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傳貫徹《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貫徹實施好《條例》,提高企業守法意識與管理水平,推動排污許可工作邁上新臺階。在省生態環境廳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2021年3月17日舉辦全市《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宣貫及排污許可證后執行培訓班2期,共設7個分會場。林偉中副局長出席開班儀式并講話,會議邀請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專家張偉杰參加并授課。市生態環境局及各分局、企業近1000人參加了培訓。
林偉中副局長強調《條例》的頒布實施,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實踐,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將為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強化排污單位主體責任,推進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培訓班就《條例》解讀及排污許可證后執行要求等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和分析,不僅讓排污單位知道“為什么領證”,也讓排污單位知道“領證后怎么做”,強化排污單位的持證守法意識,促進排污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推動企業從“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