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遂溪縣惠合投資有限公司年產14萬立方米建筑用砂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審批機構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08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審批機構反映。
聯系地址:遂溪縣遂城鎮新風路30號,郵編:5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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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審批機構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遂溪縣惠合投資有限公司年產14萬立方米建筑用砂項目 |
建設地點 | 湛江市遂溪縣洋青鎮蒲仔塘村遂溪林場3028小班 |
建設單位 | 遂溪縣惠合投資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總占地面積約22.52萬m2,其中礦區面積為19.852萬m2,采用露天開采方式,采用縱向從南向北方向推進的開采順序,礦山總服務年限為19年,其中生產服務年限約18年,基建準備期0.5年,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時間0.5年。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露天開采區、工業場地、臨時堆土場區及辦公生活區等,總開采礦石量約為254.97萬m3,年開采礦石量約為14萬m3/a,年淘洗礦石量約為23.38萬t/a,其中產品為成品砂精礦14.74萬t/a和尾泥8.64萬t/a。項目總投資9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98萬元。 |
環評機構 | 湛江天惠生態環境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加強環境管理,合理組織安排施工,優化施工場地布置,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采取灑水抑塵、物料遮蓋、加強運輸管理等揚塵防治措施,施工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營運期:洗砂、洗車廢水和初期雨水經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食堂廢水經隔油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同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旱作標準后用于廠區周邊植被灌溉,不外排。剝土挖掘環節采取灑水抑塵措施,對運輸車輛采用加蓋等密封及對道路定期灑水等抑塵措施;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由專用煙道引至屋頂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采剝土方在臨時堆土場進行暫存,實施分層開挖、分層堆放、分層回填,土方優先用于項目的復墾綠化,多余土方提供給其他單位綜合利用;洗礦尾泥臨時堆至堆土場,開采完后回填采坑;危險廢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相應資質單位進行回收處置。主要噪聲源設備選用低噪聲型,并采取隔聲、消聲、減振等降噪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項目受理公告期限內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