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3月11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本級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9日(7天)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聯系地址:遂溪縣遂城鎮新風路30號 郵編:524300 聯系電話:0759-7761689 |
關于遂溪縣惠合投資有限公司年產14萬立方米建筑用砂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的公告
作者:作者名稱 | 來源: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 | 時間:2024-03-12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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