監測井取樣水質檢測數據與封場完成時的初始數值檢測報告相比,大部分污染物含量明顯降低或持平,并無增加,堆體內部滲濾液沒有向周邊無序擴散,同時臭氣濃度明顯降低,鎮級填埋場封場整治效果良好。
綜上,群眾反映廉江市鎮級垃圾填埋場假封場的問題不屬實。
二、群眾反映滲濾液處理中心處理不是滲液瀝的問題。
經查,滲濾液處理中心即為廉江市石嶺滲濾液處理站。為無害化處置鎮級填埋場封場產生的滲濾液,廉江市2021年5月在石嶺林場分公司柑村林隊1006-1號建成1座滲濾液處理站,設計日處理滲濾液50噸/日,設計工藝為兩級DTRO工藝,運營單位為湛江市長合環??萍加邢薰?。石嶺滲濾液處理站于2021年5月24日開始運營處理滲濾液,截止2021年8月29日,共處理滲濾液約610m3,其中清水429m3,濃水181m3,清水用于填埋場綠化澆灌,濃水回灌填埋場。2021年8月10日至17日,廉江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石嶺鎮滲濾液處理站的出水水質進行檢測。經檢測,滲濾液處理站的出水水質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的標準要求。
2021年6月,為科學論證全市垃圾場產生的滲濾液問題,廉江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在石嶺鎮、河唇鎮、長山鎮垃圾填埋場垃圾堆體較低處設置了垂直導排井,抽取堆體內滲濾液水樣進行檢測分析。經檢測,石嶺鎮填埋場堆體內滲濾液化學需氧量(COD)濃度為36mg/L,氨氮濃度為45.3 mg/L,河唇鎮鎮填埋場堆體內滲濾液化學需氧量(COD)濃度為32mg/L,氨氮濃度為6.52mg/L,長山鎮茅田填埋場堆體內滲濾液化學需氧量(COD)濃度為29mg/L,氨氮濃度為48.1mg/L。
2021年8月24日,市生態環境局廉江分局對石嶺滲濾液處理站收集池的滲濾液進行了采樣分析,其中化學需氧量(COD)濃度為37mg/L,氨氮濃度為32.1mg/L。2021年9月22日,廉江市住建局現場現場對石嶺鎮滲濾液處理站運營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石嶺鎮滲濾液處理站正常運營。拉運記錄顯示,截止到9月22日,從各鎮級填埋場共轉運794.5立方米滲濾液,處理站接收794.5立方米滲濾液。處理站已處理720立方米滲濾液,收集池內儲存74.5立方米滲濾液。
綜上,從石嶺鎮、河唇鎮、長山鎮垃圾填埋場抽取的滲液液與石嶺鎮垃圾滲濾液處理站收集池內的滲濾液濃度基本一致,現場檢查有拉運記錄,儲存處理量與拉運量基本一致,群眾反映滲濾液處理中心是騙人的問題不屬實。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9月22日,廉江市安排專人對所有封場的鎮級垃圾填埋場進行實地核查處理。目前鎮級填埋場表面坡體穩定,植被生長良好,并已全部設置圍欄。另外,經對石嶺鎮滲濾液處理中心收集回的鎮級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與該處理中心儲存池的滲濾液檢測結果進行對比,分析兩者水質基本吻合。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廉江市督促鎮級填埋場運營單位加強日常巡查,確保垃圾堆體、坡面、垃圾擋壩及周邊山體穩定,確保地表水截排、地下水和滲濾液導排系統有效運作。二、監督運營單位做好鎮級填埋場滲濾液轉運記錄臺賬,嚴格落實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轉運聯單制度。三、督促石嶺滲濾液處理站進一步完善滲濾液處置運行臺賬,加強對出水水質、處理水量、耗材情況的監管;廉江市住建局每月對該處理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四、舉一反三,建立工作臺賬,定期對所有鎮級垃圾填埋場進行巡查監管,確保垃圾填埋場達到封場標準要求。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3.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057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在向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反映廣東省多個縣市占用耕地養殖牛蛙后,廉江市內(橫山鎮、青平鎮)、徐聞縣等多個牛蛙養殖戶組織圍攻鄉鎮人民政府,不讓鎮政府拆除非法養殖牛蛙場,當地官員對養殖戶承諾,等督察組走后,再繼續養。
行政區域:廉江市、徐聞縣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一、廉江市調查核實情況
經排查,廉江市橫山鎮轄區有牛蛙場5家、青平鎮轄區有牛蛙場2家。其中,橫山鎮占用耕地養殖的牛蛙場有4家,已于9月8日前全部清拆完畢,目前橫山鎮轄區還有1個在建設用地進行養殖的牛蛙場,已進行封堵排污口,督促其按要求對養殖尾水進行治理;青平鎮轄區占用耕地且在水源保護范圍內的2家牛蛙養殖場正在拆除中,總養殖面積約56畝,已拆除46畝,將于10月5日前全部清拆完畢。在清理整治轄區牛蛙養殖場過程中,各鎮人民政府都事先對各養殖戶進行政策宣傳及思想動員,并在與養殖戶進行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給出一定的清理拆除時間,盡最大程度減少養殖戶的損失。由于宣傳到位,整治過程中沒有遇到對抗執法的行為,也沒有群眾反映的圍攻鄉鎮人民政府的行為。
對于不在基本農田養殖的牛蛙養殖場,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強和改正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20〕7號)以及《農業農村部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農漁發〔2020〕3號)等文件規定,我市制定了《廉江市牛蛙養殖場清理整改任務表》,對占用基本農田的24家牛蛙場,給出一個月的清理時間,要求在2021年10月5日前清理完成。對不占用基本農田及不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18家養殖場,要求各養殖戶在2個月內(即2021年11月5日前)完善污水治理設施,外排養殖污水如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相關標準可允許繼續養殖,但需依規定辦理養殖許可手續;逾期經整改仍無法達到排放標準的,依法清理。橫山鎮和青平鎮政府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自查,沒有發現“對非法牛蛙養殖戶作出承諾,等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查組走之后再繼續養”的說法;但承諾對于不占用基本農田及不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養殖場,如達到整改要求可以繼續養殖。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二、徐聞縣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2021年9月1日徐聞縣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五批21號轉辦件后,徐聞縣立即組織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等職能部門和相關鄉鎮政府開始對轄區內牛蛙養殖場進行全面清理。牛蛙養殖場清理工作已于2021年9月13日完成,共清理牛蛙養殖場19家,清理總面積861.08畝,其中基本農田面積369.12畝。
2021年9月20日至9月23日,徐聞縣組織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分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
行深入調查。期間在徐聞縣農業農村局掃黑除惡辦公室對9個鄉鎮政府14名工作人員進行了談話,并對19家牛蛙養殖場8人(同一老板有多個養殖場)進行了電話回訪,4家養殖場打電話3次以上未接。經談話和回訪了解到,現場參與清理牛蛙養殖場的工作人員,均堅持循序漸進的工作方法,秉持嚴謹的工作作風,首先向養殖戶講解法律法規要求,動員養殖戶自行清理牛蛙及拆除牛蛙養殖場相關設施。對逾期未自行清理的,依法進行強制清理。最終,養殖戶均能配合拆除工作,清理工作開展順利。此外,徐聞縣19家牛蛙養殖場已于2021年9月10日全部清理完畢,養殖池、棚屋、圍網等設施已完全拆除,不存在“再繼續養”的可能。截至目前,徐聞縣未出現牛蛙養殖戶群體性上訪和鬧訪的情況,未發現工作人員向養殖戶違規承諾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廉江市處理和整改情況
嚴格落實基本農田和飲用水水源地范圍內不得養殖牛蛙的要求,已清理拆除轄區共12家牛蛙養殖場,其余還有12家正在拆除中。9月5日已督促其余18家基本符合用地的牛蛙養殖場按規范進行治理,并按要求辦理相關養殖及用地手續;11月5日前如達不到整治標準的,將依法進行清理。9月20日接到轉辦件后,市農業農村局已發函再督促各鎮按期限清理占用基本農田的牛蛙場,10月8日前報送清理工作臺賬。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按照《廉江市牛蛙養殖場清理整改任務表》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間,督促各鎮(街道)依法依規清理轄區內非法牛蛙場,確保在10月5日前全部清理完畢。二、配合湛江市農業農村局完善《湛江市牛蛙養殖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結合實際貫徹落實。三、9月30日前整理完善《牛蛙養殖尾水治理技術指南》,并引導養殖戶規范開展養殖尾水的治理。四、做好養殖戶的政策宣傳和思想工作,爭取養殖戶支持,并引導好養殖戶進行轉產。
二、徐聞縣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20日,徐聞縣領導率領各有關單位趕赴各鄉鎮開展督導,并要求屬地鄉鎮政府加強日常巡查,鞏固整改成效,防止“死灰復燃”,讓整改成果經得起檢驗。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23日期間,縣農業農村局組織人員對已清理的牛蛙養殖場進行復查,未發現復養的情況。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督促加快養殖場地土地修復,力爭于2021年12月底恢復土地原狀。二、加強巡查管控,堅決遏制非法牛蛙養殖“死灰復燃”。三、舉一反三,強化對耕地的巡查監管力度,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4.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045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來信舉報遂溪縣對“黃屋村各石角海邊非法抽取海砂、正大豬場污水直排、臭氣影響”問題避重就輕、虛假整改的情況。
行政區域:遂溪縣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群眾反映“遂溪縣對‘黃屋村各石角海邊非法抽取海砂問題’避重就輕虛假整改”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黃屋村各石角海邊非法抽取海砂”問題涉及的是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該項目由原遂溪縣海洋漁業局下屬的漁港工程管理中心作為建設承擔單位,建設地址位于遂溪縣樂民鎮與港門鎮交界的樂民河口。2015年10月,該項目獲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批準立項,項目總投資6020.96萬元。2015年12月,該項目獲得省海洋與漁業廳、省財政廳下達建設資金并列入廣東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1. 新建漁業碼頭100米,2. 填海造地3.4257公頃,新建護岸412.2米,3. 攔砂堤681米,4. 港池航道疏浚180.8萬立方米,5. 漁港管理中心500.45平方米,6. 應急安置處505.44平方米,7. 應急物資中心490平方米,8. 后勤配套設施1套(含水、電、消防、環保、安全監控、供電照明)。2016年3月20日,原遂溪縣海洋漁業局下屬的漁港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招標;2016 年4月27日廣州打撈局中標;雙方于2016年5月12日簽訂施工合同。2017年4月28日,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用海的批復》(粵海漁函〔2017〕465號)同意該項目用海申請。2017年5月16日,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正式開工建設。但因未取得相關海域使用權證,2017年10月27日,該項目被海監部門責令停工整改;2018年12月底,又因未取得相關海域使用權證,再次被責令停工。2019年11月15日,該項目正式獲得原省海洋與漁業廳頒發的海域使用權證(填海造地、非透水構筑物、港池,2017年10月30日印制)。由于建設進度慢,該項目已經被省、市列為督辦項目。為推進項目進度,該項目已于2021年3月11日開始復工,主要對已取得海域使用權證的陸域建筑、攔沙堤建設和碼頭前沿港池疏浚進行施工。截至目前,項目已完成總工程量83%。其中,上岸碼頭、護岸、漁港管理中心、應急物資倉庫、應急安置處已完成建設,攔沙堤完成60%,港池、航道疏浚量完成53%。
經遂溪縣農業農村局海監大隊核查反饋,2017年期間,遂溪縣海監大隊共在黃屋村周邊海域發現并查處了2起海上違法案件:1、劉某標(項目施工方廣州打撈局工作人員)不按批準的范圍開采海砂行政處罰案件。2、林某(遂溪縣楊柑鎮老村人)未經批準開采海砂行政處罰案件。同時,就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不規范等問題,遂溪縣海監大隊向項目施工方廣州打撈局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項目施工方立行整改。2018年5月21日,該項目已整改完畢并恢復施工;項目范圍及周邊海域在恢復施工后未再出現非法抽砂現象。2021年9月20日現場檢查時,未發現非法抽砂現象。另外,經遂溪縣公安局核實反饋,根據施工合同第 4.1.11.4條規定,航道疏浚工程清出的清淤物由廣州打撈局按國家有關規定自行處理。施工合同簽訂后,廣州打撈局外聘人員陳某東負責清淤工程項目。陳某東清淤施工班組于2017年5月16日開始對航道進行清淤,直至2018年5月21日遭黃屋村村民阻攔道路不讓陳某東的清淤物運出(黃某等七名涉嫌尋釁滋事,被縣公安局抓獲,并由遂溪縣人民法院判了刑)。2018年6月13日,清淤工程因相關手續不全被暫停施工。陳某東清淤施工班組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10月27日期間,共清出清淤物為 953689.21立方米;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13日共清出清淤物為 83000立方米。遂溪縣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前期介入該案后,委托“云南君信礦業權評估有限公司”對清淤航道清出來的清淤物進行鑒定(海砂含量為 97%,淤泥1%,粉質黏上2%,總應繳礦產資源出讓收益210.59萬元),并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海砂開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190號 )第五條“因疏浚航道而采挖出的海砂(礫 )用于銷售或工程建設的,須繳納礦產資源出讓收益,辦理采礦許可證”的規定,認為陳某東有犯罪事實,于2020年5月9日移交遂溪縣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隊辦理。遂溪縣公安局于2020年5月9日立為“遂溪縣北部灣遂溪避風港非法采礦案”偵查。取得了相關證據后,遂溪縣公安局于2020年11月3日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東進行傳喚, 當天予以刑事拘留。但因犯罪嫌疑人陳某東患有“胃惡性腫瘤、食道中分化鱗瘤”的嚴重疾病,遂溪縣看守所不予收押,變更為取保候審。2020年11月24日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當天予以刑事拘留;2020年12月7日向遂溪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遂溪縣人民檢察院于 2020年12月14日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批準逮捕,于當天變更為取保候審。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東、陳某正在取保候審階段。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二、關于群眾反映“遂溪縣對‘正大豬場污水直排、臭氣影響問題’避重就輕虛假整改”的問題。
經查,群眾反映的“正大豬場”為正大(湛江)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生豬養殖場(以下簡稱正大豬場),由廣東湛江正大豬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大公司)經營,位于湛江市遂溪縣港門鎮黃屋村雷州坡。正大豬場于2014年開工建設,于2015年11月建成,于2015年12月進行生豬養殖(現有生豬存欄量為7100頭,今年以來生豬出欄量約8800頭)。該養豬場總占地面積為215畝,總建筑面積為16000㎡,配套建有1個污水處理設施、1個沼氣池、2 個沉淀池、2個沼液池、1個應急池(沼氣池、沉淀池、沼液池和應急池均有黑膜鋪設)。目前,該養豬場已依法辦理營業執照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手續,取得國土備案批復、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書。
正大豬場生豬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是豬糞、養殖廢水、臭氣,污染物處理過程為:經厭氧發酵工藝處理,產生的沼氣用于發電;沼渣外售給農戶做肥料;沼液則通過污水處理系統達標到農灌標準后澆灌周邊樹林;在豬舍內噴灑含抑制酶的水霧,將豬舍內臭氣分解,再通過通風系統抽出臭氣和精油吸附,降低臭氣含量。2021年9月23日現場檢查時,正大豬場正在養殖生豬,污水治理設施和臭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現場未見廢水外排,遂溪縣執法人員現場未聞到臭味。2021年9月24日,港門鎮政府走訪2名村干部和10名正大豬場周邊村莊群眾,2名村干部和群眾均表示:近1年多來正大豬場對污水、臭氣的處理成效明顯,現場未發現污水直排,在周邊村莊也未聞到臭氣。2021年9月23日下午,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委托深圳市縱誠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正大豬場進行臭氣監測,監測結果待出。
據調查了解,自正大豬場2015年投產以來,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多次派出環境執法人員前往正大豬場進行調查處理和約談豬場相關負責人,督促該養豬場完善污染防治設施。該養豬場也積極配合,不斷完善污染防治設施。2021年9月5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九批124和141號轉辦件后,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第一時間派人到正大豬場進行現場調查,未發現正大豬場廢水外排現象,現場沒未聞到臭味;2021年9月18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二十二批98號轉辦件后,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也第一時間派人到正大豬場進行現場調查,也未發現正大豬場廢水外排現象,且現場也未聞到臭味。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于2021年9月6日23時,委托深圳市縱誠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正大豬場進行臭氣監測?!稒z測報告》(報告編號:21090371004001)顯示該養豬場臭氣濃度值達到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2021年9月18日晚6時,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委托深圳市縱誠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正大豬場進行臭氣監測,監測結果待出。綜上,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21年9月21日上午,遂溪縣委領導率領港門鎮、生態環境、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來到港門鎮黃屋村,實地督導群眾反映的問題,并提出要求:港門鎮和相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交辦案件,強化責任擔當,細化整改措施,針對不同問題完善相應的整改方案,不折不扣做好督察整改工作。要全力做好群眾的思想引導和溝通工作,密切聯系群眾,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的問題,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案件整改落實到位,提高群眾的滿意度。
二、走訪群眾,核實情況。為核實現階段正大豬場污水、臭氣排放對周邊群眾的影響情況,了解群眾對正大豬場污水、臭氣排放的滿意情況,9月24日,港門鎮政府組織相關人員到黃屋村委會及正大豬場周邊村莊,對黃屋村兩委干部及部分群眾開展隨機調查(調查采用電話走訪和實地走訪相結合的形式,隨機選取2名村兩委干部和10名正大豬場周邊村莊群眾進行了解)。
三、督促企業,立行立改。2021年9月23日,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督促正大豬場升級改造污染防治設施,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防止環境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強巡查監管。港門鎮政府和遂溪縣自然資源局繼續對北部灣遂溪避風港建設項目施工工程用海進行嚴格監管,強化日常巡查監管;完善巡查方式,采取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巡查;增加巡查監管次數,確保監管到位。二、加大執法力度。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繼續督促正大豬場加強設施運維管理,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同時,跟蹤監測結果,如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從快進行查處。遂溪縣農業農村局督促正大豬場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糞污資源化利用,切實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指導服務工作,推進遂溪縣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全覆蓋。三、做好宣傳教育。大力加強自然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強化群眾對土地資源的保護意識。結合地球日、海洋日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海洋保護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群眾愛海護海意識,防止發生非法抽取海砂的違法行為。四、舉一反三。加大對全縣生豬養殖行業及沿海項目監管力度,排查有關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5.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040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雷州市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非法批建8間粘土隧道窯。每窯每年挖粘土200畝左右,每間隧道窯每天生產粘土紅磚3-50萬塊左右,極其嚴重地破壞當地生態環境。督察期間,雷州市部分官員提前通知隧道窯老板全部停產,把紅磚藏起來,也不讓司機運送給客戶,他們還叫老板和客戶解釋,保證今年九月底恢復生產。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其他污染,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經核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8間隧道窯”磚廠分別為:1. 雷州市恒生源環??萍加邢薰?;2. 雷州市紅旗領實業有限公司;3. 雷州市喜悅新型環保墻體材料廠;4. 雷州市和興建筑材料廠;5. 雷州市半島節能環保磚廠;6. 雷州市宏鑫環保磚廠;7.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8. 雷州市鴻發新型墻體材料有限公司。上述8家磚廠注冊登記為燒結環保磚企業,均辦理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新型墻體材料。
一、關于群眾反映“雷州市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非法批建8間粘土隧道窯”的問題。
雷州市政府于2018年5月28日印發《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雷州市粘土磚廠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雷府辦函〔2018〕174號),要求有關職能部門及鎮(街)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全面開展粘土磚廠整治工作,對于不符合產業政策或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粘土磚廠進行關閉取締。經查,上述8家磚廠均是專項整治工作前后完成轉型的隧道窯磚廠,經確認達到生態環境部門的審批許可條件后,這些磚廠先后辦理了環評報批手續和排污許可證申領手續,并通過了環保自主驗收。
另外,雷州市恒生源科技環保有限公司是經雷州市批準設立的雷州市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特許經營項目;雷州市紅旗領實業有限公司、雷州市喜悅新型環保磚墻體材料廠、雷州市和興建筑材料廠和雷州市半島節能環保磚廠等4間磚廠已經雷州市發改部門同意立項備案。只有雷州市宏鑫環保磚廠、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和雷州市鴻發新型墻體材料有限公司等3間磚廠尚未取得雷州市人民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同意轉產轉型相關批準文件。
因此,群眾反映“雷州市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非法批建8間粘土隧道窯”的問題不屬實。
二、關于群眾反映“每窯每年挖粘土200畝左右,每間隧道窯每天生產粘土紅磚3-50萬塊左右,極其嚴重地破壞當地生態環境”的問題。
經查,雷州市沒有在轄區內規劃粘土礦,也沒有出讓粘土礦開采權。據調查了解,上述8家隧道窯生產原料來源主要為工程建設、土地平整廢料。具體情況如下:
?。?)雷州市半島節能環保磚廠:由于經營者轉變,已于2021年5月開展技術改造停產至今。
?。?)雷州市和興建筑材料廠:制作磚塊的原材料主要來自于唐家鎮后塘仔嶺礦區廢巖土,少量來自附近村莊的村民平整宅基地多余的砂土。
?。?)雷州市紅旗領實業有限公司:制作磚塊的原材料主要來自于雷州市市區富華、弘基房地產地基砂土及207國道改線清理多余的砂土,少量來自周邊村莊村民清理魚塘的淤泥。
(4)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制作磚塊的原材料主要來自于合利采石有限公司礦區表面巖土及粵電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清理多余的風力發電基座砂土,少量也是來自周邊村莊村民魚清理蝦塘的淤泥。
?。?)雷州市鴻發新型墻體材料有限公司:制作磚塊的原材料主要來自于雷州市市區的金悅華府地產、南湖景區改造工程地基砂土及附城鎮祥興、賓合紅磚廠拆除廢土。
?。?)雷州市恒生源環??萍加邢薰荆褐谱鞔u塊的原材料主要來自于雷州市白沙鎮三磚廠遺留砂土及雷州市區西湖、南湖公園魚塘淤泥。
(7)雷州市宏鑫環保磚廠:制作磚塊的原材料主要來自于雷州市市區怡和、城市廣場、附城鎮榜山公寓等房地產地基砂土及其少量周邊村莊村民平整宅基地多余的砂土。
(8)雷州市喜悅新型環保墻體材料廠:制作磚塊的原材料主要來自于雷州市唐家鎮金潤花園房地產地、唐家鎮排污溝、唐家鎮蘭溪養豬場及楊家鎮綿坡養豬場,且少量來自附近村莊村民平整宅基地多余的砂土。
經現場檢查發現,上述8間磚廠存在生產燒結實心磚情況,據估計每間磚廠在生產期間日產燒結實心磚為7-15萬塊左右,不符合《新型墻體目錄(2016年版)》要求,產品沒有出廠合格證明,也未向雷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認定備案。但雷州市在近幾年打擊非法采礦案件及近期巡查排查非法開采粘土行為中,未發現非法開采粘土現象。
因此,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每間磚廠在生產期間日產燒結實心磚為7-15萬塊左右。但暫未發現“每窯每年挖粘土200畝左右、極其嚴重地破壞當地生態環境”的情況。雷州市住建局責令8間磚廠立即停止違法生產燒結實心磚行為。目前,雷州市紅旗領實業有限公司、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雷州市和興建筑材料廠、雷州市半島節能環保磚廠等4家磚廠已停止實心磚生產行為并進行整改,其余4家磚廠正在按照生產技術實際逐步停止實心磚生產行為并進行整改。
三、關于群眾反映“督察期間,雷州市部分官員提前通過隧道窯老板全部停產,把紅磚藏起來,也不讓司機運送客戶,他們還叫老板和客戶解釋,保證今年九月底恢復生產”的問題。
2021年9月5日,雷州市收到中央環保督察組第九批116號轉辦件,反映“豐收豐源紅磚廠燒煤燒制紅磚”等問題,雷州市已依法進行查處。9月6日,雷州市住建局舉一反三,對上述其余7家磚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余7家也存在違法燒制實心磚的行為, 9月9日對其余7家磚廠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但暫未發現群眾反映“督察期間,雷州市部分官員提前通過隧道窯老板全部停產,把紅磚藏起來,也不讓司機運送客戶,他們還叫老板和客戶解釋,保證今年九月底恢復生產”的情況。
綜上,群眾反映的情況不屬實。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根據《廣東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95號),雷州市住建局已于2021年9月6日-9日分別對8間磚廠發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生產燒結實心磚行為。9月20日接到本轉辦件后,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迅速派出工作人員深入到8間磚廠進行調處,督促上述8間磚廠認真落實雷州市住建局的責改要求,并要求未開展整改的磚廠立即停止實心磚生產行為并切實進行整改。目前雷州市紅旗領實業有限公司、雷州市收獲豐源輕質環保磚廠、雷州市和興建筑材料廠、雷州市半島節能環保磚廠等4家磚廠已停止實心磚生產行為并進行整改,其余4家磚廠正在按照生產技術實際逐步停止實心磚生產行為并進行整改。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自然資源局、湛江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等部門繼續深入調查,進一步加強對轄區隧道窯磚廠的巡查監管,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查處。二、雷州市住建局進一步加大新型墻體材料宣傳工作力度,努力促進新型墻體材料廣泛推廣和應用;并積極引導磚廠轉型轉產,扶持磚廠生產新型墻體材料產品。三、市生態環境局雷州分局加強對4家尚未停產磚廠的廢氣監測,如存在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從快進行查處。四、各鎮(街)進一步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加強城鎮規劃區內限制和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巡查監管和執法工作。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6.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011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徐聞縣北水路活雞批發市場環境污染問題。該批發市場緊鄰村民生活區,居住人口密集,環境衛生臟亂差、臭氣熏天,空氣污染極其嚴重。市場污水隨意向周邊排放,嚴重污染周邊環境。
行政區域:徐聞縣 污染類型:水
調查核實情況:
徐聞縣城北活雞批發市場位于徐聞縣徐城鎮何宅寮村北水公路縣機務站路段,隸屬徐聞縣市場物業局管理,于2006年建成,占地面積9680.98平方米,建筑面積1352平方米,共有15個出租攤位,主要從事活雞批發銷售,營業時間從早上六時到下午五時半。9月20日,經現場核查發現,該市場未實行雨污分流,建有大約100立方米的沉淀池,污水經過濾后排入沉淀池預處理,再經污水提升泵抽排到市政排污管道,最終納入徐聞縣污水處理廠處理。各出租攤位產生的雞糞每日收集出售用作農用肥。生活垃圾收集后每日交由環衛站處理。該市場配備4名專職保潔人員,實行一日一清潔消毒、一周一大掃除,有清潔和消毒臺賬記錄。
一、關于群眾反映“該批發市場緊鄰村民生活區居住人口密集,環境衛生臟亂差、臭氣熏天空氣污染及其嚴重”的問題。
經查,該市場緊鄰居民生活區,距離最近的居民樓僅十余米,每日活禽交易量大,產生的活禽糞便較多,容易產生臭味。徐聞縣市場物業管理局已制定市場清潔消毒制度,每日休市后對禽舍進行殺菌消毒,配備4名清潔人員不定時打掃清潔。并要求商戶做好門前三包,督促商戶每日清理活禽糞便,加大清洗頻率,搞好禽舍環境衛生。雖然定時進行清洗并加大清洗頻率,但仍難免有難聞的臭味從市場溢出,給周邊環境帶來污染,同時市場內道路清洗后也會有水漬殘留。群眾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徐聞縣市場物業局組織人員對雞場衛生進行大力整治,安排人員隨時保潔,休市后對雞舍進行殺菌消毒。
二、關于群眾反映“市場污水隨意向周邊排放,嚴重污染周邊環境”的問題。
經查,該市場建有大約100立方米的沉淀池,污水經過濾后排入沉淀池預處理,再經污水提升泵抽排到市政排污管道,最終納入徐聞縣污水處理廠處理。但該市場未實行雨水收集定向排放,下雨時場內部分雨水會流到市場外地勢較低的路面,在路面坑洼處形成積水,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徐聞縣市場物業局對排污管道進行疏通,防止排污管道堵塞導致污水排放不暢。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20日,徐聞縣領導率領縣市監局及徐城街道辦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員趕赴現場督導并要求各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從人民群眾利益出發來解決問題,盡快選址將該市場搬離人口密集區域,同時要求市場物業部門做好該市場的環境衛生整治。
2021年9月20日,徐聞縣市場物業局組織人員對雞場衛生進行大力整治,安排人員隨時保潔,休市后對雞舍進行殺菌消毒。9月20日至9月23日,徐聞縣市場物業局對排污管道進行疏通,防止排污管道堵塞導致污水排放不暢。2021年9月22日,徐聞縣市場物業局已制定搬遷計劃,預計在2022年9月30日完成市場搬遷工作。2021年9月23日該市場對破損坑洼的路面進行平整和清理,避免污水存積。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盡快選定新場址,在2022年9月30日前將該市場搬離人口密集區域,并配套完善相關的污染防治設施。二、強化該市場活禽產品經營主體責任,加強巡查監管。督促各商戶加大對活禽糞便的清洗力度和頻率,嚴禁污水隨意排放,定期對禽舍進行消毒殺菌,打造健康無害的經營環境;加強該市場衛生管理,加大垃圾清運頻率和垃圾暫存區域的沖洗頻次,確保垃圾日產日清;加大該市場除臭噴灑頻率,做到定時定點除臭。三、舉一反三,加強周邊區域環境衛生日常巡查監管力度,加大保潔力度,對突出的環境衛生盲點、難點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17.受理編號:X2GD202109190002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反映雷州市唐家鎮軍營村委會北部養豬場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約1350平方米,養豬場未經處理,隨意排放豬的糞便等排泄物,導致周邊幾條村有時臭味熏天,令人作嘔,嚴重污染村民的正常生活環境。多次向當地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但未最終得到解決。
行政區域:雷州市 污染類型:水,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
經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的“養豬場”是位于雷州市唐家鎮軍營村委會北部的李某由生豬養殖場,距離軍營村最近居民住宅約240米,占地面積約5.28畝,其中豬舍用地面積為2.74畝,管理用房面積為0.341畝,其余為道路和空地。根據2020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數據顯示,該地地類為設施農業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情況。該養豬場是從2020年5月開始養殖生豬,現存欄生豬約270頭,屬于規模化以下的專業養殖戶,不納入建設項目環評管理。該養豬場已建有三級化糞池(水泥硬底化),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再排到池塘中,養殖場定期抽運用于農田(大約幾百畝)灌溉?,F場檢查時,在該養豬場周圍能聞到輕微臭味,周邊的村莊有時也能聞到臭味。
綜上,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屬實部分有:雷州市唐家鎮軍營村委會北部養豬場排放糞便污水等排泄物存在一定的臭味,周邊的村莊有時能聞到臭味。但暫未發現養豬場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等情況。2021年9月20日,雷州市農業農村局、唐家鎮政府要求該養豬場立行立改,對豬舍和周邊設施進行全面消毒,并于2021年9月25日前將池塘污水全部抽運處理,消除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目前,該養豬場已自行清理,并對豬舍和周邊的設施進行全面消毒。
本部分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21年9月20日,雷州市領導率隊到唐家鎮軍營村委會現場督辦,要求各有關單位以堅決務實的態度和工作舉措,堅持標本兼治、舉一反三,扎實推進信訪案件全面整改。2021年9月20日,雷州市農業農村局、唐家鎮政府要求該養豬場立行立改,對豬舍和周邊設施進行全面消毒,并于2021年9月25日前將池塘污水全部抽運處理,消除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該養豬場業主李某由承諾,2021年9月24日起不再在該養豬場養殖生豬,并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截至目前,該養豬場已自行清理,并對豬舍和周邊的設施進行全面消毒。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農業農村局、唐家鎮政府等單位繼續跟蹤抓好該養豬場的整改工作,強化對該養豬場監管,防止出現臭味污染周邊環境。二、雷州市各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不斷加大執法查辦力度,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