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年產30萬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審批機構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審批機構反映。
聯系地址:遂溪縣遂城鎮新風路30號,郵編:5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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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審批機構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年產30萬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
建設地點 | 湛江市遂溪縣黃略鎮X688公路龐村坎村路段東南側黃略建材工業園內 |
建設單位 | 廣東路威瀝青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東路威瀝青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萬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占地面積16005.79m2,建筑面積10554.30m2,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1條30萬噸瀝青混凝土拌合站生產線及其配套設施,主要建設生產廠房、研發樓、配電房、泵房、門衛等,使用原輔材料包括瀝青14300噸/年、礦粉11783噸/年和石料275300噸/年。項目總投資692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190萬元。 |
環評機構 | 湛江天和環保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強環境管理,合理組織安排施工,優化施工場地布置,使用隔聲、加裝減振墊、消聲、減振等措施,并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要求。通過設置圍擋、灑水抑塵、物料遮蓋、加強運輸管理等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期產生的施工揚塵、施工車輛尾氣和裝修廢氣。生活污水主要依托當地房屋現有的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施工廢水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沖洗車輛或施工場地內抑塵灑水的用水等,不外排。建筑垃圾按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車運到湛江市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土填埋。 營運期: 廢氣:骨料裝卸車、鏟裝投料過程位于生產廠房內部,采取廠房圍蔽、灑水抑塵、出入運輸車輛輪胎沖洗等措施后無組織排放;砂石等骨料采用皮帶機輸送且在廠房內部進行,粉塵在廠房無組織排放;粉料簡倉頂設置振動式布袋除塵器;砂石等骨料采用烘干筒進行烘干,項目近期以柴油為燃料,遠期以天然氣為燃料,烘干筒廢氣經密閉收集至1套烘干筒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經1根16m高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振動篩分和拌鍋清洗粉塵通過管道密閉收集至1個集中式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項目瀝青儲罐呼吸廢氣、拌和廢氣、卸料廢氣均密閉收集至1套瀝青煙凈化設施處理,處理工藝采用“方形旋流洗滌塔+離心式油霧分離器+電捕集凈化+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經1根15m高的排氣筒DA003高空排放。 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中旱作標準后,用于周邊桉樹林、旱作地灌溉;進出運輸車輛輪胎沖洗廢水、初期雨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廠內灑水抑塵。 噪聲:采用低噪聲設備、隔音、減振,項目四面廠界晝間的噪聲值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固體廢物:設備維修過程產生的廢機油、含油抹布、廢導熱油、瀝青煙氣凈化設施產生的清洗廢液、沉渣和廢活性炭采用防滲容器收集并設置專門危險廢物暫存間,各類危險廢物定期交由有相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理;振動篩選的不合格石料經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有能力單位處理;沉淀池沉渣、地面清掃粉塵定期清掃至骨料堆場作為原料使用;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收集至粉料罐作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在項目受理公告期限內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