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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遂溪縣人民法院《關于報請許可進行刑事審判的報告》(遂法發字〔2020〕86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遂溪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九次會議決定,許可遂溪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周陽山進行刑事審判。