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1年9月1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本級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1年9月5日-2021年9月12日(7天)。 | |||||
序號 | 批復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1 | 關于遂溪縣德福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廢處理及資源循環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pdf | 遂環建函[2021]31號 | 2021年9月1日 | 遂溪縣德福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遂溪縣北坡鎮鯉魚嶺(鎮舊磚廠內) |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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