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擴建豬飼料生產車間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3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遂溪縣遂城鎮新風路30號,郵編:524300
聯系電話:7762056 傳真:7762056
項目名稱: | 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擴建豬飼料生產車間項目 |
建設單位: | 湛江國雄飼料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遂溪縣瑞云北路東(黃略鎮政府西側) |
環評機構: | 廣東天雁生態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占地面積924m2,建筑面積2924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將現有禽飼料原料庫拆除一半,拆除小藥房、機修房、員工平房宿舍和編織袋庫房,新建生產車間、散裝倉和筒倉,以及新增2條豬飼料生產線,年產量為22萬噸。項目新增12t/h 的鍋爐1臺,原有8t /h 的鍋爐備用。項目總投資344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0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強環境管理,合理組織安排施工,優化施工場地布置,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采取灑水抑塵、物料遮蓋、加強運輸管理等揚塵防治措施,施工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營運期:生活污水經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旱作標準后,回用于廠區周邊綠化澆灌,不外排。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治理設施處理達標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燃生物質鍋爐廢氣采用“旋風除塵+布袋除塵裝置”治理設施處理達標后通過40m高煙囪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理;不合格成品和飼料粉塵回用于生產;其他一般固體廢物妥善收集后交由相關部門回收處理。生產設備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音減振措施,定期維護保養。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項目受理公告期限內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