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九次會議通過)
遂溪縣人大常委會2021年的監督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緊緊圍繞市委十一屆十一次、十二次全會和市十四屆人大八次會議精神,按照縣委十三屆六次全會部署,結合開展“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發揮好人大職能作用,依法行使職權,堅持正確有效監督,完善監督工作機制,增強監督實效,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一、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一)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檢察院關于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情況的報告。安排在4月份進行,由監察司法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生豬養殖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安排在4月份進行,由農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體系建設情況的報告。安排在4月份進行,由教科文衛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安排在6月份進行,由財經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安排在6月份進行,由財經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聽取和審議縣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按照上級人大的統一部署,安排在10月份進行,由監察司法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七)審查《遂溪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安排在10月份進行,由農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八)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情況的報告。安排在10月份進行,由農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九)聽取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展“七五普法”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和通過關于開展“八五”普法的決議。安排在11月份進行,由監察司法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十)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安排在11月份進行,由相關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聽取工作報告
(一)聽取縣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安排在4月份進行,由農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聽取縣人民政府關于現代漁業發展情況的報告。安排在4月份進行,由農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聽取縣人民政府關于村委(社區)換屆工作情況的報告。安排在4月份進行,由社會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聽取縣人民法院關于開展環境資源保護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安排在6月份進行,由監察司法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聽取縣公安局關于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情況的報告。安排在6月份進行,由監察司法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聽取縣人民政府關于營商環境提升情況的報告。安排在11月份進行,由人大辦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七)聽取縣人民政府關于縣十六屆人大七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選聯工委對重點建議督辦情況的報告(書面),并對辦理情況開展滿意度測評。安排在11月份進行,由選聯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工作評議
對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2020年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評議。評議工作安排在8月份進行,由相關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審查和批準決算,聽取計劃、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一)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縣本級財政決算草案的報告,審查和批準縣本級決算。
(二)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的報告。
(三)聽取縣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四)聽取縣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以上四項議題安排在8月份進行,由財經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檢查法律法規實施情況
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及《廣東省公共文化服務促進條例》實施情況。安排在6月份進行,由教科文衛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跟蹤監督
(一)跟蹤監督縣十六屆人大七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安排在4-6月份進行,由選聯工委和相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跟蹤監督2021年縣人民政府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安排在6-9月份進行,由選聯工委和相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七、視察和專題調研
根據縣委中心工作,結合省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和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適時組織全國、省、市、縣四級人大代表對我縣重點工作推進情況、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和民生實事項目落實情況進行視察和專題調研,對創文工作情況開展視察,著重對生豬養殖產業發展、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體系建設情況開展專題調研。
八、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和《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的要求,繼續完善備案審查工作制度和工作體系,依法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2021年的監督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要求,切實改進作風,著重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與人大代表、人民群眾和各鎮人大的聯系,廣泛聽取意見,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要不斷拓展監督工作宣傳的深度和廣度,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大力宣傳人大監督工作的重點內容、重要意義和作用,依法及時將有關監督事項向各級人大代表通報、向社會公布。
對列入2021年監督工作計劃的項目,各負責單位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要求和《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新形勢下深入貫徹實施監督法的若干意見》的規定,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注重實效,確保各項監督工作順利開展。
本計劃如有調整,以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決定為準。
附件:1.遂溪縣人大常委會2021年監督工作計劃表
2.遂溪縣人大常委會2021年對部分政府工作部門工作評議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