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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廣東大華糖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823723843140U
法定代表人
黃木權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湛(遂)環罰字〔2025〕5號
違法事實
當事人自動監測設備故障期間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依法開展自行監測,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依據
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處罰內容
罰款3.5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
2025-03-18
處罰機關
湛江市生態環境局
備注:
行政處罰決定書(廣東大華糖業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