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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遂溪縣吉城電力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823784851777J
法定代表人
羅錦屏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湛(遂)環罰字〔2024〕6號
違法事實
當事人未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依據
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處罰內容
處罰款13.5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
2024-12-13
處罰機關
湛江市生態環境局
備注:
行政處罰決定書(遂溪縣吉城電力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