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湛江市落實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環督組〔2021〕2號)要求,現將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第二十三項整改任務“完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完成鎮級填埋場整治,減少滲濾液直排”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二十三、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問題整改滯后,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嚴厲查處各縣(市、區)鎮級和農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不規范、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建設垃圾處理設施等問題,并對鎮、村垃圾處理設施進行補充配置,實現規范化運轉,但督察發現,茂名、揭陽等地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量不到一半,生活垃圾隨處傾倒、就地焚燒現象仍大量存在。鄉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不到位、垃圾滲濾液污染問題普遍存在,湛江市61家鎮級垃圾填埋場沒有按要求列入整改清單,污染問題十分突出,現場抽查3家填埋場,均無防滲措施和滲濾液收集設施。(2018年“回頭看”督察)
(二)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黨委和政府。
(三)整改時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標:完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規范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期完成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改。
(五)整改措施:
1.規范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立健全整縣推進農村環境整治機制,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督促各地建設村莊垃圾收集點,完善村、戶收運系統,建立健全“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各縣(市、區)組織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專項執法,對隨處傾倒、就地焚燒垃圾問題嚴厲查處。
2.加快鄉鎮垃圾填埋場整改。各縣(市、區)按照《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全面推進鎮級填埋場整改工作的通知》推進整改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驗收。
3.健全長效運行機制。完善農村垃圾處理各級投入機制,各地建立健全農村衛生保潔長效運營機制。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
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了“一縣一場,一鎮一站,一村一點”農村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健全了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并不斷加大對農村垃圾收運處置和農村保潔的投入力度,有效保障了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的長效運營;截至2020年12月27日,我市51座鎮級填埋場已全部完成整改驗收。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規范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加快完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全面完成“一縣一場,一鎮一站,一村一點”農村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目標任務,建立起“戶收集、村集中、鎮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6座,設計無害化處理能力5100噸/日,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焚燒能力占比93%,基本滿足目前我市日均生活垃圾產生量(清運量)約5027噸的處理需求;建有鎮級轉運站80座,村莊垃圾收集點15001個,配置保潔員18575人。
2.全面完成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工作的通知》《湛江市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扎實推進各縣(市)垃圾填埋場整改。全市共有鎮級填埋場51座,其中徐聞縣11座、雷州市22座、廉江市18座;截至2020年12月27日,51座鎮級填埋場按照《廣東省鎮級填埋場整治技術要求及評分細則》,全部完成整治及驗收工作。
3.建立健全長效運行機制。不斷加大對農村垃圾收運處置和農村保潔的投入力度,2015-2017年市財政共補助資金8898.64萬元,2018年補助資金5533.98萬元;自2019年起,我市按全市農村人口50元/人(市級補助35元、縣級補助15元)發放農村保潔資金,年投入資金約1.8億元,有效保障了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的長效運營。
三、評估結論
本項任務已完成整改目標,并針對目標落實相應整改措施,達到銷號要求。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內徑向我辦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收件人: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號市生態環境局(郵政編碼:524022)
聯系電話:0759-3398621
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